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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留置设施?|与拘置所的区别及日常处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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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留置设施?|与拘置所的区别及日常处遇

什么是留置设施?|与拘置所的区别及日常处遇

2026/09/04

留置设施是指设于警察署内、收容被逮捕的嫌疑人及被羁押者的设施。它依据刑事收容设施及被收容者等处遇法设立,由都道府县警察管理,与法务省管理的拘置所在管理组织与处遇内容上都不相同。

本文要点

  • 留置设施由警察管理,拘置所由法务省管理。
  • 把被羁押的嫌疑人收容于留置设施在法律上被允许,称为代用刑事设施。
  • 由于讯问与拘禁由同一组织承担,历来受到批评。
  • 会面与送入物品有时间和次数的限制,但与辩护人的会见不受限制。

什么是留置设施?

留置设施是设于警察署内、收容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嫌疑人的设施。从被逮捕之后到羁押期间,多数情况下都在此生活。处遇的内容由刑事收容设施及被收容者等处遇法规定。

被羁押者本应收容于刑事设施即拘置所,但法律允许收容于留置设施,实际上后者被广泛使用,这称为代用刑事设施。

留置设施与拘置所有何区别?

管理组织不同,进而带来处遇上的差异。留置设施由都道府县警察管理,拘置所由法务省管理。

项目留置设施拘置所
管理组织都道府县警察法务省
所在位置警察署内独立的设施
主要收容对象被逮捕、被羁押的嫌疑人已被起诉的被告人等
与讯问的距离在同一建筑内进行需由侦查机关传唤
会面受理警察署的受理处拘置所的受理处

在留置设施过着怎样的生活?

从起床到就寝都按既定日程生活。饮食由官方提供,也有可自费购买的物品。设有运动时间,洗澡视设施而异,大致为每周两到三次。

居室有共同室,也有单独室。可以阅读书籍报纸,但可持有的数量有限制。随身物品会被领置保管,只有必要之物留在手边。

会面与送入物品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会面受到限制,与辩护人的会见则不受限制。家属或熟人的会面一般限于工作日白天,每日一次,时间大致15分钟,同时会面的人数也有限制。若已作出禁止会见的决定,辩护人以外的人便不能会面。

与此相对,与辩护人的会见依刑诉法第39条可在无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原则上时间段与次数也不受限制。至于送入物品与信件的收发,另有各自的规定。

代用刑事设施的问题何在?

问题在于进行讯问的组织与限制人身自由的组织合为一体。当负责侦查的警察同时管理嫌疑人的全部生活时,对是否配合讯问的判断容易产生事实上的压力。

对于这一结构,日本律师联合会长期要求重新审视,联合国的人权条约机构也曾表示关切。由于制度目前仍然存续,实务上重要的是尽早与辩护人就沉默权的行使与应对讯问的方针取得一致。

对处遇不服时应当怎么办?

法律上备有相应程序。刑事收容设施及被收容者等处遇法规定了向设施长官提出苦情申诉、向公安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向负责监查的职员申告等手段。

即使采取这些程序,也应先与辩护人商量,把何时、由何人、受到何种对待留在记录中。没有记录,日后就难以就事实的有无提出争议。视案情不同,也可以考虑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条提出请求。

对外国籍被收容者有哪些照顾?

在语言与饮食方面,各设施的对应程度不一。程序说明与同职员的往来会使用翻译,但并非随时都有翻译在场,日常的诉求有时难以传达。因宗教理由对饮食的照顾,各设施的做法也不相同。

送入外语书籍或词典时,确认内容可能需要时间。领事机关职员有时会前来会面,但这与辩护人的会见不同,并不受秘密保障。若有困扰,请在有翻译陪同的辩护人会见中具体说明。

常见问题

问1 可以选择进留置设施还是拘置所吗?

不能选择。收容于何处由侦查机关或法院判断。实际上,起诉之前多收容于警察署的留置设施,起诉之后转往拘置所的情形较多。

问2 在留置设施可以每天洗澡吗?

不是每天。各设施有所不同,大致为每周两到三次。起床与就寝的时间、运动与用餐的时间也都有规定,生活按日程进行。

问3 家属什么时候可以会面?

一般限于工作日白天,每日一次,时间大致15分钟,同时会面的人数也有限制。若已作出禁止会见的决定,则辩护人以外的人不能会面。

问4 接受讯问的地方与被收容的地方相同,令人不安。

被羁押于警察署的留置设施时,拘禁与讯问由同一组织承担。这一点历来受到批评。讯问过程中若遇到困扰,请每次都告知辩护人。

问5 对处遇不满时应当怎么办?

刑事收容设施法规定了向设施长官提出苦情申诉、向公安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等手段。请先与辩护人商量,把经过留在记录中后再研究对策。

结语

留置设施中的生活是日程与限制的连续,与外界的接点几乎只剩会面与信件。在语言不通的处境下,连诉说日常的不便本身都很困难。辩护人的会见,正是为数不多的出口之一。

为了守护您重要的人,我从事律师工作。

外国人的刑事案件,特别是华语圈人士的刑事辩护,以及其后的在留资格问题,欢迎向本所咨询。本所配备可应对会见、讯问陪同及会谈的中文翻译体制。

本文为一般性说明,具体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

本文的日文版请见这里

执笔者信息

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番号59077)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
主要专注领域: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出入境管理相关行政诉讼
本所将刑事程序与在留资格问题作为一体处理。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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