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人国工作签证发生人身事故、肇事逃逸|哪些罪名会被遣返?
2026/09/10
上下班或跑业务途中发生人身交通事故,对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的影响,关键看最终以哪个罪名处罚。普通的过失驾驶致伤罪、未履行救护义务(肇事逃逸)被判拘禁刑缓刑的,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而危险驾驶致死伤罪即使缓刑,也构成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的退去强制事由。
第4号之2在《汽车驾驶致死伤处罚法》中只列举了第2条(危险驾驶致死伤)和第6条第1款(无证危险驾驶致伤)。因此,准确把握事故经过、弄清会以哪个罪名处理,对签证的影响甚至比刑期长短更大。
核心要点
- 过失驾驶致死伤罪、准危险驾驶致死伤罪、未履行救护义务,都不在第4号之2的列举范围内。
- 危险驾驶致死伤罪(第2条)和无证危险驾驶致伤(第6条第1款)属于列举罪名,判拘禁刑即使缓刑也构成退去强制事由。
- 无论何种罪名,超过1年的实刑都构成第4号第9目。
- 工作中的事故,应与公司保险和使用者责任协调推进和解。
发生人身事故会被追究什么罪?
多数事故按过失驾驶致死伤罪(汽车驾驶致死伤处罚法第5条,7年以下拘禁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处理,伤害轻微时可以根据情节免除刑罚(同条但书)。
在酒精影响下难以正常驾驶、以难以控制的高速行驶、恶意别车(煽动驾驶)、故意闯红灯等情况下致人死伤,构成危险驾驶致死伤罪(第2条),致伤为15年以下拘禁刑,致死为1年以上有期拘禁刑。在酒精等影响下可能妨碍正常驾驶的状态开车致人死伤的,按第3条处罚(致伤12年以下、致死15年以下拘禁刑)。
事故发生后,侦查怎样进行?
在现场积极救护、报警,且被认为没有逃跑或毁灭证据之虞的,有时不逮捕,以在宅方式侦查。肇事逃逸或伴随饮酒的事故也可能被逮捕,此时从逮捕到决定起诉与否最长可被羁押23天(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第205条、第208条),起诉前没有保释。即使在宅侦查,也会多次参加现场勘验和接受讯问。与自己记忆不符的笔录不要签字,并及时保存行车记录仪影像,这对之后如何评价过失至关重要。
工作签证持有人哪些罪名会构成退去强制事由?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属于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因危险驾驶致死伤罪等列举罪名被判拘禁刑,即使缓刑也构成第4号之2。不在列举范围内的罪名,只有被判超过1年实刑时(第4号第9目)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
| 罪名 | 法定刑 | 第4号之2 |
|---|---|---|
| 过失驾驶致死伤(第5条) | 7年以下拘禁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不在列举范围 |
| 酒精等影响下的准危险驾驶致死伤(第3条) | 致伤12年以下/致死15年以下拘禁刑 | 不在列举范围 |
| 危险驾驶致死伤(第2条) | 致伤15年以下/致死1年以上有期拘禁刑 | 列举罪名(判拘禁刑即使缓刑也构成) |
| 无证危险驾驶致伤(第6条第1款) | 6个月以上有期拘禁刑 | 列举罪名(同上) |
| 无证过失驾驶致死伤(第6条第4款) | 10年以下拘禁刑 | 不在列举范围 |
| 未履行救护义务(道路交通法第117条) | 5年以下拘禁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死伤由本人驾驶引起的,10年以下拘禁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 不在列举范围 |
即使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也可以申请在留特别许可(入管法第50条),但须视个案判断。
国际驾照过期后开车出事,会怎样?
持国际驾照开车,自入境之日起滞留超过1年即不再被允许,此后开车属于无证驾驶(道路交通法第117条之2之2第1款第1号)。无证状态下发生事故,会按汽车驾驶致死伤处罚法第6条加重处罚。这里在留后果又有差别:无证并构成危险驾驶致伤(第6条第1款)的,属于列举罪名;无证但只是过失驾驶致死伤(第6条第4款)的,不在列举范围内。
没有救护就离开了现场,对签证有影响吗?
未履行救护义务(道路交通法第72条第1款前段、第117条)本身不在第4号之2的列举范围内。但与过失驾驶致伤罪合并处罚,刑罚会趋重。超过1年实刑构成第4号第9目;判1年以上拘禁刑的,即使缓刑,出境后再入境时也会产生拒绝入境事由(入管法第5条第1款第4号)的问题。慌乱中离开了现场的,尽快到警察署自首、尽力救护和道歉,在羁押和处分判断中可能被考虑。
工作中出了事故,公司和工作会怎样?
开公司车跑业务等执行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公司可能依据民法第715条承担使用者责任,公司的保险和方针会影响和解进程。与公司共享信息,也更容易取得身份担保书、说明书等刑事程序上的协助。若因事故离职,须在合同终止后14日内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申报(入管法第19条之16第2号);连续3个月以上未从事技人国范围内的工作,除有正当理由外,可能被撤销在留资格(第22条之4第1款第6号)。
对续签、永住和回国探亲有什么影响?
在留期间更新(第21条)会考虑品行,罚款或缓刑判决都可能成为不利因素;永住(第22条)也以品行良好为要件。按照刑法第34条之2,罚款执行后5年、拘禁刑执行后10年内未再被判罚款以上刑罚的,刑罚宣告失去效力。被判1年以上拘禁刑(含缓刑)的,出境后再入境时可能触及拒绝入境事由;持有再入国许可等情形下的例外(第5条之2)须个案判断,有回国计划的请事先咨询律师。
怎样争取不起诉或减轻刑罚?
有被害人的事故,核心是道歉和弥补损害。除保险赔偿外,通过辩护人转达歉意,争取被害人出具不要求处罚的书面意见。伤害轻微且和解成立的,可能获得起诉犹予(刑事诉讼法第248条)。被以危险驾驶致死伤罪侦查的,要结合行车记录仪和鉴定结果,就车速、饮酒程度、信号状况等具体主张不符合危险驾驶的要件,这一点直接关系到刑罚和签证两方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如何办理?
本所在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中,同样以起诉前取得不起诉处分为最优先目标;难以不起诉的案件,则着眼于以哪个罪名处理这一在留分水岭来制定辩护方针。松村大介律师从首次会见、讯问应对建议到在留手续全程亲自负责;专职外国人案件的中文翻译随同会见和面谈;中国国内的家属可通过微信(ID:matsumura1119)直接沟通。详见本所中文网站和中文问答。
常见问题
过失驾驶致伤罪可能判缓刑,签证会有问题吗?
过失驾驶致死伤罪(汽车驾驶致死伤处罚法第5条)不在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的列举范围内,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的人被判拘禁刑缓刑,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但要注意续签时的品行审查,以及刑期1年以上时的拒绝入境事由(第5条第1款第4号)。
被以危险驾驶致伤罪起诉,有什么不同?
危险驾驶致死伤罪(第2条)属于第4号之2的列举罪名,被判拘禁刑即使缓刑也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即使已被起诉,也可以在庭审中争辩是否符合危险驾驶的要件,最终是否只认定为过失驾驶致伤罪,是在留后果的重大分水岭。
保险公司在处理赔偿,刑事方面还需要另外做什么吗?
保险赔偿对弥补损失很重要,但并不一定能让被害人放下处罚意愿。通过辩护人转达道歉,争取被害人出具不要求处罚的书面意见(宥恕),会影响检察官的处理。
开公司车出了事故,公司也有责任吗?
如果是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公司可能依据日本民法第715条承担使用者责任。公司的保险和处理方针会影响和解的进行,因此最好与公司共享信息、协同推进。
对方伤势很轻,有可能不被处罚吗?
过失驾驶致伤罪规定,伤害轻微时可以根据情节免除刑罚(汽车驾驶致死伤处罚法第5条但书)。实践中,根据伤害程度、过失内容和和解情况,也可能作出起诉犹予处分。
相关专栏
- 在日本判缓刑会被强制遣返吗|按在留资格与罪名查看退去强制与取消的速查表
- 技人国工作签证打架伤人|判缓刑也会被强制遣返吗?
- 技人国工作签证酒驾、无证驾驶|会影响在留资格吗?
- 技人国工作签证涉嫌痴汉、偷拍、不同意猥亵|会被遣返吗?
- 技人国工作签证涉嫌盗窃、顺手牵羊|只罚款能保住签证吗?
- 日本永住者开车撞伤人会被遣返或取消永住吗|过失驾驶、危险驾驶与肇事逃逸
- 日本人配偶者等发生人身交通事故会被强制遣返吗|过失驾驶、危险驾驶与逃逸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不构成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结论会因罪名、在留资格、在日经历、家庭关系等情况而不同,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9月。
关于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的全貌,请参见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3-4-10 布施大厦本馆3层)代表。主要业务领域为外国人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强制遣返、在留特别许可),办理过大量中文母语当事人的案件。事务所配备外国人案件专属中文翻译,从被捕后的第一次会见到在留手续,均由律师本人一贯负责。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