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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人国工作签证涉嫌痴汉、偷拍、不同意猥亵|会被遣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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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人国工作签证涉嫌痴汉、偷拍、不同意猥亵|会被遣返吗?

技人国工作签证涉嫌痴汉、偷拍、不同意猥亵|会被遣返吗?

2026/09/10

很多人会感到意外: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的人,因不同意猥亵罪、偷拍(性姿态撮影罪)或电车“痴汉”(违反迷惑防止条例)被判拘禁刑,只要附有缓刑,就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因为这些罪名都不在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适用于别表第一在留资格)的列举范围之内。

但其中有例外,也有陷阱。为偷拍而进入建筑物,会加上属于列举罪名的建造物侵入罪;实刑超过1年则构成第4号第9目。不同意猥亵罪没有罚款刑,一旦被起诉并定罪就是拘禁刑,刑期1年以上的,出境后还会触及拒绝入境事由。性犯罪也可能导致被公司开除,签证管理同样不能忽视。

核心要点

  • 不同意猥亵罪(刑法第22章)、性姿态撮影罪、违反迷惑防止条例,都不在第4号之2的列举范围内。
  • 为偷拍进入建筑物所构成的建造物侵入罪(刑法第12章)属于列举罪名,判拘禁刑即使缓刑也会产生第4号之2的问题。
  • 不同意猥亵罪没有罚款刑,刑期1年以上即使缓刑也构成拒绝入境事由(第5条第1款第4号)。
  • 被开除后,会产生撤销在留资格(第22条之4第1款第6号)和申报的问题。

“痴汉”、偷拍、不同意猥亵分别构成什么罪?

同样是性犯罪,适用的罪名不同,刑罚轻重和对签证的影响也不同。不同意猥亵罪为6个月以上10年以下拘禁刑,没有罚款(刑法第176条);不同意性交等罪为5年以上有期拘禁刑(第177条)。

偷拍按性姿态撮影罪(性姿态撮影等处罚法第2条)处罚,法定刑为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款。在电车上隔着衣服触摸他人身体的行为,多按各都道府县的迷惑防止条例处罚,具体刑罚因条例而异。伴随侵入住宅或建筑物的,还可能成立住居侵入罪、建造物侵入罪(刑法第130条,3年以下拘禁刑或10万日元以下罚款)。

工作签证持有人因性犯罪被定罪,会被强制遣返吗?

单看罪名,不属于第4号之2的对象。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是超过1年的实刑(入管法第24条第4号第9目),以及连同建造物侵入罪等列举罪名一起被判拘禁刑的情形。

典型情形主要罪名有无罚款刑判拘禁刑缓刑时的第4号之2
在电车上隔着衣服触摸违反迷惑防止条例不构成
情节较重的猥亵行为不同意猥亵(刑法第176条)不构成
在车站或商场偷拍性姿态撮影罪不构成
进入厕所、更衣室偷拍性姿态撮影罪+建造物侵入(刑法第130条)连同侵入罪判拘禁刑则构成
任何罪名被判超过1年实刑构成第4号第9目

不同意性交等罪法定刑下限为5年,判实刑的通常会构成第4号第9目。即使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也可以申请在留特别许可(入管法第50条),但能否获批要看具体情况。

为什么为偷拍进入建筑物,结论就不同?

因为第4号之2明确列举了刑法第2编第12章“侵犯住宅罪”。偷拍本身虽然不在列举范围内,但违反管理者意愿进入女厕所、更衣室或他人住宅,可能构成建造物侵入罪或住居侵入罪。判决如果连同侵入罪判处拘禁刑,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持有人即使缓刑也会面临第4号之2的问题。在哪里、以什么方式拍摄,不仅影响刑罚轻重,也决定签证的后果,因此从侦查初期就要把侵入罪是否成立纳入考虑。

被逮捕后,程序怎样进行?

逮捕后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72小时内提出勾留请求,勾留最长可达20天(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第205条、第208条),起诉前没有保释。性犯罪案件可能以有接触被害人或毁灭证据之虞为由被勾留,有时还会被禁止会见家属(第81条)。没有做过的,应行使沉默权(宪法第38条第1款),尽早与辩护人确定方针。一旦在不符合本意的供述笔录上签字,事后很难推翻。

公司知道后,签证会怎样?

性犯罪有时会被就业规则列为开除事由。被开除后在留资格不会立即失效,但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从事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范围内的工作,除有正当理由外,可能被撤销在留资格(入管法第22条之4第1款第6号)。与公司的合同终止后须在14日内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申报(第19条之16第2号),找到新工作时也要申报;新工作是否符合签证范围,可以通过就劳资格证明书(第19条之2)确认。

对续签、永住和出境有什么影响?

在留期间更新(第21条)会考虑品行,性犯罪前科即使只是罚款也可能被严格看待;永住申请(第22条)以品行良好为要件,有前科的,短期内预计会比较困难。被判1年以上拘禁刑的,即使缓刑,也构成拒绝入境事由(第5条第1款第4号)。不同意猥亵罪下限为6个月,被判1年以上的情形也完全可能出现。持有再入国许可等情形下的例外(第5条之2)须个案判断,判决后计划回国或出差的,请在出境前咨询。

如何进行和解,争取不起诉?

有被害人的性犯罪,和解成立以及被害人表示原谅(宥恕),对取得起诉犹予(刑事诉讼法第248条)意义重大。被害人的联系方式一般不会告诉本人,而是由辩护人通过检察官确认意愿,得到同意后才能取得联系方式。同时,开始在专业机构接受治疗或心理咨询,由公司或家人承诺监督等防止再犯的具体措施,也要向检察官说明。否认指控的案件,则通过审查客观证据争取嫌疑不足的不起诉。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能提供哪些帮助?

对于工作签证持有人的性犯罪案件,本所同样以争取不起诉为首要目标,因为即使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前科也会在续签和永住审查中产生重大影响。刑事辩护与离职后的申报、换工作、续签手续一并推进。松村大介律师从逮捕后的会见到在留手续全程亲自负责;专职外国人案件的中文翻译随同会见,让当事人能用母语准确说明情况;中国国内的家属可通过微信(ID:matsumura1119)直接联系。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所中文网站中文问答

常见问题

不同意猥亵罪判了缓刑,还能留在日本吗?

不同意猥亵罪属于刑法第2编第22章,不在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的列举范围内。因此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的人,即使被判拘禁刑,只要附缓刑,就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但续签时品行会被严格审查,刑期1年以上的,出境后再入境时还会触及拒绝入境事由。

在电车上被指控“痴汉”,条例违反和不同意猥亵罪有什么区别?

隔着衣服触摸身体等行为,多按各都道府县的《迷惑防止条例》处罚;把手伸进内衣等情节较重的,可能以不同意猥亵罪(刑法第176条)追究。条例违反可以判罚款,不同意猥亵罪没有罚款,一旦定罪就是拘禁刑。

进入女厕所偷拍,对签证的影响一样吗?

不一样。性姿态撮影罪本身不在第4号之2的列举范围内,但为偷拍而进入建筑物可能构成建造物侵入罪(刑法第12章),判决如果连同该罪判处拘禁刑,即使缓刑也会产生第4号之2的问题。

我想联系被害人道歉,可以自己去吗?

本人或家属直接接触被害人,容易被怀疑毁灭证据或施压,可能导致羁押时间延长。通常由辩护人通过检察官确认被害人的意愿后,再提出和解。

我没有做,却被怀疑是“痴汉”,该怎么办?

否认指控时,应在行使沉默权的同时,尽早会见辩护人确定供述方针。通过监控录像、乘车位置、手的位置关系、纤维鉴定等客观证据,争取以嫌疑不足作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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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不构成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结论会因罪名、在留资格、在日经历、家庭关系等情况而不同,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9月。

关于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的全貌,请参见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3-4-10 布施大厦本馆3层)代表。主要业务领域为外国人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强制遣返、在留特别许可),办理过大量中文母语当事人的案件。事务所配备外国人案件专属中文翻译,从被捕后的第一次会见到在留手续,均由律师本人一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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