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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永住者因盗窃、顺手牵羊被定罪会被取消永住吗|2027年新规与罚金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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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永住者因盗窃、顺手牵羊被定罪会被取消永住吗|2027年新规与罚金的重要性

日本永住者因盗窃、顺手牵羊被定罪会被取消永住吗|2027年新规与罚金的重要性

2026/09/10

永住者因盗窃(包括在商店顺手牵羊)被定罪,按现行法,只有被判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罚金或缓刑判决,不会让人立即失去在留资格。

但盗窃罪正是2027年(令和9年)4月1日施行的修订入管法中,可导致取消永住者在留资格的罪名之一。自该日起,只要被判拘禁刑,即使缓刑也可能被取消,因此哪怕是小额顺手牵羊,能否止于罚金或争取不起诉,都比以往重要得多。

核心要点

  • 盗窃罪(刑法第235条)属于刑法第36章,是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的列举罪,但第4号之2不适用于别表第二的永住者。
  • 按现行法,永住者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是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第24条第4号第9目)。
  • 2027年4月1日起,因盗窃罪被判拘禁刑,即使缓刑也可能成为取消永住者在留资格的事由(新第22条之4第1款第9号),罚金不在其内。
  • 常习累犯盗窃(盗犯等防止法)也是列举罪,反复偷窃会同时提高被取消和被退去强制的风险。

在商店偷东西在日本构成什么罪,怎么判

在商店把商品拿走不付钱,构成刑法第235条盗窃罪,法定刑为10年以下拘禁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

罪名(条文)法定刑是否取消制度列举罪
盗窃(刑法第235条)10年以下拘禁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是(第36章)
事后抢劫(刑法第238条)按抢劫论,5年以上有期拘禁刑是(第36章)
常习累犯盗窃(盗犯等防止法第3条)3年以上有期拘禁刑
侵占遗失物等(刑法第254条)1年以下拘禁刑或1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科料否(第38章)

被发现后为了逃跑推搡店员等,就构成事后抢劫罪,按抢劫处理,没有罚金可选。相反,拿走被遗忘、已脱离物主占有的物品,可能只构成侵占遗失物等罪,而不是盗窃罪,此罪不在入管法列举范围内。

被逮捕后多久会有处理结果

被羁押的案件,从逮捕起最长23天内决定起诉与否:逮捕后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刑事诉讼法第203条),72小时内申请勾留(第205条),勾留最长20天(第208条)。起诉前没有保释。

金额不大、身份明确的顺手牵羊案件,也可能不逮捕,在家配合侦查。审讯中享有沉默权(宪法第38条第1款),辩护人可在无人在场时会见(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以罚金结案的,多数经本人同意适用略式程序(1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科料)。

永住者因盗窃被定罪,会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吗

按现行法,只有被判无期或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时才构成(入管法第24条第4号第9目)。刑罚全部缓刑的不构成。

留学、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因盗窃罪被判拘禁刑,即使缓刑也构成第4号之2。永住者属于别表第二,不适用第4号之2,但2027年4月以后会有取消制度这一另外的机制发挥作用。

刑事结果退去强制事由(第24条)2027年4月后永住取消(新第9号)拒绝登陆事由(第5条第1款第4号)
不起诉(起诉犹豫等)不构成不构成不构成
罚金不构成不构成不构成
不满1年拘禁刑、缓刑不构成可能构成不构成
1年以上拘禁刑、缓刑不构成可能构成构成
超过1年拘禁刑、实刑构成第4号第9目可能构成构成

即使因实刑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也可以在退去强制程序中申请在留特别许可(入管法第50条),考虑因素规定在同条第5款。

2027年4月起的取消永住制度,顺手牵羊也算吗

可能算。新第22条之4第1款第9号把因刑法第36章(盗窃及抢劫之罪)、盗犯等防止法之罪被判拘禁刑列为取消事由,并不区分金额大小。

条文不区分是否缓刑,因此缓刑判决也可能被取消,而罚金不在其内。取消是“可以取消”的裁量规定,须经听取意见(第22条之4第2款)。即使取消,除认为不宜继续在留的情形外,也会依职权许可变更为永住者以外的在留资格(新第22条之6),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说明,多数设想变更为定住者。

截至2026年9月尚未施行,施行日前已确定的判决如何处理,法条并不明确,需要关注今后的运用。

反复偷窃的话要注意什么

次数越多刑罚越重,对在留的影响也逐级加大。初犯有不起诉或罚金的余地;之前已被罚过款的,被正式起诉的可能性升高;缓刑期间再犯,被判实刑的可能性更高。

之前受过拘禁刑全部缓刑的人,再次获得缓刑,仅限被判2年以下拘禁刑且有特别值得酌情的情节(刑法第25条第2款)。另外,过去10年内因盗窃等3次以上被执行6个月以上拘禁刑的人,再常习性地盗窃,构成常习累犯盗窃(盗犯等防止法第3条),适用3年以上有期拘禁刑。如背后有偷窃癖(盗窃症)等问题,尽早到医疗机构治疗,对防止再犯和争取处理结果都很重要。

定罪后,出国和家人的在留会受影响吗

被判1年以上拘禁刑的,即使缓刑也属于拒绝登陆事由(入管法第5条第1款第4号),出境后再入境时可能出问题。持再入国许可出境等情形下,有可不拒绝登陆的特例(第5条之2),但属于个案判断。判决后以视为再入国许可出境,建议事先咨询。

永住者没有在留期间更新,但2027年以后如被变更为定住者,此后每次更新(第21条)都要考虑品行。对持“永住者配偶者等”资格的配偶和子女来说,本人的在留资格也是其在留的前提。

怎样争取不起诉或罚金

盗窃案件辩护中最重要的是向被害店铺或被害人赔偿并达成和解。不止支付商品价款,如能撤回报案或取得谅解,获得起诉犹豫的可能性就会提高。有的店铺规定一律不和解,这时要把提出赔偿的经过留下记录,提交检察官。

2027年以后,对永住者来说缓刑可能不够。无法避免起诉时,也要整理悔过书、家属监督、治疗情况等写成意见书,争取以略式程序罚金结案。若对是否有意拿走、是否只是忘记结账等事实有争议,则核查监控录像和店内行为。中文咨询请见中文问答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的辩护方针

本所以起诉前取得不起诉处分为第一目标,把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作为一个案件处理。盗窃罪属于取消制度的列举罪,我们以刑事结果直接关系永住身份为前提制定方针。本所曾为被认定为电信诈骗取款人、收款人的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

松村大介律师从首次会见到在留手续亲自负责,专门从事外国人案件的中文翻译陪同会见,与侦查机关的翻译不同,是为本人服务的。中国国内的家属可通过微信(ID:matsumura1119)直接联系。详情请见本所中文页面

常见问题

永住者顺手牵羊被罚款,会被取消永住吗

罚金不属于2027年施行的新第22条之4第1款第9号所说的拘禁刑,不会依该规定被取消,也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

永住者因盗窃罪被判缓刑,还能留在日本吗

按现行法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但2027年4月1日起可能成为取消事由,被取消时,除不宜继续在留的情形外,会许可变更为定住者等资格。

判决在2027年以前确定,就与取消制度无关吗

施行前已确定的判决如何处理,法条并不明确,目前无法断言,需要关注今后的实际运用。

拿走别人遗忘的包,也算盗窃罪吗

物主仍有占有的构成盗窃罪,已脱离占有的物品可能构成侵占遗失物等罪。侵占遗失物等罪不在入管法列举范围内。

偷东西后甩开店员逃跑会怎样

为逃避逮捕而施加暴力,构成事后抢劫罪,与抢劫一样适用5年以上有期拘禁刑,没有罚金可选,对在留的影响也更大。

相关专栏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不构成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结论会因罪名、在留资格、在日经历、家庭关系等情况而不同,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9月。

关于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的全貌,请参见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3-4-10 布施大厦本馆3层)代表。主要业务领域为外国人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强制遣返、在留特别许可),办理过大量中文母语当事人的案件。事务所配备外国人案件专属中文翻译,从被捕后的第一次会见到在留手续,均由律师本人一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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