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住者因猥亵、偷拍、痴汉被定罪会被遣返吗|退去强制与拒绝登陆的界线
2026/09/10
不同意猥亵罪、偷拍(性姿态等拍摄罪)以及违反条例的痴汉行为,都不在入管法特别列举的犯罪之内。永住者因这些罪被判有罪,不属于2027年4月开始实施的永住者在留资格取消制度的对象;只有被判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才涉及退去强制。
但要注意,不同意猥亵罪没有罚金刑,一旦定罪就是6个月以上的拘禁刑;刑期1年以上的,即使缓刑也属于拒绝登陆事由。为偷拍而进入建筑物的,还可能另外成立取消制度所列举的侵入住宅罪。罪名上的细微差别,会导致在留上完全不同的结果。
核心要点
- 刑法第22章之罪(不同意猥亵等)、性姿态等拍摄罪、违反防止骚扰条例,既不在第24条第4号之2,也不在2027年施行的新第22条之4第1款第9号的列举范围内。
- 永住者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是无期或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第24条第4号第9目)。
- 不同意猥亵罪法定刑为6个月以上10年以下拘禁刑,没有罚金,被起诉定罪即意味着拘禁刑。
- 为偷拍进入建筑物或住宅,可能成立侵入住宅罪(刑法第12章),被判拘禁刑的可能进入取消制度范围。
猥亵、偷拍、痴汉分别适用哪些法律
同属“性犯罪”,适用法律和刑罚轻重差别很大。最重的是刑法第176条不同意猥亵罪,没有罚金刑。
| 罪名(依据) | 法定刑 | 有无罚金 |
|---|---|---|
| 不同意猥亵(刑法第176条) | 6个月以上10年以下拘禁刑 | 无 |
| 不同意性交等(刑法第177条) | 5年以上有期拘禁刑 | 无 |
| 性姿态等拍摄(性姿态拍摄等处罚法第2条) | 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 | 有 |
| 侵入住宅、侵入建筑物(刑法第130条) | 3年以下拘禁刑或10万日元以下罚金 | 有 |
| 痴汉(各都道府县防止骚扰条例) | 各条例规定 | 多数条例设有罚金 |
电车内的痴汉行为,视情节可能只按条例处理,也可能以不同意猥亵罪追诉。按哪个罪名处理,决定了能否以罚金结案,因此罪名本身就是重要争点。
永住者因性犯罪定罪,会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吗
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是被判无期或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入管法第24条第4号第9目)。刑罚全部缓刑的不构成。
第4号之2只针对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不适用于别表第二的永住者;而且性犯罪本来就不在第4号之2的列举范围。按刑罚种类整理如下。
| 刑事结果 | 退去强制事由(第24条) | 永住取消(2027年4月后新第9号) | 拒绝登陆事由(第5条第1款第4号) |
|---|---|---|---|
| 不起诉 | 不构成 | 不构成 | 不构成 |
| 罚金(偷拍、条例违反等) | 不构成 | 不构成 | 不构成 |
| 不满1年拘禁刑 | 不构成 | 不构成(非列举罪) | 不构成 |
| 1年以上拘禁刑、缓刑 | 不构成 | 不构成(非列举罪) | 构成 |
| 超过1年拘禁刑、实刑 | 构成第4号第9目 | 不构成(非列举罪) | 构成 |
| 包括侵入住宅罪在内被判拘禁刑 | 视刑期而定 | 可能构成 | 视刑期而定 |
不同意性交等罪法定刑下限为5年,而刑罚全部缓刑只适用于3年以下拘禁刑(刑法第25条),除非减轻,否则就是实刑,直接涉及第4号第9目。即使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也可以申请在留特别许可(入管法第50条)。
2027年的永住取消制度不适用于性犯罪吗
不同意猥亵罪、性姿态等拍摄罪和违反防止骚扰条例本身不适用。新第22条之4第1款第9号的名单与第4号之2范围相同,刑法第22章(猥亵、不同意性交等之罪)、性姿态拍摄等处罚法和条例都不在其中。
该制度自2027年4月1日施行,截至2026年9月尚未施行。即便因列举罪被判拘禁刑,取消也属于裁量,须经听取意见后判断,除不宜继续在留的情形外会许可变更为定住者等资格(新第22条之6)。施行前的判决如何处理,有待今后的实际运用。
为偷拍进入建筑物或住宅,结果会不同吗
可能不同。以偷拍为目的进入更衣室、厕所或他人住宅,除性姿态等拍摄罪外,还可能成立侵入住宅罪、侵入建筑物罪(刑法第130条)。此罪属于刑法第2编第12章,是新第9号的列举罪。
偷拍与侵入构成手段与结果关系时,依刑法第54条按较重的刑处断;但包括侵入住宅罪在内被判拘禁刑的,2027年4月后可能成为取消永住的问题。哪些行为被列入起诉事实、进入是否有正当理由,是辩护的重要着力点。
从逮捕到决定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被逮捕的,最长23天内决定起诉与否:逮捕后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刑事诉讼法第203条),逮捕后72小时内申请勾留(第205条),勾留原则10天、最长20天(第208条)。起诉前没有保释。
性犯罪案件中,被害人陈述往往是核心证据,审讯中的回答对结果影响很大。包括行使沉默权(宪法第38条第1款)在内,应尽早与辩护人商定方针。中文咨询请见中文问答。
定罪后,出国旅行和家人的在留会受影响吗
因不同意猥亵罪被判1年以上拘禁刑的,即使缓刑也属于拒绝登陆事由(入管法第5条第1款第4号),再入境时可能出问题。判决后以视为再入国许可出境需要慎重。虽有持再入国许可等情形下可不拒绝登陆的特例(第5条之2),但属于个案判断。
永住者没有在留期间更新(第21条),新第9号也不适用,罚金或缓刑一般不会立即改变在留资格。但若因超过1年实刑进入退去强制程序,持“永住者配偶者等”资格的配偶和子女,其在留前提也会动摇。
争取不起诉,律师会做哪些工作
有被害人的性犯罪,最关键的是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被害人的联系方式通常不会告知嫌疑人一方,需经检察官取得被害人同意后,由律师进行交涉。
不同意猥亵罪没有罚金,一旦起诉只剩拘禁刑。是通过和解争取不起诉,还是根据行为情节主张应按条例处理,是实质上的分水岭。怀疑痴汉冤案的,则通过纤维鉴定、监控录像、车厢内位置关系等客观证据争辩事实。参加专业的再犯防止治疗项目、家人监督等内容也会写入意见书。
委托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后如何推进
本所把起诉前取得不起诉处分作为最重要的目标。性犯罪的罪名和刑期稍有不同就会影响在留,所以我们把刑事辩护和入管前景放在一起研判,并随时向本人和家属说明。
从首次会见到在留手续,均由松村大介律师一以贯之亲自负责。专门从事外国人案件的中文翻译陪同会见,与侦查机关的翻译立场不同,认真倾听本人的说法。中国国内的家属可以通过微信(ID:matsumura1119)直接联系我们。更多介绍见本所中文页面。
常见问题
永住者偷拍被罚款,会被取消永住吗
性姿态等拍摄罪不是2027年施行的新第22条之4第1款第9号的列举罪,罚金也不是拘禁刑,因此不会依该规定被取消。
永住者因不同意猥亵罪被判缓刑,会被遣返吗
全部缓刑的判决不属于第24条第4号第9目,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但刑期1年以上的属于拒绝登陆事由,出境和再入境需要注意。
因痴汉被逮捕,有可能只罚款吗
如果按防止骚扰条例违反处理,有以罚金结案的余地。不同意猥亵罪没有罚金,按哪个罪名处理非常关键。
为偷拍进入商场厕所,也会构成侵入住宅罪吗
违反设施管理者意愿进入的,可能成立侵入建筑物罪。此罪属于取消制度的列举罪,被判拘禁刑的,2027年后可能涉及取消永住。
有性犯罪前科的永住者出国后还能回来吗
被判1年以上拘禁刑的属于拒绝登陆事由,再入境时可能出问题。也有适用特例的情形,建议出境前先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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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不构成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结论会因罪名、在留资格、在日经历、家庭关系等情况而不同,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9月。
关于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的全貌,请参见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3-4-10 布施大厦本馆3层)代表。主要业务领域为外国人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强制遣返、在留特别许可),办理过大量中文母语当事人的案件。事务所配备外国人案件专属中文翻译,从被捕后的第一次会见到在留手续,均由律师本人一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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