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什么是供述笔录?|制作过程与可以拒绝签名的情形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什么是供述笔录?|制作过程与可以拒绝签名的情形

什么是供述笔录?|制作过程与可以拒绝签名的情形

2026/09/04

供述笔录是指侦查机关记录嫌疑人或者证人所作供述而制作的书面。其制作方法是:由侦查人员整理讯问中所述内容,向本人宣读后取得其签名盖章。由于它可能在庭审中被用作证据,其制作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要点

  • 供述笔录并非本人原话的逐字记录,而是侦查人员整理成文的文章。
  • 宣读时可以提出更正,本人提出的,必须把该供述记入笔录。
  • 可以拒绝签名盖章,拒绝与签名的效果差别很大。
  • 在需要翻译的案件中,从供述到笔录之间可能产生双重偏差。
  • 一旦签名,事后要推翻笔录的记载并不容易。

什么是供述笔录?

供述笔录是记录讯问中供述的书面。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把嫌疑人的供述记入笔录,并须让其阅览或者向其宣读、询问有无错误;本人提出增删变更的,必须把该供述记入笔录。

重要的是,笔录并非逐字记录。实务上,侦查人员会把听取的内容加以整理,写成由本人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文章。文章因此变得通顺,但本人实际使用的措辞、叙述的顺序以及犹豫的神情都不会留下。

正因为如此,读起来通顺的笔录,未必忠实反映本人的表达。整理得越流畅,越可能与本人当时的措辞相去甚远,这一点值得留意。

供述笔录如何制作?

结论是:从供述到形成书面要经过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偏差;经由翻译时环节还会增加。

环节内容可能的偏差
供述本人以母语陈述误解提问的含义
翻译翻译人员译成日语缺乏对应词汇、被压缩概括
记录侦查人员整理成日语文章顺序调整、表达被修饰
宣读翻译人员译回母语读出回译造成的差异
签名盖章本人签名并按指印未确认内容即签字

不签名会怎样?

结论是:可以拒绝签名盖章,拒绝后该书面作为本人供述被使用的范围有限。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在本人表示没有错误时才可以要求其签名盖章,拒绝的则不在此限。

被要求签名时,很多人觉得难以拒绝。但在无法认同内容的情况下签字,该记载就会被当作本人所承认的内容对待。应当事先确定应对方针:先要求更正,若不被接受则不签名。

笔录在审判中如何处理?

供述笔录原则上劣后于法庭上的证言。不过,以承认对被告人不利事实为内容的笔录,除有非任意作出之嫌的情形外,可以作为证据。

因此在庭审中,笔录是否出于任意、记载是否可信,往往成为争点。长时间讯问、有无休息、身体状况、翻译人员是否更换等情节,都会影响这一判断。逐日记录讯问经过,能够支撑日后的争议。

沉默权有何关系?

是否供述由本人决定,拒绝供述的,其内容便不会留在笔录中。但拒绝供述这一经过本身仍可能被记录。

实务上,应与辩护律师商定是全部沉默还是就部分内容供述;即使供述,也要确立在宣读时必定要求更正的方针。若未定方针就接受讯问,零散的话语会不断累积,最终留下整体上不准确的内容。

在外国人案件中,笔录在什么场合成为问题?

最成问题的是经由翻译产生的双重偏差。本人的话被译成日语的环节,以及整理后的日语被译回母语的环节,内容都可能改变。

特别是母语中没有与法律概念对应的词时,翻译人员作说明性处理,可能使本人所述事实的范围被扩大或者缩小。记住由谁担任翻译、中途是否更换、是否出现反复确认,才能使日后的核实成为可能。关于司法翻译的规范,另有专文说明。

常见问题

问1 必须在供述笔录上签名吗?

可以拒绝签名盖章。依日本刑事诉讼法,只有在本人表示笔录内容没有错误时,才可以要求其签名盖章,拒绝的则不在此限。在无法认同内容时,请不要签字。

问2 记载与自己所说的不一致时怎么办?

在宣读时应当当场提出更正。法律规定,本人提出增删变更的,必须把该供述记入笔录。若不予更正,请拒绝签名盖章,并记住这一经过,转告辩护律师。

问3 已经签名的笔录可以撤回吗?

笔录本身无法撤回,只能在庭审中对其内容提出争议。但要推翻已经签名的记载并不容易。正因如此,签名之前确认内容才格外重要。

问4 经由翻译时会同时制作母语笔录吗?

笔录原则上以日语制作,并不会同时制作母语文本,而是由翻译人员把日语笔录译读给本人听。需要确认宣读的内容与自己所述是否存在偏差。

问5 保持沉默就不会制作笔录吗?

即使拒绝供述,讯问的经过仍可能被记录。不过是否在该书面上签名盖章是另一个问题,可以拒绝。方针请事先与辩护律师商定。

结语

在讯问室里发生的事情中,供述笔录是唯一以书面形式留存到外部的东西。而它并非本人原话这一点,却鲜为人知。签名之前把宣读内容听到最后并加以确认,会极大地左右其后的程序。

为了守护您重要的人,我从事律师工作。

外国人的刑事案件,特别是华语圈人士的刑事辩护,以及其后的在留资格问题,欢迎向本所咨询。本所配备可应对会见、讯问陪同及会谈的中文翻译体制。

本文为一般性说明,具体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

本文的日文版请见这里

执笔者信息

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番号59077)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
主要专注领域: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出入境管理相关行政诉讼
本所将刑事程序与在留资格问题作为一体处理。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