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外国人怎么选律师|刑事案件与入管案件需要确认的7项标准
2026/09/11
外国人在日本遇到刑事案件或入管案件时,选择律师的关键在于确认:能否把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一并考虑,能否在起诉前就开始行动,是否具备翻译和与家属联络的体制,能否一直代理到诉讼阶段。本人或家属被逮捕、收到入管寄来的文件、或发现在留期限已过时,尽早咨询能够连同在留影响一并说明的律师,是有益的。
- 刑事结果会影响在留,应选择能兼顾两者的律师
- 争取不起诉,起诉前的短暂期间最为关键
- 翻译体制与家属联络方式,咨询时就要确认
- 入管程序没有由国家指派律师的制度
- 咨询时请备好在留卡复印件和入管文件
外国人遇到刑事案件或入管案件,什么时候应该咨询律师?
本人或家属被逮捕、收到入管传唤或被收容、发现在留期限已过,是应当咨询律师的主要时机。早期的判断会影响之后还有哪些选择。
| 情形 | 置之不理可能出现的后果 | 律师会做什么 |
|---|---|---|
| 家人或朋友被逮捕 | 可能形成与本人说法不一致的供述笔录;根据罪名和刑罚,还可能构成退去强制(即强制遣返)事由。 | 会见本人,就如何应对讯问提供建议,争取不起诉。 |
| 已被起诉 | 有些类型即使判处缓期执行(执行犹豫),也构成退去强制事由。 | 结合对在留的影响制定庭审方针,并考虑申请保释。 |
| 收到入管传唤,或已被收容 | 有利的情况未能传达,程序就继续推进。 | 申请监理措施,申请在留特别许可并准备材料,应对口头审理。 |
| 发现已逾期滞留(overstay) | 如果是被查获,与主动报到相比,可选择的程序可能更有限。 | 研究如何主动报到,以及争取出国命令还是在留特别许可。 |
| 被怀疑资格外活动或助长非法就业 | 除刑事责任外,还可能进入撤销在留资格或退去强制的程序。 | 核实事实,从刑事和入管两方面组织主张。 |
| 已被签发退去强制令书 | 无法再申请在留特别许可,遣返或收容会继续推进。 | 研究提起撤销诉讼(自知道处分之日起6个月内)并申请停止执行。 |
选择律师时应该确认哪些事项?
选择处理外国人案件的律师时,建议确认以下7项标准。这些标准用来判断律师在您的案件中实际会做什么。
| 需要确认的标准 | 为什么重要 | 咨询时可以问的问题 |
|---|---|---|
| 1. 能否把刑事与入管一并考虑 | 持有“留学”“技能实习”等入管法附表一在留资格的人,因盗窃、诈骗、伤害等特定罪名被判处拘禁刑的,即使缓期执行也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违反毒品相关法令被判有罪的,即使只是罚金也构成退去强制事由。 | 以这个罪名和在留资格,不同的刑事结果分别会对在留产生什么影响? |
| 2. 能否在起诉前就行动 | 如果不起诉,就不构成以有罪判决或被判处刑罚为要件的退去强制事由。是否起诉,要在羁押期间内决定。 | 什么时候能去会见?为争取不起诉会做哪些工作? |
| 3. 翻译体制与语言 | 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是为讯问服务的。要在会见中准确听取本人的说法,需要站在辩护方一侧的翻译。 | 会见时由哪种语言的翻译陪同? |
| 4. 与家属的联络方式 | 家属在海外时,能否用平时习惯的方式(如微信)和语言了解进展,十分重要。 | 向家属报告会用哪种语言、哪种方式? |
| 5. 能否代理到诉讼 | 被签发退去强制令书时,可以研究提起撤销诉讼并申请停止执行(行政事件诉讼法第25条)。这些都是由律师作为代理人进行的程序。 | 如果不许可,能否继续代理诉讼? |
| 6. 是否坦率说明前景与风险 | 在留特别许可无法承诺结果。通过出国命令出境与被退去强制,拒绝入境(上陆拒否)的期间也不同,原则上分别为1年和5年。 | 能否按每一种选择,说明其好处和风险? |
| 7. 能否不受地域限制地行动 | 羁押本人的警察署或收容本人的入管设施,有时离律师事务所较远。 | 外地的警察署或入管设施,也能前往吗? |
咨询之后,可以对照以下几点回顾,便于做出判断。
- 对刑事和入管两方面,是否不仅听到了结论,也听到了理由
- 是否具体说明了能够去会见或探视的时间
- 实际负责案件的律师是谁,是否已经明确
- 是否谈到了被起诉或不许可时的下一步对策
委托律师后,律师能做些什么?
委托律师后,律师会在刑事案件中作为辩护人、在入管程序中作为代理人,站在本人的立场参与整个程序。主要工作如下。
- 在警察署会见本人,并就如何应对讯问提供建议
- 说明本人可以要求通报本国领事(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并在本人与家属之间传递联络
- 向检察官提交意见书等,争取不起诉
- 被起诉后的庭审辩护及保释申请
- 申请监理措施或临时放免
- 申请在留特别许可,准备证明家庭关系和生活状况的材料
- 针对退去强制令书签发处分等提起撤销诉讼,并申请停止执行
程序如何推进,律师在哪个阶段介入?
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会先后或同时推进,律师在任何阶段都可以介入。
- 逮捕:警察须在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从这一阶段起,律师即可会见。
- 羁押(勾留):检察官须在24小时内请求羁押。羁押原则上10天,延长后最多再加10天,这是争取不起诉的核心期间。
- 起诉或不起诉:即使不起诉,像非法滞留这样行为本身即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类型,入管程序仍可能推进。
- 庭审与判决:结合判决对在留的影响进行辩护。
- 入管违反调查:在刑事程序之后,或不经过刑事程序开始。
- 收容或监理措施:主任审查官决定是依收容令书收容(30天以内,有不得已事由时可再延长30天),还是适用监理措施(即不收容、在一定条件下在社会上生活)。
- 违反审查、口头审理、异议申请:依次由入国审查官、特别审理官、法务大臣作出判断。
- 在留特别许可或签发退去强制令书:退去强制令书签发后,就不能再申请在留特别许可。
- 行政诉讼:研究提起撤销诉讼和申请停止执行。
国选辩护人和私选辩护人有什么不同?
国选辩护人由法院指派,私选辩护人由本人或家属自行选择并委托。一般来说,国选辩护人是在被羁押之后、满足资产等条件时才会指派,本人无法选择由哪位律师担任。私选辩护人则可以在逮捕后立即委托,并可以在确认律师的经验和翻译体制后再做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国选辩护人负责的是刑事程序的辩护,而入管程序(退去强制程序)并没有由国家指派律师的制度。此外,被逮捕后,也可以通过律师协会的值班律师(当番弁护士)制度,请律师前来会见一次。
只针对中国人刑事案件的选择方法,请参阅中国人刑事案件选择私选辩护人的标准。本文则不限国籍,面向所有外国人,同时涵盖刑事案件与入管案件。
咨询律师与咨询行政书士或支援团体有什么不同?
律师可以进行刑事辩护、代理撤销诉讼和停止执行等诉讼,并作为代理人进行交涉;行政书士负责在留资格的申请代办(申请取次)等。支援团体和公共咨询窗口,是提供生活支援以及介绍制度和咨询渠道的地方。
| 咨询对象 | 主要角色 |
|---|---|
| 律师 | 刑事辩护,入管程序中的代理,撤销诉讼和停止执行等诉讼代理,作为代理人进行交涉 |
| 行政书士 | 制作在留资格变更、更新等申请文件并代为递交 |
| 支援团体 | 探视、生活支援、提供信息等(具体活动因团体而异) |
| 律师协会的法律咨询窗口 | 提供由律师进行法律咨询的机会(有的律师协会设有面向外国人的咨询) |
| 日本司法支援中心 | 介绍法律制度和咨询窗口,在一定条件下垫付律师费用等 |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入管厅)的咨询窗口 | 回答有关在留手续的一般性询问 |
已被逮捕,或收容、退去强制程序正在进行时,咨询律师是第一步。
咨询前需要准备什么?
备好能够说明在留状况和案件情况的材料,第一次咨询就能具体讨论前景。材料不齐全也可以咨询,请在能力范围内准备。
- 在留卡复印件(正反面)和护照复印件
- 被逮捕的时间和地点、被羁押的警察署名称
- 警察告知的嫌疑内容(罪名)
- 入管寄来的文件(传唤通知、收容令书、监理措施相关文件、不许可通知书等)
- 家庭关系材料(结婚、出生、认领〔认知〕相关文件,子女在学情况的材料)
- 以往的在留经过(入境时间、在留资格变更和更新记录),以及以往有无刑事程序或入管程序
- 本人使用的语言,以及家属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微信等)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如何应对?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重点处理外国人刑事案件和入管程序(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收容),采取把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辩护方针。由于有些类型即使缓期执行也会导致退去强制,本所从起诉前阶段起就把争取不起诉作为首要目标。
- 从最初的会见到庭审、再到入管程序,均由松村大介律师亲自负责。
-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职翻译。除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外,还可以使用站在委托人立场工作的翻译。中文以外的语言,将根据案件情况安排翻译人员。
- 也受理东京以外的警察署和入管设施的案件,接受来自日本各地的咨询。
- 与合作的行政书士联手,程序结束后也能协助办理在留资格手续。
- 本所正在实际案件中,就退去强制事由的判断是否也应考虑故意或过失这一问题提起诉讼(目前仍在审理中)。
相关的办案实例如下。
- 非法滞留刑事案件与在留特别许可:一位以观光目的来日的人士,与日本女性育有子女后,因非法滞留被逮捕并起诉。律师与有关部门交涉,办成了结婚和认领手续,并着眼于刑事庭审中的询问收集材料,最终获得了在留特别许可。
- 特殊诈骗取款人案件:当事人作为特殊诈骗(电信诈骗)的取款人被多次再逮捕。律师就应对讯问提供建议,并作为辩护人充分陈述主张,最终全部案件均获不起诉处分。
费用如何确定?
费用根据案件内容、紧急程度、程序所处阶段等个别报价。委托范围和报价内容,将在咨询时具体说明。
常见问题
不会说日语也可以咨询吗?
可以。本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可以直接用中文咨询。中文以外的语言,将根据案件情况安排翻译人员。
家人被逮捕了,但联系不上本人。家属能做什么?
家属委托后,律师可以前往警察署会见本人,了解情况。即使有禁止会见(接见禁止)的决定、家属无法探视,律师仍然可以会见。请先告诉我们被逮捕的时间和地点。
已经有国选辩护人了,还可以咨询私选辩护人吗?
可以咨询。选任私选辩护人后,国选辩护人通常会被解任。您可以在听取前景说明后,再决定是否委托。
人在东京以外的警察署或入管设施,也可以委托吗?
可以。本所也受理东京以外的警察署和入管设施的案件。会见方式将在咨询时说明。
还没决定是出境还是争取留在日本,也可以咨询吗?
在做决定之前咨询是有益的。律师会梳理是否属于出国命令的适用对象、拒绝入境期间会如何变化等。在留特别许可无法承诺结果,因此我们会坦率说明前景与风险。
请根据您的情况参阅以下指南:以刑事程序为主的,请看外国人刑事案件律师咨询指南;入管程序整体,请看入管案件律师咨询指南;已开始退去强制程序的,请看退去强制律师咨询指南;希望解除收容或涉及监理人的,请看监理措施律师咨询指南;涉及非法入境或非法滞留的,请看非法滞留律师咨询指南;在留期限已过的,请看逾期滞留(overstay)律师咨询指南。
更多说明,请参阅中文咨询专页、被逮捕后72小时内的应对、争取不起诉处分、刑事处罚与强制遣返风险一览、办案实例。如需咨询,请通过联系我们页面与本所联络。
本文仅为一般性说明,具体个案请直接咨询律师。本文所述过往案例均基于个别情况,并不保证获得相同结果。
最后更新:2026年9月11日/撰稿 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协会,登录号59077)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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