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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保释”是什么?起诉后解除羁押的程序,及外国人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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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保释”是什么?起诉后解除羁押的程序,及外国人面临的问题

日本的“保释”是什么?起诉后解除羁押的程序,及外国人面临的问题

2026/10/07

保释,是日本被起诉后正在被勾留(羁押)的被告人,以缴纳保证金为条件解除羁押的制度,起诉前的犯罪嫌疑人不能适用(《刑事诉讼法》第88条、第94条、第207条第1项但书)。

总览指南:外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指南(按情况查看)

本文要点

  • 保释只适用于起诉之后,起诉前被逮捕、勾留的嫌疑人不能申请;它与中国的取保候审是不同的制度,中国的取保候审在侦查阶段也可适用。
  • 可以申请的人包括被告人、辩护人、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等(《刑事诉讼法》第88条第1项)。
  • 没有除外事由时,必须批准保释(权利保释,第89条);即使有除外事由,法院认为适当时也可能批准(裁量保释,第90条)。
  • 外国人的逃跑可能性判断和保证金筹备容易成为问题;即使被保释释放,入国管理局的程序也可能另行推进。

日本的“保释”是什么?

保释,是被起诉后正在被勾留的被告人,缴纳保证金后解除羁押的制度。

批准保释的决定,须在缴纳保证金之后才能执行(《刑事诉讼法》第94条第1项)。保释后人会被释放,但审判仍会继续,并不等于已经确定有罪或无罪,也不决定刑期的轻重。

与保释相似的还有“停止执行勾留”,即法院将被告人委托给亲属或保护团体,或限制住所,而停止勾留的执行(第95条第1项)。

保释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谁可以申请?

保释只能在起诉后申请,除被告人本人外,辩护人、家属等也可以申请。

可申请的人包括被告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保佐人、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刑事诉讼法》第88条第1项)。家人在中国时,同样属于可申请的人。起诉前的嫌疑人不适用保释制度(第207条第1项但书)。

不同阶段解除羁押的方式
阶段保释依据
起诉前(逮捕、勾留中)没有保释制度,通过对勾留的准抗告、请求撤销勾留等争取《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项但书
起诉后、判决前可以申请第88条
宣告拘禁刑以上的判决后保释失效,没有新决定就会被收押;之后再批准保释,判断更加严格第343条、第344条
全部缓刑的判决勾留令失效,被释放第345条

在什么条件下才会被批准保释?

不属于下列除外事由的,必须批准保释(权利保释);属于除外事由时,法院认为适当的,也可能批准(裁量保释)。

《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有保释请求时,除下列情形外,必须批准。条文中,逃跑的可能性并未列入除外事由。

有除外事由时,法院也可以综合考虑逃跑、毁灭证据的可能程度,以及羁押给被告人带来的健康、经济、社会生活、防御准备方面的不利,认为适当时依职权批准保释(第90条)。在被告人否认指控的案件中,是否可能毁灭证据,往往成为争议焦点。

  • 犯了死刑、无期或最低刑为1年以上拘禁刑的罪(第1号)
  • 以前曾因死刑、无期或最高刑超过10年拘禁刑的罪被宣告有罪(第2号)
  • 惯常犯了最高刑为3年以上拘禁刑的罪(第3号)
  • 有相当理由怀疑会毁灭证据(第4号)
  • 有相当理由怀疑会对被害人、证人或其亲属加害或使其畏惧(第5号)
  • 姓名或住所不明(第6号)

保释保证金是什么?

保释保证金,是为担保被告人出庭而缴纳的钱款,金额由法院根据个案确定。

保证金的金额,须是考虑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被告人的性格和资产后,足以保证被告人出庭的适当金额(《刑事诉讼法》第93条第2项)。没有统一金额。

保证金也可以由申请人以外的人缴纳(第94条第2项)。法院认为适当时,还可以用有价证券,或被告人以外的人提交的保证书代替(同条第3项)。只要保释没有被撤销、保证金没有被没收,缴纳的保证金会予以返还。

保释期间要遵守什么?什么情况下会被撤销?

保释附有限制住所等条件,违反时保释会被撤销,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可能被没收。

法院批准保释时,可以限制被告人的住所,并附加其他认为适当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93条第3项)。撤销保释的情形见第96条第1项,撤销时可以没收保证金(同条第2项)。

没有被批准保释时,情况变化后可以重新申请,条文对申请次数没有限制。对驳回的决定,还可以提出抗告(第420条第2项)。勾留不当地过长时,也可以请求撤销勾留或批准保释(第91条)。

  • 接到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出庭
  • 逃跑,或有相当理由怀疑会逃跑
  • 毁灭证据,或有相当理由怀疑会毁灭证据
  • 对被害人、证人或其亲属加害,或使其畏惧
  • 违反住所限制等法院规定的条件

外国人申请保释时容易遇到什么问题?

外国人申请保释,逃跑可能性的判断、保证金的筹备、与入国管理局程序的关系,这三点尤其容易成为问题。

第1,逃跑的可能性。裁量保释会考虑逃跑可能性的程度(第90条),因此需要用材料说明在日本的住所、工作、家人、在留资格情况,以及有无愿意担保的人。护照如何保管等,也可能作为条件被研究。

第2,保证金的筹备。缴纳人不限于申请人(第94条第2项),由海外家人筹备也在考虑之内,但汇款可能需要几天时间,应尽早与辩护人商量。

第3,入管程序。被怀疑属于驱逐出境对象时,入国管理局会审查是收容还是采取监理措施(《入管法》第39条第2项、第44条之2)。即使刑事程序正在进行,也可以推进驱逐出境程序(同法第63条第1项)。因此,即使保释获释,入管程序也可能另行推进。

外国人保释,在留资格会受到什么影响?

保释是解除羁押的程序,本身不决定在留资格,但判决结果可能使人属于驱逐出境事由。

《入管法》第24条第4号第9目,把被判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的人(受到全部缓刑宣告的人等除外)列为驱逐出境对象;同号第8目(因违反毒品相关法令被判有罪),即使是罚金或缓刑也适用。判决内容与在留资格的关系,因案而异。

保释期间再次犯罪或违反条件,保释会被撤销,在判决中也可能不利。在留期间在保释期间届满的,还要考虑办理更新手续(同法第21条)。

什么时候应该咨询律师?

保释只能在起诉后申请,但住所、担保人和保证金的准备都需要时间,所以起诉前就应咨询律师做准备。

被告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可以独立委托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项),家人在中国时,也可通过微信联系并委托。

选择律师时,可参考下列要点。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律师松村大介,隶属第一东京律师会)可用中文咨询,有专职翻译常驻,并有中国律师在所内执业,办理外国人刑事案件和入管手续(在留特别许可、驱逐出境)。

  • 能否用中文直接说明情况。
  • 是否同时办理刑事案件和入管手续。
  • 是否不作绝对断言,而是如实说明保释的前景与风险。

常见问题

起诉前可以申请保释吗?

不可以。保释是起诉后的制度,起诉前的嫌疑人不适用(《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项但书)。起诉前,可通过准抗告、请求撤销勾留等方式争取。

保释之后,审判就结束了吗?

没有。保释只是解除羁押,审判仍会继续。保释期间的表现,在判决中也可能被考虑。

保释保证金是多少钱?

没有统一金额,由法院综合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证据的证明力、被告人的性格和资产等确定(《刑事诉讼法》第93条第2项)。只要保释没有被撤销、保证金没有被没收,就会返还。

家人在中国,能申请保释吗?

可申请的人包括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刑事诉讼法》第88条第1项)。具体手续由辩护人办理,可通过微信等方式联系。

保释获释后,会被入国管理局收容吗?

被怀疑属于驱逐出境对象时,入国管理局会审查是收容还是采取监理措施(《入管法》第39条第2项、第44条之2)。具体视个案而定。

依据条文・出处

  • 《刑事诉讼法》(昭和23年法律第131号)第88条至第91条、第93条至第96条、第207条第1项、第30条第2项、第343条至第345条、第420条第2项(e-Gov法令检索 https://laws.e-gov.go.jp/)
  •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昭和26年政令第319号)第21条、第24条第4号第8目、第9目、第39条、第44条之2、第63条第1项(e-Gov法令检索)
  • 《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项(可独立委托辩护人的人)(e-Gov法令检索)
  • 《刑事诉讼法》第343条至第345条(判决宣告后保释的效力、勾留令失效)(e-Gov法令检索)

咨询方式

如家人在日本被警方带走或收到传唤,请尽早联系。可使用中文咨询(专属翻译常驻),也可通过微信联系。微信ID:matsumura1119。中文页面|中国人刑事案件|联系我们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7日 撰写: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会・登记号码59077)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 微信ID:matsumura1119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具体案件的结论取决于个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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