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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属的公判旁听指南 从开庭日期查询到宣判当日,以及其后的入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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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属的公判旁听指南 从开庭日期查询到宣判当日,以及其后的入管手续

给家属的公判旁听指南 从开庭日期查询到宣判当日,以及其后的入管手续

2026/09/09

家人被起诉、审判即将开始之际,许多家属都会遇到一连串朴素的疑问:何时开庭、在哪个法院、自己能否进入法庭。日本的刑事审判原则上公开进行,旁听席无需办理特别手续即可进入。不过,法庭上使用的语言是日语,通译人系为被告人配备,坐在旁听席的家属未必能够听懂全部内容。本文依次讲述开庭日期的查询方法、旁听的规矩、宣判当天会发生什么,以及判决之后仍会延续的入管手续。

核心要点

  • 刑事审判原则上公开,旁听席无需特别手续即可进入。
  • 开庭日期可通过法院的开庭表查询,也可由辩护人告知家属。
  • 法庭通译系为被告人配备(刑事诉讼法175条),旁听人并不配备通译。
  • 宣判当日的人身处置因刑罚内容而异,上诉期间为14日。
  • 外国籍人士在判决之后往往仍有入管手续,纵使获得缓刑也可能该当退去强制事由。

开庭日期的查询与旁听的规矩

自起诉起大约1个半月至2个月,法院多会指定第一次公判期日。掌握开庭日期有两条途径:由辩护人直接告知,或查阅法院大楼内张贴的开庭表。事先电话查询时,若无法特定案件未必能够得到答复。

  • 除需要旁听券的案件之外,只需在开庭时刻进入法庭,原则上无需登记或出示证件。
  • 法庭内禁止拍照、录音、录像。请勿饮食或交谈,允许记笔记。
  • 请勿向被告人呼喊或挥手,本人情绪波动会影响其后的应答。

法庭通译究竟为谁而设

法庭通译人系为使被告人理解程序并自行陈述而配备,并非为旁听席的家属而设。刑事诉讼法175条规定,令不通晓国语之人陈述时须由通译人翻译,其对象为参与程序的当事人。日语能力有限的家属若要准确掌握进程,关键在于事后听取辩护人的说明。本所在每次期日结束之后均安排中文通译向家属讲解。

第一次公判的流程

  • 人别讯问。法官询问姓名、出生年月日、国籍、住所与职业,确认出庭者确系本人。
  • 宣读起诉书。检察官朗读起诉书,明确审理对象。
  • 告知沉默权与罪状认否。表明认可起诉书内容抑或提出争执。
  • 开头陈述与证据调查。有争议的案件则实施证人讯问。
  • 被告人讯问。家属有时作为情状证人出庭作证。
  • 论告求刑、辩论与最后陈述之后辩论终结,多在约2周之后宣判。

宣判当天会发生什么

判决在公判庭上宣告,通例先宣读主文,随后说明理由。刑罚全部宣告缓刑时,处于羁押状态的当事人一般当日即获释放,请事先备好换洗衣物与返程交通。反之,宣告实刑时,即便处于保释之中,保释亦失去效力(刑事诉讼法343条1项),当场可能被收押。

上诉期间为14日(刑事诉讼法373条),宣判之日不计入,自次日起算。对外国籍人士而言,是否上诉还须一并权衡入管手续,建议当日即与辩护人商定方针。

判决之后手续未必结束

刑事判决确定之后,外国籍人士往往仍有入管手续。入管法24条第4号リ针对被判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之人,刑罚全部宣告缓刑者不在其列;而第4号チ所列之罪,例如毒品相关法令违反,则不问刑罚轻重均可能该当。换言之,视罪名而定,纵使取得缓刑判决,仍可能该当退去强制事由。

宣告实刑的情形,在刑事设施服刑期满之后,可能直接移交入管职员并转入收容设施。原以为出狱当日前往迎接即可相见,届时会见地点却已改为入管设施,此类错位确有发生,故请在宣判之前向辩护人确认。另外,关于退去强制事由的判断不以故意、过失为要件的既有实务,本所已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目前仍在争讼之中。

不起诉处分的重要性

以取得缓刑为最终目标的思路,从守住在留的角度而言并不充分。本所以在起诉之前取得不起诉处分为最优先目标来组织辩护活动。即便您在起诉之后才读到本文,着眼于判决之后的在留特别许可,也有材料应当趁早整备。

宣判之前家属可以准备的事

  • 身元引受书。由能够同住并监督生活之人出具,承诺监督本人并防止再犯,可请日本人配偶或正规在留的亲属书写。
  • 确保住所。释放之后在何处生活已有着落,既影响量刑,也影响其后的在留判断。
  • 确保就业。前提是工作内容须与在留资格相符,故请事先与辩护人商量。
  • 呈现生活实态的材料。在职期间、纳税记录、子女在学状况等。

家属不可为之事

请勿由家属直接联络被害人、被指为共犯之人以及将要出庭的证人。一旦被评价为意图湮灭罪证,保释便难以获准,量刑亦会受到牵连。和解的提议须经由辩护人进行。

初期应对的三个要点

  • 沉默权。接受讯问时可以拒绝供述(宪法38条1项、刑事诉讼法198条2项)。家属在会见时提醒本人切勿在记忆模糊之下签名。
  • 尽早选任辩护人。能否避免羁押、对在留影响的初步判断,多在最初数日之内定下方向。
  • 通译的品质。除侦查机关安排的通译之外,还需要为本人与家属服务的通译。

本所简介与解决案例

在本所,松村大介弁护士自最初会见至公判辩论终结均亲自办理。所内常驻专责外国人案件的中文通译,可用于期日之后的讲解,亦可用于与中国大陆家属的联络。

  • 本所在国际刑事案件、裁判员裁判对象案件以及受到全球报道的案件中积累了处理经验,即便审理旷日持久,也坚持随时向家属说明进展。
  • 在一起因覚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被起诉的案件中,本所通过彻底的证据分析以及被告人讯问与反诘问,取得无罪判决。
  • 对于丧失在留资格、因非法滞留而被逮捕起诉的当事人,本所促成婚姻与认领手续,并分析入管当局过往的许可案例,一次申请即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结语

旁听席上有家人的身影,对身为被告人的本人是极大的支撑。宣判之日固然是一个节点,但对外国籍人士来说,入管手续往往由此展开。事先了解将要发生什么,把能够准备的事一件一件做好,前路便不只有令人畏惧之处。选任一位能够兼顾刑事与入管两面的辩护人,前路自会开阔。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9月。

执笔者

松村 大介/弁护士

第一东京弁护士会所属(登录番号: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楼)

以中国籍依赖人为主之外国人刑事辩护及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曾在覚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获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欺案件中获得不起诉处分,并成功取得被视为难度极高之在留特别许可。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日文版(日本語):ご家族のための公判傍聴ガイド 開廷日の調べ方から判決の日、その後の入管手続ま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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