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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被逮捕怎么办|外国人刑事案件律师能做什么、对在留资格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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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被逮捕怎么办|外国人刑事案件律师能做什么、对在留资格有何影响

在日本被逮捕怎么办|外国人刑事案件律师能做什么、对在留资格有何影响

2026/09/11

外国人本人或其家人在日本被逮捕、被警察要求到案说明、或可能被起诉时,越早咨询律师越有利。律师负责会见和讯问应对指导、对羁押(勾留)提出不服申请、与被害人和解(示谈)、争取不起诉、出庭辩护,同时从刑事阶段起就预判刑事处分对在留资格和退去强制(即强制遣返)的影响,并据此制定方针。

  • 起诉前的人身拘束,从逮捕起最长可达约23天
  • 即使获得缓刑,部分罪名和在留资格仍属于退去强制事由
  • 考虑到对在留的影响,争取不起诉是首要目标
  • 讯问翻译由侦查机关安排,本人一方也需要核对内容
  • 律师可同时从刑事和入管两方面说明处分前景

外国人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应该找律师

本人或家人被逮捕、被警察要求到案或接受询问、可能被起诉时,都应咨询律师。外国人的刑事案件不仅关系到刑罚轻重,处分结果还可能导致失去在留资格或被列为退去强制对象,因此需要从刑事程序的早期就考虑对入管程序的影响。常见情形如下表。

情形置之不理可能出现的后果律师会做的事
接到家人被逮捕的通知在不了解本人状况和嫌疑内容的情况下讯问继续进行,可能形成对本人不利的供述笔录尽快会见,用本人的语言说明嫌疑内容、今后流程和讯问应对方法
被警察要求自愿到案或接受询问毫无准备时所说的话,可能成为日后逮捕或起诉的依据事先了解事实经过,就说什么、怎么说以及是否行使沉默权提供建议
被决定羁押或延长羁押人身拘束延长,影响工作、学业和在留期间更新等审查羁押要件,提出不服申请(准抗告),争取尽早释放
在有被害人的案件中被怀疑错过道歉和赔偿的机会,容易导致起诉或较重的处分代替本人与被害人一方联系,进行和解谈判
可能被起诉或已被起诉视处分内容,可能导致失去在留资格或被退去强制向检察官提交请求不起诉的意见书,起诉后申请保释并出庭辩护
被怀疑涉及毒品案件即使是罚金或缓刑,也属于退去强制事由,并可能被无限期拒绝入境仔细审查证据,包括是否争辩事实在内制定方针

委托律师后,律师能做什么

委托律师后,从逮捕后的会见、讯问应对指导、争取解除人身拘束、和解,到争取不起诉和出庭辩护,都可以由律师一贯负责。外国人案件还需要着眼于在留影响来制定方针,并处理翻译方面的问题。

  • 会见(接见):在没有警察在场的情况下与本人面谈,说明嫌疑内容和本人的权利。即使被附加禁止家属会见的“接见禁止”,律师仍可会见。
  • 讯问应对指导:结合具体情况,说明沉默权、可以拒绝在供述笔录上签名盖章的权利以及核对笔录内容的方法。
  • 处理翻译问题:对讯问翻译有疑问时,记录相关内容并向侦查机关提出交涉。
  • 争取解除人身拘束:要求检察官不申请羁押,对羁押决定提出准抗告,起诉后申请保释。
  • 和解谈判:在有被害人的案件中,就道歉和赔偿进行谈判,并制作和解书。
  • 争取不起诉:收集对本人有利的情况和材料,向检察官提交意见书。
  • 出庭辩护:审查证据,争辩事实的案件通过询问证人揭示问题,承认事实的案件则证明酌定从轻情节。
  • 预判对在留的影响:根据在留资格种类和预计处分,整理对退去强制事由和在留审查的影响,从刑事阶段起就着眼于入管程序制定方针。
  • 领事通报与家属联络:确认本人是否希望通报本国领事,向家属说明情况并介绍送物(差入)方法。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被逮捕的外国人可以要求通报本国领事。

程序如何进行,律师在哪个阶段介入

刑事程序依次经过逮捕、移送、羁押、决定起诉或不起诉、公开审判,律师在每个阶段都可以介入。尤其是决定是否起诉之前的期间很短,这段时间的工作同时影响处分和在留。

  1. 逮捕:警察须在逮捕后48小时内将案件移送检察官。从这一阶段起即可会见,在第一次讯问前后获得指导非常重要。
  2. 移送与羁押申请:检察官在接到移送后24小时内决定是否申请羁押。律师可以提出不应申请羁押的意见。
  3. 羁押:法官决定羁押后,原则上为10天,延长时最多再延长10天。准抗告、和解、提交请求不起诉的意见书等工作集中在这一期间进行。
  4. 决定起诉或不起诉:检察官决定正式起诉、以简易程序(略式手续)科处罚金或不起诉。是否同意简易程序,要结合对在留的影响来判断。
  5. 起诉后:申请保释并出庭辩护。判决是罚金、缓刑还是实刑(即需实际服刑),对在留的影响各不相同。
  6. 刑事程序之后:如属于退去强制事由,程序可能转入入管的违反调查、收容或监理措施(代替收容的管理措施)。入管程序的详细流程请参阅退去强制案件律师指南

不同刑事处分对在留的影响有何不同

对在留的影响,取决于刑事处分种类、罪名和在留资格种类三者的组合。首先确认在留资格是“留学”“技能实习”“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别表第一的资格,还是“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等别表第二的资格,再对照处分种类和罪名。下表整理了《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入管法)第24条中与刑事处分相关的主要退去强制事由。

刑事处分第24条第4号之2(别表第一资格者,犯盗窃、诈骗、伤害、侵入住宅、伪造等特定罪名)第24条第4号毒品条款(违反毒品相关法令)第24条第4号实刑条款(无期或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
不起诉不属于不属于不属于
罚金不属于(以拘禁刑为要件)属于不属于
拘禁刑、全部缓刑属于属于不属于(全部缓刑除外)
拘禁刑、实刑1年以下属于属于不属于
拘禁刑、实刑超过1年属于属于属于(别表第二资格者也适用)

由此可见,别表第一资格者因特定罪名被判处拘禁刑,或因毒品案件被判有罪时,即使获得缓刑也属于退去强制事由。因此本所把在起诉前争取不起诉作为首要目标。但即使不起诉,如逾期滞留(overstay)这类行为本身就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情形,入管程序仍可能继续进行。此外,即使处分不属于退去强制事由,在在留期间更新等审查中也可能作为品行因素被考虑。被判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实刑的人,只有在存在“不予许可则欠缺人道考虑的特别情况”时,才可能获得在留特别许可(入管法第50条第1款但书)。更详细的分类请参阅刑事处分与遣返风险对照

讯问和翻译需要注意什么

讯问时所说的话会经翻译整理成日文的供述笔录,因此必须仔细确认笔录内容是否与本人的本意一致。讯问翻译由侦查机关安排,用词和语气上的差异可能原样留在笔录中。笔录宣读后会要求签名盖章,如觉得内容不符,可以要求更正,也可以拒绝签名盖章。沉默权是对所有提问都可以不回答的权利。哪些问题回答、哪些问题保持沉默,因案而异,建议在会见时与律师商量决定。本所的专职中文翻译会陪同律师会见,站在本人的立场确认有无语言偏差。

与行政书士或支援团体有何不同

在刑事案件中能够担任辩护人的是律师,这是与行政书士(负责在留申请文书的国家资格人士)和支援团体在职能上的区别。各方各有分工,视案情也会相互合作。

咨询对象主要职能
律师作为刑事案件辩护人进行会见、争取解除人身拘束、和解谈判、出庭辩护。在入管程序中作为代理人开展工作,对退去强制令书发付处分等提起撤销诉讼、申请停止执行
行政书士制作变更在留资格、更新在留期间等的申请文书,代为递交申请(申请取次)
支援团体生活支援、信息提供、探视活动等,具体内容因团体而异

选择律师时应确认哪些方面

在外国人刑事案件中选择律师,关键是确认律师能否同时预判刑事和入管两方面、有无翻译体制、能否迅速会见。咨询时可以确认以下几点。

  • 能否说明刑事处分对在留资格和退去强制的影响
  • 是否重视起诉前争取不起诉的工作
  • 能否承担入管程序以及撤销诉讼、停止执行申请
  • 是否有能用本人语言沟通的翻译体制
  • 能否在逮捕后迅速会见,能否应对外地警察署的案件
  • 实际由谁会见、撰写文书、出庭
  • 是否坦率说明前景和风险,而不只强调有利之处

更多选择方法请参阅外国人案件律师的选择方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如何应对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重点处理外国人刑事案件和入管程序,采取将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作为一个整体来预判的辩护方针。由于存在即使缓刑也会被退去强制的情形,本所从起诉前阶段起就把争取不起诉作为首要目标。从最初的会见到出庭,以及之后的入管程序,均由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协会,2019年登录)亲自负责,不交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专职中文翻译,除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外,还可以使用站在委托人本人立场工作的翻译。中文以外的语言,视案情另行安排翻译人员。本所也受理东京以外的警察署和入管设施的案件,接受来自全国的咨询。刑事程序和入管程序之后的在留资格手续,与合作的行政书士协同处理。

刑事案件的处理实例如下。

  • 作为特殊诈骗中负责接收钱款的“取款人”被多次再逮捕的案件,本所每次都与本人商量讯问应对方式,依据事实充分主张。最终所有案件均获得不起诉处分。
  • 因以营利为目的持有兴奋剂(觉醒剂)被起诉的案件,本所仔细分析侦查收集的证据,通过庭审询问揭示其中问题,最终获得无罪判决。

其他实例请参阅处理实例

律师费用如何确定

律师费用根据案件内容、紧急程度、程序阶段等个别报价。是否被拘束、是否争辩事实、是否需要和解、是否需要处理入管程序等,都会影响所需的工作量。委托前,本所会说明工作范围和费用明细,在您认可后再接受委托。

常见问题

家人被逮捕了,但不太会说日语,应该从哪里开始?

首先在可能的范围内确认被逮捕者在哪个警察署、涉嫌什么罪名,然后联系律师。律师会见后,可以向家属说明本人的状况和今后的前景。本所可以用中文接受咨询。

如果只是罚金,对在留就没有影响吗?

罚金不属于别表第一资格者的特定罪名(第24条第4号之2),也不属于超过1年的实刑(第24条第4号实刑条款)。但毒品案件即使是罚金,也属于退去强制事由。此外,即使不属于退去强制事由,也可能在在留期间更新等审查中被考虑,因此建议在同意简易程序之前先咨询律师。

担心通过翻译说的话没有被正确传达。

供述笔录用日文制作,如觉得内容不符,可以要求更正,无法认同时可以拒绝签名盖章。会见时请告诉律师您对哪些问题作了怎样的回答。如认为翻译存在问题,律师会向侦查机关提出交涉。

已经有国选辩护人(国家指派的律师),还能咨询自费委托的私选律师吗?

可以咨询。是否委托私选辩护人,由本人和家属决定。委托后的手续以及与国选辩护人的关系,也会在咨询时一并说明。

在东京以外的警察署被羁押,也可以委托吗?

可以委托。本所也受理东京以外的警察署和入管设施的案件。请告知所在地和案件情况,我们会就会见日程等与您商量应对方案。

相关页面:中文咨询被逮捕后的72小时如何争取不起诉私选辩护人的作用违反入管法的刑事案件入管程序律师指南联系我们

本文仅为一般性说明,具体个案请直接咨询律师。本文所述过往案例均基于个别情况,并不保证获得相同结果。

最后更新:2026年9月11日/撰稿 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协会,登录号5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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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語版:外国人の刑事事件で弁護士に相談すべきとき|接見・不起訴・在留への影響ま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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