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住者酒驾、无证驾驶被判刑会被遣返吗|在留资格、取消永住与再入境
2026/09/10
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属于违反道路交通法的犯罪,不在入管法特别列举的犯罪名单之内。因此对永住者来说,只有被判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才会构成退去强制事由;2027年4月开始实施的永住者在留资格取消制度,也不适用于单纯的酒驾、无证驾驶。
不过不能掉以轻心。酒驾一旦造成人身事故并被认定为危险驾驶致死伤罪,就进入取消制度的范围;被判1年以上拘禁刑的,即使缓刑,出境后再入境也可能受影响。下面按结论逐一对照条文说明。
核心要点
- 酒气驾驶、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既不在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也不在2027年施行的新第22条之4第1款第9号的列举范围内。
- 永住者因违反道路交通法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仅限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第24条第4号第9目)。
- 酒驾肇事被判自动车驾驶死伤处罚法第2条危险驾驶致死伤罪拘禁刑的,2027年4月起可能成为取消永住的事由。
- 国际驾照只能在入境之日起1年内使用,在日本长期居住者继续使用可能构成无证驾驶。
酒驾、无证驾驶在日本构成什么罪,怎么处罚
酒驾按酒精含量和状态分为酒气驾驶和醉酒驾驶,与无证驾驶一样由道路交通法处罚,均设有罚金刑。
| 违法行为(条文) | 法定刑 |
|---|---|
| 醉酒驾驶(道路交通法第117条之2第1款第1号) | 5年以下拘禁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金 |
| 酒气驾驶(同法第117条之2之2第1款第3号) | 3年以下拘禁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 |
| 无证驾驶(同款第1号) | 3年以下拘禁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 |
酒气驾驶的标准是每升呼气0.15毫克或每毫升血液0.3毫克(道路交通法施行令第44条之3)。醉酒驾驶是指在每升呼气含0.5毫克以上(每毫升血液1.0毫克以上)酒精,或受酒精影响可能无法正常驾驶的状态下驾驶(同法第117条之2第1款第1号)。骑自行车酒气驾驶同样受罚。把车借给饮酒的人,或明知司机醉酒仍同乘,也可能另行受罚(同法第65条第2款至第4款)。刑事处罚之外,还有吊销或暂扣驾照的行政处分。
永住者因酒驾被判刑,会被遣返吗
罚金或缓刑判决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与永住者相关的是入管法第24条第4号第9目(无期或超过1年的拘禁刑,全部缓刑除外),道路交通法违反也只在这一一般规定范围内成为问题。
即使是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道路交通法违反也不属于第4号之2;而永住者属于别表第二,第4号之2本来就不适用。按刑罚种类整理如下。
| 刑事结果 | 退去强制事由 | 永住取消(2027年4月后新第9号) | 拒绝登陆事由(第5条第1款第4号) |
|---|---|---|---|
| 不起诉 | 不构成 | 不构成 | 不构成 |
| 罚金(含略式命令) | 不构成 | 不构成 | 不构成 |
| 不满1年拘禁刑(缓刑或实刑) | 不构成 | 不构成(非列举罪) | 不构成 |
| 1年以上拘禁刑、缓刑 | 不构成 | 不构成(非列举罪) | 构成 |
| 超过1年拘禁刑、实刑 | 构成第4号第9目 | 不构成(非列举罪) | 构成 |
反复酒驾、在缓刑期间再次违法的,被判实刑的可能性会升高。数罪合并审理、刑期超过1年的,涉及第4号第9目;即便如此,仍可在退去强制程序中申请在留特别许可(第50条)。
2027年的永住取消制度会波及酒驾吗
单纯的酒驾、无证驾驶不在其内。新第22条之4第1款第9号以与第4号之2相同范围的犯罪被判拘禁刑为取消事由,道路交通法违反不在名单上。
但同一名单包括自动车驾驶死伤处罚法第2条(危险驾驶致死伤)和第6条第1款(无证驾驶加重的危险驾驶致伤)。酒驾一旦演变为事故,就可能进入取消范围,这是关键区别。即使取消,除认为不宜继续在留的情形外,也会依职权许可变更为定住者等资格(新第22条之6)。该制度截至2026年9月尚未施行,施行前判决如何处理有待今后的运用。
酒驾造成人身事故,情况有何不同
罪名不同,在留上的后果也不同。在受酒精影响难以正常驾驶的状态下行驶并致人死伤,构成危险驾驶致死伤罪(自动车驾驶死伤处罚法第2条第1号;致伤15年以下拘禁刑,致死1年以上有期拘禁刑),属于取消制度的列举罪。现行第2条第1号规定,每升呼气含0.5毫克以上(每毫升血液1.0毫克以上)酒精的状态,也属于“难以正常驾驶的状态”。
而从可能妨碍正常驾驶的状态陷入难以驾驶状态的第3条(致伤12年以下、致死15年以下拘禁刑)、为逃避酒精检测而采取行动的第4条(12年以下拘禁刑)以及普通的过失驾驶致死伤(第5条),都不在列举范围。以哪个罪名起诉,取决于酒精数值、驾驶状况和事故经过的证明,因此从侦查阶段就有争辩罪名的意义。
被逮捕后,处分是如何决定的
被羁押的,从逮捕起最长23天内决定起诉与否。警察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刑事诉讼法第203条),检察官在逮捕后72小时内决定是否申请勾留(第205条)。勾留10天,含延长最长20天(第208条)。起诉前没有保释。
未发生事故的酒驾,因检测结果等证据已经齐备,有的案件在不羁押的情况下侦查,最后以略式程序罚金结案。略式程序只适用于1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科料,并须本人同意。审讯中有沉默权(宪法第38条第1款),辩护人可在无人在场时会见(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
用国际驾照或外国驾照开车,也算无证驾驶吗
在日本居住的永住者长期使用国际驾照开车,可能构成无证驾驶。因为国际驾照等只能自入境之日起1年内使用(道路交通法第107条之2、第117条之2之2第1款第1号)。
而且,已登记在住民基本台帐的人,持视为再入国许可等出境后不满3个月再次入境的,该次入境不作为1年期限的起算点(第107条之2括号内规定)。也就是说,靠短期回国无法延长期限。要在日本继续开车,应取得日本驾照或办理外国驾照转换。
有了前科,出国旅行和家人的在留会受影响吗
被判1年以上拘禁刑的,即使缓刑也属于拒绝登陆事由(入管法第5条第1款第4号),出境后再入境可能出问题。持再入国许可出境等情形下,经认定相当可以不以该事由拒绝登陆(第5条之2),但属于个案判断。判决后出境,尤其是以视为再入国许可出境,建议事先咨询律师。
永住者没有在留期间更新(第21条),仅被罚金一般不会动摇在留。但配偶、子女持“永住者配偶者等”资格的,本人若因超过1年实刑被退去强制,家人的在留前提也会改变,需要把刑罚轻重当作全家的问题来看待。
怎样争取罚金或不起诉
酒驾、无证驾驶没有被害人,辩护重点不在和解,而在事实与证据。律师会核查呼气检测程序和数值是否准确、是否确有驾驶行为、饮酒后经过的时间、对驾照有效性的认识等,发现可争之处即向检察官提出。
对事实无争议的,则具体落实处理车辆、调整饮酒习惯并到专业机构就诊、家人承诺监督等再犯防止措施,整理成意见书。之前已被判拘禁刑缓刑的人,本次结果直接关系到是否实刑,更需要尽早应对。外国人刑事与在留的整体说明见中文问答。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能提供哪些帮助
本所以争取不起诉处分为最优先目标,难以不起诉的案件也尽力争取罚金结案。酒驾即使只是罚金也会留下前科,所以我们从刑事阶段就预判对在留的影响,与入管手续一体考虑。
从会见到在留手续,均由松村大介律师亲自负责。会见时有专门从事外国人案件的中文翻译同行,与侦查机关的翻译不同,是为本人服务的翻译。中国国内的家属可通过微信(ID:matsumura1119)与我们直接沟通。详情请见本所中文页面。
常见问题
永住者酒气驾驶被罚款,会影响在留资格吗
罚金既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也不构成2027年施行的永住取消事由。永住者也没有在留期间更新,仅因罚金失去在留资格的情况通常不会发生。
酒驾被判拘禁刑缓刑会怎样
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但刑期为1年以上的,属于拒绝登陆事由,出境和再入境需要注意。
酒驾肇事被判危险驾驶致伤罪,会失去永住吗
2027年4月1日起,因危险驾驶致死伤罪被判拘禁刑,即使缓刑也可能成为取消永住的事由。取消时,除不宜继续在留的情形外,会许可变更为定住者等资格。
住在日本可以一直用国际驾照开车吗
国际驾照等只能自入境之日起使用1年。已登记住民票的人出境不满3个月回来,起算点不会重新计算,需要取得日本驾照。
无证驾驶属于永住取消制度的对象吗
道路交通法的无证驾驶不属于对象。但无证驾驶时犯危险驾驶致伤罪适用的自动车驾驶死伤处罚法第6条第1款,属于取消制度的列举罪。
相关专栏
- 在日本判缓刑会被强制遣返吗|按在留资格与罪名查看退去强制与取消的速查表
- 日本永住者打架伤人会被遣返或取消永住吗|伤害罪、暴行罪与2027年新规
- 日本永住者因猥亵、偷拍、痴汉被定罪会被遣返吗|退去强制与拒绝登陆的界线
- 日本永住者开车撞伤人会被遣返或取消永住吗|过失驾驶、危险驾驶与肇事逃逸
- 日本永住者因盗窃、顺手牵羊被定罪会被取消永住吗|2027年新规与罚金的重要性
- 日本人配偶者等酒驾、无证驾驶会被强制遣返吗|罚金、续签与配偶连带责任
- 定住者在日本酒驾、无证驾驶被判刑会被遣返吗|退去强制与在留更新的影响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不构成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结论会因罪名、在留资格、在日经历、家庭关系等情况而不同,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9月。
关于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的全貌,请参见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3-4-10 布施大厦本馆3层)代表。主要业务领域为外国人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强制遣返、在留特别许可),办理过大量中文母语当事人的案件。事务所配备外国人案件专属中文翻译,从被捕后的第一次会见到在留手续,均由律师本人一贯负责。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