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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人士因「暴行・傷害」(飲食店糾紛・家庭內案件等)遭逮捕時 ― 在留資格的保護與不起訴獲得的弁護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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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人士因「暴行・傷害」(飲食店糾紛・家庭內案件等)遭逮捕時 ― 在留資格的保護與不起訴獲得的弁護戰略

中國籍人士因「暴行・傷害」(飲食店糾紛・家庭內案件等)遭逮捕時 ― 在留資格的保護與不起訴獲得的弁護戰略

2026/05/04

中國籍人士因「暴行・傷害」(飲食店糾紛・家庭內案件等)遭逮捕時 ― 在留資格的保護與不起訴獲得的弁護戰略

「丈夫在居酒屋與其他客人發生糾紛,被以傷害罪逮捕了」「夫妻吵架時不小心推倒了對方,警察就介入了」「孩子在學校的糾紛中弄傷了同學,被警察叫去問話」――暴行・傷害是日常生活中最容易陷入的犯罪類型之一。對在日中國人而言,這類案件的逮捕往往是出乎意料的。

但對外國籍當事人而言,「不過就是吵架而已」的輕率認知是極危險的。傷害事件依被害程度不同,處罰可能極重,並可能直接連動到「強制送還(強制驅逐回國)」與「在留資格喪失」。本文將從外國人案件的角度,解說此類案件的應對戰略。

1. 暴行・傷害的法定刑與刑事程序的流程

日本刑法對暴行・傷害的處罰整理如下:

  • **暴行罪(刑法第208條)**:2年以下拘禁刑或30萬日圓以下罰金、拘留、科料
  • **傷害罪(刑法第204條)**:15年以下拘禁刑或50萬日圓以下罰金
  • **傷害致死罪(刑法第205條)**:3年以上有期拘禁刑(無上限的重罪)
  • **凶器準備集合罪(刑法第208條之2)**:2年以下拘禁刑或30萬日圓以下罰金

特別需留意 **傷害罪的法定刑最高為15年拘禁刑**,依被害程度(骨折・內傷・後遺症等)不同,宣告刑可能極重。多人案件・凶器使用案件亦會大幅加重處罰。

逮捕後流程為:警察偵訊48小時 → 送檢察官 → 拘留請求 → 拘留決定(最長20日)→ 起訴・不起訴判斷。多人案件中,共犯關係的解明往往導致再逮捕及拘留長期化。

2. 外國人案件特有的風險

**第一,傷害的程度將直接連動至強制送還風險**。傷害結果重(骨折・內傷・後遺症等)的案件,宣告刑度容易超過1年的拘禁刑,該當入管法第24條第4號利「處以無期或超過1年拘禁刑之人」之強制送還對象。

**第二,即便是輕微的暴行・傷害,亦會留下「素行不良」的痕跡**。在留資格更新拒否(在留資格更新拒否)・取消的可能性同時存在。觀光簽證・短期商務簽證的當事人,再入國時的審查也會變得嚴格。

**第三,家庭内暴力(DV)的場合,尤需慎重對應**。配偶為日本人的場合,DV認定後的離婚・在留資格喪失之連鎖反應,可能導致當事人最終失去在日本的所有立足之地。家庭內案件需從「刑事弁護」「家事案件」「在留資格」三方面立體性對應。

3. 起訴前獲不起訴處分的重要性 ― 示談是關鍵

暴行・傷害案件中,獲得不起訴處分的最大關鍵同樣是 **「與被害者達成示談(和解)」**。被害者願意接受示談並表明「不予追訴的意願(宥恕意思)」時,檢察官多會傾向不起訴處分。

為達成示談,需進行下列弁護活動。

  • **被害者・被害者代理人的迅速接觸**:警察・檢察官的介紹途徑活用
  • **真摯反省的意思表示與賠償計畫**:書面文件・口頭傳達的雙重準備
  • **適切示談金的提示**:醫療費・休業損害・慰藉料等的綜合估算
  • **正當防衛・過剰防衛之主張的檢討**:被害者方面亦有挑釁行為時,自衛性的事實主張
  • **家庭內案件中的家事司法手續對應**:保護命令・離婚交涉等與刑事手續的整合性管理

4. 家屬必須掌握的初動對應 3 個重點

(1)行使緘默權

暴行・傷害案件中,警察會詳問「為何打人」「打了幾次」「是否有意傷害」等問題。當事人本身或許認為「只是被挑釁才反擊」,但所有發言都可能成為公審不利的證據。在與弁護人商議前,先明確表達行使緘默權至關重要。

(2)家屬不應自行嘗試與被害者接觸

家屬出於善意嘗試道歉・和解,往往會被認為是「壓力施加」,反而招致被害者強烈反對示談。所有對被害者的交涉應委託律師處理。

(3)盡早選任弁護人

傷害案件中示談速度往往決定結果。當番弁護士制度・私選弁護人的選任,越早越好。中國籍當事人尤需注意:偵訊中文用語的細微差異(例如「打了一下」「揍了好幾拳」之間的程度差),通譯品質將大幅影響供述調書的內容。本所配備有可對應這類細節的中文通譯。

5. 本所(舟渡國際法律事務所)介紹與解決事例

本所松村大介弁護士(第一東京弁護士會所屬・登錄號59077)為中國籍人士為主的外國人刑事弁護累積了豐富實績。從輕微暴行案件至重大傷害案件、家庭內案件等,皆有相當的對應經驗。

解決事例(1)取込詐欺被害案件中獲得 7,500 萬日圓和解金 ― 交涉力的證明

經營批發業的委託人遭遇取込詐欺的案件中,本所以刑事告訴為契機鎖定對方,並獲得遠超被害金額的「7,500萬日圓和解金」(弁護士ドットコム公開)。本所在「對方交涉」「示談金交涉」方面具備極高水準的能力——這正是暴行・傷害案件示談中最為關鍵的能力。

解決事例(2)覺醒劑取締法違反(營利目的所持)獲無罪判決 ― 重大案件對應實績

本所有「在重罪刑事案件中徹底爭取,並獲無罪判決」的實績。覺醒劑取締法違反(營利目的所持)案件中,徹底進行證據分析、被告人詢問・反對詢問,最終獲得無罪判決(弁護士JP公開)。本所亦對裁判員裁判對象案件・受國際性報導之重大事件具豐富對應經驗,傷害致死等重大案件亦能以同等強度對應。

解決事例(3)大阪高裁畫期判決 ― 行政處分的處分性正面承認

ストーカー規制法警告處分取消等請求控訴事件(令和6年6月26日大阪高裁判決)中,本所主張「警告非單純行政指導,具有法律效果」,獲得全面排斥警察方面主張的畫期性判決(弁護士JP公開)。此案例證明本所在「對行政處分的爭執」「對警察判斷的根本性挑戰」方面具有極高水準的能力——這在DV案件中保護命令對應、警察的刑事告知對應上同樣重要。

解決事例(4)「困難案件」中「一次」獲在留特別許可

萬一進入強制驅逐程序時亦有對應實績。婚姻・認知手續未完成而因書類不備一度被當局退回的案件中,本所從憲法觀點與當局交涉,於困難狀況下「一次」即獲得在留特別許可(弁護士ドットコム公開)。家庭内案件後的在留資格危機亦可同樣對應。

中文通譯與行政書士的支援體制

本所備有值得信賴的中文通譯,接見・偵訊立會・會談均能順暢溝通。傷害案件偵訊中,「故意」「過失」「正當防衛」「過剰防衛」等概念的細緻翻譯尤為重要。提攜的行政書士並可協助在留資格・簽證相關事務,刑事程序結束後的在留資格更新・變更等亦可一站式對應。

結語

外國人刑事案件中,最初的72小時往往決定命運。家屬・友人若接獲當事人遭逮捕的通知,請盡早諮詢律師。本所將與您並肩,從刑事弁護到在留資格保護,提供一站式的專業支援。

本文僅為一般性解說,個別案件請逕向律師諮詢。

本文所述過往解決案例係基於個別情事,並不保證相同結果。

執筆者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弁護士(律師)

第一東京弁護士會所屬(登錄號:59077/2019年登錄)

舟渡國際法律事務所(東京都豊島區高田三丁目4番10號 布施大廈本館3階)

以中國籍委託人為主的外國人刑事弁護及入管手續為主要注力分野。具備覺醒劑取締法違反(營利目的所持)獲無罪判決、特殊詐欺案件獲不起訴處分、困難案件中獲在留特別許可等多項解決實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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