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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住者在日本因伤害罪、暴行罪被判刑会被遣返吗|退去强制与在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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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住者在日本因伤害罪、暴行罪被判刑会被遣返吗|退去强制与在留更新

定住者在日本因伤害罪、暴行罪被判刑会被遣返吗|退去强制与在留更新

2026/09/10

持有定住者在留资格的人因伤害罪或暴行罪受到处罚,如果只是罚金或全部缓刑,并不会仅因此构成退去强制(俗称遣返)事由。只有被判处无期或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不缓刑)时,才会落入入管法第24条第4号第9目。

但是,在留期间更新时入管会审查品行,即使只是罚金或缓刑,更新也可能变得困难。另外,被判处1年以上拘禁刑的,即使缓刑,出境后也可能构成拒绝入境事由。刑事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能否继续留在日本,因此从起诉前就要把入管的影响考虑进去。

核心要点

  • 定住者属于别表第二,因伤害罪(刑法第27章)被判刑也不适用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
  • 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是被判处超过1年且不缓刑的拘禁刑。
  • 罚金或缓刑在在留期间更新(第21条)时,仍可能被视为品行问题而受到不利评价。
  • 被判处1年以上拘禁刑的,即使缓刑,也可能构成拒绝入境事由(第5条第1款第4号)。
  • 获得不起诉处分就没有有罪判决,不会构成以刑罚为要件的退去强制事由。

伤害罪、暴行罪最重判多少

暴行罪为2年以下拘禁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者拘留、科料;伤害罪为15年以下拘禁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刑法第208条、第204条)。同样是动手打人,对方没有受伤是暴行罪,造成伤害就是伤害罪。如果伤害导致对方死亡,则成立伤害致死罪(第205条),法定刑提高到3年以上有期拘禁刑。

这两个罪都规定了罚金刑。初犯、伤情较轻并已和解的,也有以不起诉或简易程序罚金结案的情况;使用凶器、造成严重后遗症或有前科的,被正式起诉的可能性就会升高。

被逮捕后,多长时间决定是否起诉

原则上,从逮捕起最长23天内由检察官决定起诉或不起诉。警察须在逮捕后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检察官须在24小时内且自逮捕起72小时内决定是否申请羁押(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第205条)。羁押期间为10天,延长后最多再加10天(第208条)。

日本在起诉前没有保释制度,也没有类似中国取保候审的办法,这段时间很可能一直处于被羁押状态。本人享有沉默权(宪法第38条第1款、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款),可以在无人在场的情况下与辩护人会见(第39条第1款),也可以要求通知本国领事机关(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第1款(b))。

定住者因伤害罪被判有罪,会被遣返吗

只要不是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就不会因伤害罪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把因刑法第27章等罪被判拘禁刑的情形列为退去强制事由,但对象仅限于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者。定住者与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同属别表第二,不适用这一规定。

与定住者相关的是第24条第4号第9目:不论在留资格种类,被判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的人都属于对象,但全部缓刑的除外;部分缓刑的,未缓刑部分在1年以下时也不属于对象。各种结果对应如下。

处理或判决结果退去强制事由(第24条)拒绝入境事由(第5条第1款第4号)在留期间更新
不起诉(起诉犹豫、嫌疑不足等)不构成不构成准备好说明事件经过的材料
罚金(含简易程序)不构成不构成品行方面可能不利
拘禁刑不满1年、全部缓刑不构成不构成品行方面可能不利
拘禁刑1年以上、全部缓刑不构成可能构成不利影响较大
拘禁刑1年以下实刑不构成刑期为1年时可能构成服刑使在留基础动摇
拘禁刑超过1年实刑构成第4号第9目可能构成进入退去强制程序

即使构成第4号第9目,在退去强制程序中仍可申请在留特别许可(第50条),家庭状况、在日生活经历等都属于第50条第5款规定的考虑因素。

只是罚金或缓刑,对在留更新有没有影响

不能说没有影响。在留期间更新只有在认定存在适当理由时才会批准(入管法第21条第3款),审查时会考虑品行是否良好。即使是罚金或缓刑,根据案情和时间,也可能被批准较短的在留期间,甚至不予更新。一旦不予更新,即使没有退去强制事由,在留期间届满后也会失去在留资格。

另一方面,刑事案件本身并不是在留资格取消(第22条之4)的事由。定住者被取消在留资格,主要是以虚假申请取得许可(第1号至第4号)或未按规定申报住址(第8号至第10号)等情形。

对家人动手的案件,会怎样影响在留

如果被害人是配偶或家人,除刑事处罚外,在留的基础本身也可能动摇。定住者是法务大臣考虑特别理由后准许居住的在留资格(入管法别表第二),有的基于日系人身份,有的基于抚养日本籍亲生子女,有的基于离婚或丧偶后的生活情况,每个人的理由各不相同。家庭暴力导致分居、离婚,子女抚养和生计发生变化后,更新时会重新审查当初准许在留的情况是否仍然存在。

有时家人的在留也依附于本人的在留资格,本人一旦失去在留,家人的手续也可能受到牵连。家人是被害人的案件,和解与谅解需要通过辩护人谨慎推进。

永住者取消制度实施后,与定住者有关系吗

没有直接关系。2027年4月1日施行的修改后入管法新第22条之4第1款第9号,规定永住者因伤害罪等特定犯罪被判拘禁刑的可以取消永住,对象只限永住者。截至2026年9月,该规定尚未施行。

不过,该制度规定,取消永住时,除认定不宜继续在留的情形外,应依职权准许变更为其他在留资格(新第22条之6),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说明多数情况下设想的是定住者。由永住者转为定住者的人,此后就按照本文所述的定住者规则处理。另外,定住者今后申请永住时须品行良好(第22条第2款第1号),前科会带来不利影响。

判了缓刑之后,还能出国回国吗

被判处1年以上拘禁刑的,即使缓刑,出国前也应慎重考虑。入管法第5条第1款第4号把曾被判处1年以上拘禁刑的人列为拒绝入境事由,缓刑判决也包括在内,而且没有期限限制。

持再入国许可出境等情形,依第5条之2有可能不单凭该事由拒绝入境,但包括视为再入国许可在内,回日本时能否入境仍可能成为问题。计划回国探亲的,请在出境前先咨询律师。

为争取不起诉,律师会做哪些工作

核心是与被害人和解并取得谅解。伤害、暴行是有被害人的犯罪,是否已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并达成和解,是检察官判断起诉犹豫的重要情节。被害人的联系方式一般不会告诉本人,需要由辩护人通过侦查机关联系并协商。

如果对方先动手、打架经过与侦查机关的认定不符,律师会核实目击者证言和监控录像,防止不当认定。同时整理担保人、因饮酒引起时的戒酒措施、继续雇用的可能性等情况,连同在留方面的重大不利影响,以意见书形式提交检察官。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如何处理这类案件

本所把起诉前争取不起诉处分作为首要目标。定住者即使只是罚金或缓刑也可能影响更新,在侦查阶段了结案件的意义很大。本所把刑事辩护和入管手续作为同一个案件处理,由松村大介律师从第一次会见一直负责到在留手续。

本所有专门负责外国人案件的中文翻译,陪同律师会见。与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不同,这位翻译是站在本人立场协助沟通的。在中国国内的家属可以通过微信(ID:matsumura1119)直接与我们联系。也欢迎阅读伤害、暴行案件的中文专栏以及中文常见问答

常见问题

定住者因暴行罪被罚款,在留资格会被取消吗

不会。罚金刑既不属于退去强制事由,也不属于在留资格取消事由。不过下次办理在留期间更新时,可能被当作品行问题加以考虑,建议提前准备好能够说明事件经过和悔改情况的材料。

因伤害罪被判拘禁刑1年6个月、缓刑3年,会被遣返吗

由于刑罚全部缓期执行,不属于入管法第24条第4号第9目。但这属于被判处1年以上拘禁刑,出境后再入境时可能涉及第5条第1款第4号的拒绝入境事由,更新审查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定住者和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在这一点上有什么不同

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者因伤害罪被判拘禁刑,即使缓刑也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第24条第4号之2)。别表第二的定住者不适用该规定,只有被判超过1年的实刑时才涉及退去强制。

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就一定能不起诉吗

和解与被害人的谅解是检察官判断起诉犹豫时非常重要的情节,但并不能保证不起诉。检察官还会综合考虑伤情轻重、行为方式以及有无前科等因素。

相关专栏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不构成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结论会因罪名、在留资格、在日经历、家庭关系等情况而不同,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9月。

关于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的全貌,请参见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3-4-10 布施大厦本馆3层)代表。主要业务领域为外国人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强制遣返、在留特别许可),办理过大量中文母语当事人的案件。事务所配备外国人案件专属中文翻译,从被捕后的第一次会见到在留手续,均由律师本人一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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