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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财务负责人因「业务上侵占、背信」被逮捕时 ― 守护在留资格与社会信用的弁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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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财务负责人因「业务上侵占、背信」被逮捕时 ― 守护在留资格与社会信用的弁护策略

中国籍财务负责人因「业务上侵占、背信」被逮捕时 ― 守护在留资格与社会信用的弁护策略

2026/05/05

中国籍财务负责人因「业务上侵占、背信」被逮捕时 ― 守护在留资格与社会信用的弁护策略

「在日中国系企业财务岗位的家人,因侵占嫌疑被逮捕」「与公司客户独自展开台底交易,被指出属背信」――业务上侵占、背信,对在日中国人商务从业人员而言,是从根本上动摇人生事业的案件类型。

本文解说业务上侵占罪、背信罪的刑罚、外国人案件特有的在留资格风险、以及为获得不起诉、示谈而采取的弁护策略。

1. 业务上侵占、背信的罪名与法定刑

  • **业务上侵占罪**(刑法第253条):10年以下拘禁刑(无罚金刑)
  • **背信罪**(刑法第247条):5年以下拘禁刑或50万日圆以下罚金
  • **特别背信罪**(公司法第960条):10年以下拘禁刑或1,000万日圆以下罚金(董事、监事等具地位者为对象)

业务上侵占罪无罚金刑,有罪即必受拘禁刑(含缓刑)的宣告。法定刑较背信罪重,故两罪皆可能成立时,**仅成立较重的业务上侵占罪**。

被害金额大的案件中,宣告刑超过1年成为实刑判决的情形并不少见。一般而言,被害额超过1,000万日圆时实刑可能性提高。

2. 外国人案件特有的论点 ― 竞合事务所手薄的领域

业务上侵占、背信的一般解说在竞合事务所中虽多,但**踏入外国人案件特有论点的解说几乎不存在**。本所特别重视的论点如下。

(1)对「经营、管理」资格者的致命性影响

具有「经营、管理」在留资格者的业务上侵占、背信,直接否定法人经营的适正性,不仅在留资格更新拒否,依**入管法第22条之4第1项各号**,亦可能成为在留资格取消对象。公司法第960条特别背信为10年以下拘禁刑,亦该当退去强制事由。

(2)国际汇款的关系

将业务上侵占的金钱汇至中国本土家属、亲属账户的情况下,侵占金额的证明、追踪、回收变得复杂。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管理规制亦有影响,示谈、被害弁偿的实施需特殊考量。

(3)共犯关系与中国侧关系者

与中国本土客户串通进行背信行为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共犯认定与国际搜查共助导致的追加搜查。除日本国内的弁护活动外,亦需视野涵盖中国侧关系者的应对。

3. 不起诉处分、避免实刑的弁护策略

业务上侵占、背信案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 **「示谈、被害弁偿的成立」**。与公司(被害者)成立示谈、被害金全额弁偿、公司表明「不予追诉的意思」时,获得不起诉处分的可能性提高。

本所采用的弁护策略特征如下。

  • **通过亲属、第三方援助构建分割弁偿框架**
  • **踏入公司侧利害的示谈设计**:公司在刑事告诉的继续、撤回判断中,具有股东、税务署应对、保险金请求等复合利害
  • **犯意、侵占金额、期间的限定主张**
  • **动机的人道考量事情的主张**:家属重病、生活困难等动机事情的主张

4. 家属必须掌握的初动应对3个重点

(1)行使缄默权

社内调查阶段即便有「老实说会从轻处理」的诱导,其后被刑事告发的可能性不可否定。社内调查、警察搜查任一阶段,都需在与弁护人商议后应对。

(2)避免与公司直接交涉

当事人本人、家属与公司直接交涉,存在签署不利合同书面等风险。务必透过弁护人交涉。

(3)资金、资产状况的整理

为被害弁偿,应尽早整理当事人本人的资产状况、亲属援助可能性、保险金等的活用可能性。

5. 本所(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的解决实绩

本所松村大介弁护士(第一东京弁护士会所属、登录号59077)在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主的外国人刑事弁护、入管手续上具备丰富实绩。本节介绍业务上侵占、背信脉络下特别有参考价值的案例。

解决案例(1)取込诈骗被害案件中获 7,500 万日圆和解金 ― 交涉力的实证

经营批发业的委托人遭取込诈骗被害的案件中,以刑事告诉为契机锁定对方,**获得远超被害金额的7,500万日圆和解金**(弁护士ドットコム公开)。此实绩直接显示业务上侵占案件中**被害弁偿、示谈金交涉力**的高度。

解决案例(2)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所持)获无罪判决

法定刑极重的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所持)案件中,通过彻底证据分析与被告人询问、反对询问 **获得无罪判决**(弁护士JP公开)。本所采取彻底致力于重罪事案解决的弁护风格,业务上侵占(10年以下拘禁刑)案件亦可同样彻底应对。

解决案例(3)外资系企业支配权纷争中胜诉

外资系企业支配权纷争中获委托人方胜诉(弁护士ドットコム公开)。在日中国系企业内部纷争为背景的业务上侵占、特别背信案件中,亦可基于公司治理论点进行立体性弁护活动。

解决案例(4)「困难案件」中「一次」获在留特别许可

万一通过起诉、有罪进入强制送还手续时,亦有 **「困难案件中一次获在留特别许可」的实绩**(弁护士ドットコム公开)。「经营、管理」资格丧失后再取得在留资格的案件中亦同样应对。

中文通译与行政书士的支援体制

社内文件、交易文件的翻译、与中国本土关系者的联络、在留资格应对,可一站式处理。

结语

外国人刑事案件中,最初的72小时往往决定命运。家属、朋友若接到当事人被逮捕的通知,请尽早咨询律师。本所将与您并肩作战,从刑事弁护到在留资格保护,提供一站式的专业支援。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

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撰稿人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弁护士(律师)

第一东京弁护士会所属(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层)

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主的外国人刑事弁护及入管手续为主要执业领域。具备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所持)获无罪判决、特殊诈骗案件获不起诉处分、困难案件中获在留特别许可等多项解决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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