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人士涉大麻・覺醒劑等藥物案件遭逮捕時 ― 強制送還的最大風險與弁護策略
2026/05/04
中國籍人士涉大麻・覺醒劑等藥物案件遭逮捕時 ― 強制送還的最大風險與弁護策略
「兒子在日本因大麻被逮捕了」「中國的家人收到警察聯絡,說孩子涉嫌覺醒劑」――對於在日中國人社群而言,藥物案件的逮捕報導從未間斷。觀光客、留學生、技能實習生、商務人士……被牽涉的當事人類型廣泛,背景不一。
但有一點是共通的:**藥物案件對外國人而言,是強制送還(強制驅逐回國)風險最高的案件類型之一**。本文針對中國籍人士涉藥物案件的特殊風險與弁護策略,提供具體說明。
1. 藥物案件的刑罰嚴重性
日本對藥物事犯的態度極為嚴格。代表性的法定刑如下:
- 覺醒劑取締法第41條之2(所持・使用):10年以下懲役
- 覺醒劑取締法第41條之2第2項(營利目的所持):1年以上有期懲役及/或500萬日圓以下罰金
- 大麻取締法第24條之2(所持・讓渡等):5年以下懲役
- 大麻取締法第24條(栽培・輸入等):7年以下懲役
- 麻藥及向精神藥取締法(海洛因・古柯鹼等):依藥物種類最高無期懲役
因案件類型不同,初犯亦可能被判處實刑判決,緩刑門檻並不寬鬆。
2. 為何藥物案件對外國人而言「強制送還風險」最大
入管法第24條第4號利規定「處以超過1年懲役・禁錮之人」為強制驅逐對象。
更應特別留意的是,**入管法第24條第4號丑(チ)特別針對藥物犯罪**:「違反鴉片法・大麻取締法・覺醒劑取締法・麻藥及向精神藥取締法等並被處刑罰之人」均屬強制驅逐對象。
此一規定的特徵在於「**不問刑罰之輕重**」。即便受罰金處分・緩刑判決等較輕的處置,也可能直接該當強制驅逐事由。
換言之,藥物案件中「即便獲得緩刑也無法留在日本」的可能性極高。在留資格亦會被取消,幾乎可說是「踏入即出局」的類型。
3. 起訴前獲得不起訴處分的重要性 ― 在留資格保護的唯一途徑
基於上述刑罰之重與入管法之嚴格,藥物案件中保護在留資格幾乎只有「起訴前獲得不起訴處分」一條路。一旦起訴並判決有罪,無論刑度輕重均極可能進入強制驅逐手續。
為實現不起訴處分,需從下列角度進行集中弁護活動。
- **證據能力的爭議**:搜索・扣押程序的違法性,違法蒐集證據排除法則的應用
- **所持・使用之事實認定的爭議**:實質支配關係之有無,使用之故意・認識的爭議
- **營利目的不存在的主張**:純粹個人使用之主張立證
- **情狀面的主張**:再犯防止策略・治療履歷・身元保證人之確保
4. 初動對應 3 個重點 ― 藥物案件特有的注意事項
(1)絕對行使緘默權
藥物案件中,警察的偵訊極為強硬。「老實說的話會輕罰」之類的勸誘並不罕見。但任何輕率的供述都可能在公審中成為決定性的不利證據。當事人應在與弁護人會談前堅持行使緘默權。
(2)盡早選任弁護人 ― 特別需熟悉藥物案件者
藥物案件需要關於搜索・扣押程序、毒物學鑑定、依存症治療等專門知識。請選任有藥物案件實績的弁護人,並儘早動員。當番弁護士制度可在最初階段提供幫助。
(3)通譯品質的徹底確保
藥物案件的偵訊中,技術性用語(如「白色粉末」「結晶體」「覺醒劑類似物」「大麻草」「乾燥大麻」「液體大麻」等)頻繁出現。通譯的精確度將直接影響供述調書的法律意義。本所可派遣熟悉藥物案件用語的中文通譯。
5. 本所(舟渡國際法律事務所)介紹與解決事例
本所松村大介弁護士(第一東京弁護士會所屬・登錄號59077)為中國籍人士為主的外國人刑事弁護有豐富實績,藥物案件對應方面亦有多項顯著成果。
解決事例(1)覺醒劑取締法違反(營利目的所持)獲無罪判決
**最受外界矚目的實績**為:在覺醒劑取締法違反(營利目的所持)案件中,徹底進行證據分析、被告人詢問・反對詢問,最終為被起訴的委託人獲得「無罪判決」(弁護士JP公開)。營利目的的覺醒劑案件法定刑極重,無罪獲得本身就是極高難度的成就。本所亦對裁判員裁判對象案件・受國際性報導之重大事件具有豐富對應經驗。
解決事例(2)萬一進入強制驅逐程序時的對應實績
萬一進入強制驅逐手續時,本所亦有「困難案件中『一次』獲在留特別許可」的解決實績(弁護士ドットコム公開)。婚姻・認知未完成而因書類不備一度被當局退回的案件中,本所從憲法觀點與當局交涉,並意識到入管法違反刑事審判的角度進行被告人詢問・證人詢問,於困難狀況下成功實現在留特別許可。
解決事例(3)冤罪導致強制驅逐危機之女性救援訴訟(係爭中)
因冤罪而被指控不法就勞助長罪、面臨強制驅逐危機的女性救援訴訟中,本所以「強制驅逐事由不需故意・過失」此一既往實務為攻擊目標,從責任主義・過失責任主義的射程角度提起訴訟,目前正在係爭中。在外國人人權保護方面,本所致力於最大限度的弁護活動。
中文通譯與行政書士的支援體制
本所備有值得信賴的中文通譯,接見・偵訊立會・會談均能順暢溝通。提攜的行政書士並可協助在留資格・簽證相關事務,刑事程序結束後的在留資格更新・變更等亦可一站式對應。
結語
外國人刑事案件中,最初的72小時往往決定命運。家屬・友人若接獲當事人遭逮捕的通知,請盡早諮詢律師。本所將與您並肩,從刑事弁護到在留資格保護,提供一站式的支援。
※ 本文僅為一般性解說,個別案件請逕向律師諮詢。
※ 本文所述過往解決案例係基於個別情事,並不保證相同結果。
執筆者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弁護士(律師)
第一東京弁護士會所屬(登錄號:59077/2019年登錄)
舟渡國際法律事務所(東京都豊島區高田三丁目4番10號 布施大廈本館3階)
以中國籍委託人為主的外國人刑事弁護及入管手續為主要注力分野。具備覺醒劑取締法違反(營利目的所持)獲無罪判決、特殊詐欺案件獲不起訴處分、困難案件中獲在留特別許可等多項解決實績。
舟渡國際法律事務所
網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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