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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沉默权?|宪法保障的权利与讯问中的行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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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沉默权?|宪法保障的权利与讯问中的行使方法

什么是沉默权?|宪法保障的权利与讯问中的行使方法

2026/09/04

沉默权是指嫌疑人与被告人在讯问及审判中可以拒绝供述的权利。日本宪法第38条第1项规定,任何人都不被强迫作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刑诉法第198条第2项规定,讯问之际必须告知其可以拒绝供述。

本文要点

  • 沉默权以宪法保障为依据,讯问之前会被告知。
  • 既可以全部保持沉默,也可以只对部分问题不作回答。
  • 不得以保持沉默为由作出不利处理。
  • 即使拒绝供述也可能被制作笔录,是否签名盖章可以另行拒绝。
  • 经由翻译时,点头与应答有被译作同意的风险。

什么是沉默权?

沉默权是指是否供述由本人决定、不受强迫的权利。宪法第38条第1项禁止强迫作出对己不利的供述,刑事诉讼法据此规定了讯问前的告知义务。

该权利的目的,是保护本人免受以获取自白为目标的讯问压力。日本的刑事程序中讯问有时长达数小时,是否供述可以由自己决定这一原则,在这种场合意义最为重大。

需要注意的是,权利告知只是形式上的一环,实际的讯问仍会持续追问。被告知拥有权利,与在现场能否真正行使,是两回事。

在哪些场合可以行使?

结论是:自侦查阶段直至庭审,程序的所有阶段都可以行使。

场合行使方式注意点
被逮捕后的讯问表明拒绝供述此时尚无辩护人,应记住是否被告知权利
羁押讯问对法官同样可以拒绝供述确认姓名与住所另行进行
检察官的讯问维持同一方针讯问人更换也不改变方针
庭审可以始终沉默,或者不回答个别问题被告人询问的应对与辩护律师商定

如何行使沉默权?

结论是:明确表示保持沉默,并始终维持这一态度。态度含糊会招来继续追问,零散的话语则会留在记录中。

实务上多采取无论问题内容如何都重复同一句话的做法。接受讯问的态度与是否供述是两回事,不必因为担心被认为态度不好而开口。与辩护律师确定方针,并在每次讯问中坚持这一方针,十分重要。

保持沉默会被不利对待吗?

结论是:不得以保持沉默为由作出不利对待。既然宪法禁止强迫供述,那么把没有供述这一点在事实认定与量刑上作不利评价,就会使该保障实质落空。

不过在讯问现场,有时会被告知不说就会延长羁押、会被认为没有反省。应当在理解这并非法律评价的前提下,判断是否供述。作出判断需要对走向的预判,这正是获得律师建议的意义所在。

沉默权与供述笔录有何关系?

即使拒绝供述,讯问的经过仍可能被记录下来。是否在制作出的书面上签名盖章是另一个问题,本人可以拒绝。

一旦拒绝签名盖章,该书面被用作证据的范围就受到限制。因此,在未确认内容或者无法认同时不要签字,这一点十分重要。关于供述笔录的制作过程,另有专文说明。

在外国人案件中,沉默权在什么场合成为问题?

最成问题的是经由翻译所产生的偏差。本以为只是应答而点头,或者没有听清却作了回答,都可能被译作同意或者自白。

此外,把母语表达直接转成日语时含义可能改变,本人无意表达的内容也会留在记录里。决定保持沉默时,连点头与应答也应克制,重复同一句话较为安全。还有人因担心影响在留资格而作出与事实不符的供述。方针须同时结合刑事与入管两方面的走向来确定。关于司法翻译的体制,也值得事先确认。

常见问题

问1 保持沉默会不会对自己不利?

以保持沉默为由作出不利处理,违反宪法所保障权利的宗旨。在讯问现场,有时会被告知不说就会对你不利,但那并不是法律上的评价。说什么、不说什么,请与辩护律师商量后决定。

问2 可以只对部分问题保持沉默吗?

可以。只回答部分问题、对其他问题不作回答也是可行的。但零散地回答,会使只有那部分被记入笔录,整体上反而变得不准确。方针最好事先与辩护律师确定。

问3 保持沉默就不会制作笔录吗?

即使拒绝供述,讯问的经过仍可能被记录。是否在制作出的笔录上签名盖章是另一个问题,本人可以拒绝签名盖章。重要的是,在未确认或者不认同内容时不要签字。

问4 经由翻译时应当注意什么?

本以为只是应答而点头或者回答是,都有被译作同意的风险。决定保持沉默时,无论问题内容如何都重复同一句话,并尽量不点头、不作应答,这样比较安全。

问5 保持沉默会影响在留资格吗?

保持沉默本身并不会直接影响在留资格的判断。但刑事程序的结果会影响在留,因此供述方针须同时结合刑事与入管两方面的走向来决定。

结语

是否保持沉默,会因案情与证据状况而有不同判断。重要的是,这是一项由本人自己决定的权利。在语言不通的地方独自作出这一决定并不容易,因此应当尽早与辩护律师共享方针。

为了守护您重要的人,我从事律师工作。

外国人的刑事案件,特别是华语圈人士的刑事辩护,以及其后的在留资格问题,欢迎向本所咨询。本所配备可应对会见、讯问陪同及会谈的中文翻译体制。

本文为一般性说明,具体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

本文的日文版请见这里

执笔者信息

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番号59077)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
主要专注领域: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出入境管理相关行政诉讼
本所将刑事程序与在留资格问题作为一体处理。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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