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上诉(控诉)和上告?对一审判决不服时的程序与期限
2026/10/07
控诉是指对地方法院或简易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时,请求高等法院重新审理的程序,期限为14日(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72条、第373条)。
总览指南:外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指南(按情况查看)
本文要点
- 控诉期限为14日,自判决告知之日起算(刑事诉讼法第373条、第358条)
- 控诉申请书要提交给一审法院(第374条)
- 控诉理由由法律限定,限于事实误认、量刑不当等(第377条至第383条、第384条)
- 上告以违反宪法、违反判例等为理由(第405条)
- 外国人是否控诉,需要连同对在留的影响一并判断
什么是控诉?向哪个法院提出?
控诉是对地方法院或简易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的不服申请(刑事诉讼法第372条),由高等法院审理(法院法第16条第1号)。
检察官和被告人都可以提出上诉(刑事诉讼法第351条)。被告人不控诉,且检察官也不控诉的,就相当于接受了一审判决。裁判确定后才予以执行(第471条)。
对略式命令,不是通过控诉,而是请求正式审判来争议,期限为自告知之日起14日(第465条)。
控诉的期限和程序是怎样的?
控诉期限为14日(刑事诉讼法第373条),需向一审法院提交控诉申请书(第374条)。
期间自裁判告知之日起进行(第358条)。期间计算时,以日计算的不计入首日,期间末日为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等时,该日不计入期间(第55条)。不过,申请书应从宣判之日起留有余地提前提交。
提起控诉后,控诉人须在规则规定的期间内,向控诉法院提交控诉理由书(第376条第1项)。实际的最后期限由控诉法院通知。未在期限内提交控诉理由书的,法院以决定驳回控诉(第386条第1项第1号)。
| 程序 | 期限 | 依据 |
|---|---|---|
| 控诉 | 自判决告知起14日 | 刑事诉讼法第373条、第358条 |
| 控诉理由书 | 至法院指定的最后期限 | 第376条、第386条第1项第1号 |
| 上告 | 与控诉相同,14日 | 第414条、第373条 |
| 申请订正上告审判决 | 自宣判之日起10日 | 第415条 |
| 对略式命令请求正式审判 | 自告知起14日 | 第465条 |
控诉在什么理由下才被认可?
控诉只限于法定理由(刑事诉讼法第384条),主要理由有诉讼程序违反法令、适用法令错误、量刑不当、事实误认。
具体包括:诉讼程序违反法令且明显影响判决(第379条)、适用法令有误且明显影响判决(第380条)、量刑不当(第381条)、事实误认且明显影响判决(第382条)。
控诉理由书中,要援用诉讼记录及原审调查证据中显现的事实等,不同理由有不同方式要求。理由明显不属于法定事由的,会被决定驳回(第386条第1项第3号)。仅仅是对判决不满意,是不够的。
控诉审会作出什么判断?
控诉审没有法定事由时,以判决驳回控诉(刑事诉讼法第396条);有事由时,撤销原判决(第397条)。
撤销原判决时,原则上发回原审法院,或移送其他法院;但认为根据诉讼记录和证据可以直接判决的,控诉法院也可以自行判决(第400条)。
被告人提起控诉,或为被告人利益提起控诉的案件,不得宣告比原判决更重的刑罚(第402条)。不过检察官也可以控诉,检察官提起控诉时不受此限。控诉审中,原则上被告人无须出庭(第390条)。
什么是上告?与控诉有什么不同?
上告是对高等法院所作判决的不服申请,由最高法院审理(法院法第7条第1号)。理由限于违反宪法、宪法解释错误或违反判例(刑事诉讼法第405条)。
上告的提起期间,准用控诉的规定,同样是14日(第414条、第373条)。事实误认、量刑不当不属于第405条的上告理由。不过,即使没有第405条的事由,上告法院认为有影响判决的法令违反、量刑明显不当、重大事实误认,且不撤销原判决明显违反正义时,可以判决撤销(第411条)。
另外,最高法院认为含有法令解释重要事项的案件,可以自行作为上告审受理(第406条)。
控诉、上告期间,人身状态如何?
宣告拘禁刑以上判决后,保释失去效力(刑事诉讼法第343条),之后的保释要件比宣告前更严格(第344条)。
宣告拘禁刑以上判决后,不适用权利保释的规定(第89条),裁量保释(第90条)也限于不保释时不利程度明显很高等情形(第344条)。在上诉提起期间内尚未提起上诉的案件,保释等由原审法院决定(第97条第1项)。
全部缓刑、罚金等判决,羁押令失去效力(第345条)。控诉期间的人身状况,因判决内容而异。
外国人控诉、上告,对在留资格有什么影响?
是否控诉,要考虑判决所宣告刑罚的种类和长短与驱逐出境、在留审查有什么关联。
例如,被判超过1年拘禁刑,若是全部缓刑,则不属于入管法第24条第4号第9目。毒品类有罪判决,即使是罚金或缓刑,也可能属于同号第8目。刑罚种类、长短及罪名认定直接关系到在留,因此以量刑不当或事实误认为由的控诉,从在留角度也值得研究。
另一方面,对属于驱逐出境对象的外国人,即使刑事程序进行中,也可能在不收容的情况下推进驱逐出境程序(第63条第1项)。需要从刑事前景和在留前景两方面研究是否控诉。
什么时候应该咨询律师?
宣判后期限只有14日,最好立刻咨询律师。
是否控诉必须在控诉期间内决定,控诉理由书的准备也需要时间。选择律师时,可确认三点:第1,是否同时处理外国人刑事案件和入管事务;第2,能否用母语咨询;第3,能否根据判决内容说明控诉前景及对在留的影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59077)处理外国人刑事案件和入管事务(在留特别许可、驱逐出境),可用中文咨询(有专职翻译常驻,另有中国律师在所)。微信号:matsumura1119。
常见问题
错过控诉期限会怎样?
控诉权消灭后提出的控诉申请,明显时会被决定驳回(刑事诉讼法第385条第1项)。期限为自判决告知起14日,需尽早行动。
控诉后刑罚会变重吗?
仅被告人控诉时,不得宣告比原判决更重的刑罚(第402条)。检察官也控诉时不受此限。
不争议事实,只争议量刑,可以控诉吗?
可以。量刑不当可作为控诉理由(第381条),但要援用诉讼记录和证据中显现的事实来主张。
上告可以以量刑过重为由吗?
量刑不当不是上告理由(第405条)。不过量刑明显不当且不撤销原判决明显违反正义时,上告法院有时可以撤销(第411条第2号)。
依据条文・出处
- 刑事诉讼法(昭和23年法律第131号)第55条、第97条、第343条、第344条、第345条、第351条、第358条、第372条至第386条、第390条、第396条、第397条、第400条、第402条、第405条、第406条、第411条、第414条、第415条、第465条、第471条(e-Gov法令检索)
- 法院法(昭和22年法律第59号)第7条、第16条(e-Gov法令检索)
- 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昭和26年政令第319号)第24条、第63条(e-Gov法令检索)
- 刑事诉讼规则(最高法院规则)中关于提交控诉理由书期间的规定(法院网站)
咨询方式
如家人在日本被警方带走或收到传唤,请尽早联系。可使用中文咨询(专属翻译常驻),也可通过微信联系。微信ID:matsumura1119。中文页面|中国人刑事案件|联系我们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7日 撰写: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会・登记号码59077)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 微信ID:matsumura1119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具体案件的结论取决于个案情况。
刑事案件指南一览
- 买卖、转让银行账户在日本被捕会怎样(犯罪收益转移防止法与诈骗帮助罪)
- 在日本因打架、故意伤害被捕会怎样?和解与在留资格
- 日本的“保释”是什么?起诉后解除羁押的程序,及外国人面临的问题
- 日本的“勾留”是什么?要件、期限、延长与准抗告的申诉方法
- 外国人在日本因毒品案件被逮捕会怎样?大麻、觉醒剂与强制遣返
- 在日本酒驾、肇事逃逸、交通事故致人伤亡被捕会怎样?
- 雇用或介绍非法就业外国人,因助长非法就业罪被逮捕会怎样?
- 伪造在留卡、伪造身份证件案件是怎么回事?持有、使用与强制遣返
- 家人在日本被逮捕,律师可以帮忙做什么
- 外国人在日本被逮捕后的72小时会发生什么
- 因入管法违反(逾期滞留、非法就业)被逮捕会怎样?
- 日本讯问时会配翻译吗 翻译质量与笔录签名
- 外国籍未成年人在日本被捕会怎样(少年事件与特定少年)
- 在日本携带刀具、小刀被捕会怎样(枪刀法与轻犯罪法)
- 在日本无证驾驶被逮捕会怎么样?驾照过期失效与“是否明知”的问题
- 日本不起诉处分是什么意思?起诉犹豫与证据不足的区别及对在留资格的影响
- 有前科对在留期间更新、永住有什么影响?罚金、缓刑、实刑的区别
- 日本刑事案件的“示谈”是什么?对不起诉和量刑的影响,被害人联系不上怎么办
- 在日本因不同意猥亵、不同意性交等被捕会怎样(外国籍人士须知)
- 沉默权是什么 讯问时如何行使及外国人注意事项
- 什么是在宅事件?没有被逮捕却在侦查时,如何应对警方传唤
- 日本略式命令与罚金是什么?签字同意前要先确认的事项
- 缓刑判决也会被遣返吗?驱逐出境事由的辨别方法
- 日本的“执行犹予”(缓刑)是什么?适用条件、期间、撤销与对在留资格的影响
- 外国人在日本偷东西、商店盗窃被捕,会有什么后果?
- 值班律师、国选辩护人、私选辩护人有什么区别
- 做电信诈骗“受子”“出子”被捕会怎样?外国人的在留影响
- 被起诉之后会怎样?公审、翻译到判决的程序说明
- 在日本偷拍(性姿态拍摄罪)被捕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