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中国籍人士因风俗店雇用·不法就劳助长被逮捕时|雇主夫妇·店长责任与遣返风险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中国籍人士因风俗店雇用·不法就劳助长被逮捕时|雇主夫妇·店长责任与遣返风险

中国籍人士因风俗店雇用·不法就劳助长被逮捕时|雇主夫妇·店长责任与遣返风险

2026/05/05

中国籍人士因风俗店雇用·不法就劳助长被逮捕时|雇主夫妇·店长责任与遣返风险

(本文针对2026年5月时点之日本现行法令撰写。日本法令、判例可能日后变更,个别案件请迳向律师咨询。)

一、「我们只是经营一家小店」──写给经营者夫妇被以不法就劳助长嫌疑被捕的中国籍家庭

近期日本警方持续关注以中国籍经营者为核心之风俗营业相关不法就劳助长案件。报导中常见之类型包括「中国籍夫妇经营之按摩店、卡拉OK店雇用未持有适当在留资格之中国籍女性」、「中国籍店长雇用持有「留学」资格之女性进行资格外活动」等案件,多数为夫妇·亲族共同经营之中小型店铺。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被牵连的经营者夫妇往往认为「我们也是中国人,互相帮忙」「这位姑娘说她是『家族滞在』资格、可以打工」「她说她有许可,我们就相信了」,但**入管法不法就劳助长罪在「故意·过失」之要件解释上极为严格**,「我以为她有资格」之辩解往往不被采纳。

本所长期承办在日中国人之刑事·入管事件,对**「冤罪由不法就劳助长罪追诉」之事件**正参与系争中(详後述)。本文谨以一般性解说之形式,整理风俗营业相关不法就劳助长案件之刑事手续流程、不起诉之争取要点、以及在留资格保护策略。

二、可能适用之罪名与刑事手续流程

风俗营业相关不法就劳助长案件中,中国籍经营者可能被追究之罪名包括:

  • 不法就劳助长罪(入管法第73条之2第1项):3年以下之拘禁刑或300万日圆以下之罚金,或并科。**雇用未持有适当在留资格之外国人**之行为适用
  • 风俗营业等之规制及业务之适正化等之关于法律(风营法)违反:依违反类型而异,包括「无许可营业」(2年以下之拘禁刑或200万日圆以下之罚金)、「营业时间违反」「年龄违反」等多个类型
  • 入管法第74条违反(集团密航等):5年以下之拘禁刑或300万日圆以下之罚金
  • 公正证书原本不实记载罪(刑法第157条):5年以下之拘禁刑或50万日圆以下之罚金。**为外国人就业用之伪装结婚、伪装雇佣关係**等情形适用
  • 职业安定法违反(无许可有料职业介绍业务):1年以下之拘禁刑或100万日圆以下之罚金
  • 劳动基准法违反·最低工资法违反:依违反类型而异

(补充说明:日本于令和4年改正刑法、令和7年6月1日起施行,将旧法时代之两种自由刑(传统名称)一体化为「拘禁刑」,本文之拘禁刑即为此新设之统一自由刑。)

此类事件之偵查特征在于:(a) 公安委员会之风俗营业检查或入管局之合同检查为偵查端绪之多见模式;(b) **被雇用之外国人首先被以入管法违反逮捕,紧接著经营者被以不法就劳助长罪逮捕**之顺序常见;(c) 夫妇共同经营之店铺中,**夫妇双方均被同时逮捕**之事案常见,使家庭中之未成年子女陷入照护真空之困境。

三、为什么「夫妇同时被捕」对中国籍家庭特别致命──家庭分崩与全员遣返风险

风俗营业相关不法就劳助长案件之独特严重性在于:

  • 入管法第24条第4号リ:「无期或超过1年之拘禁刑判决」即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即便附缓刑亦不影响该事由之成立**
  • 不法就劳助长罪法定刑达3年拘禁刑,加上风营法违反等附带罪名之累积,实际判决达「拘禁刑1年6月、缓刑」之事案不在少数,因此**「夫妇双方均判决拘禁刑1年以上、缓刑」→「夫妇双方均退去强制」之最坏情景**绝非罕见
  • 「经营·管理」资格之夫妇,于此类事件後几乎无可避免地遭到在留资格更新拒绝(入管法第21条)
  • **店铺本身于风营法违反後可能被命令停业·撤销许可**,使经营基础完全瓦解
  • **未成年子女之照护问题**──夫妇双方同时被拘留时,日本国内之儿童相谈所介入、亲族监护权确认等问题之处理紧迫

此外,被雇用之外国人方面,亦面临入管法违反之刑事处分及退去强制处分。**「雇主」「被雇用者」双方均被以重大罪名追诉**之结构性特点,使本类型之辩护工作量级远超一般刑事案件。

四、争取减轻处分──「故意·过失之否认」与责任主义之主张

不法就劳助长罪事件中,**最具理论意义之辩护要素**为「故意·过失之有无」。日本之传统判例·实务采取「过失亦应处罚」之立场,但**松村大介律师正在进行系争中之事案,正面挑战此传统立场,主张「依据宪法上之责任主义、过失责任主义之射程,不法就劳助长罪应限于故意·重大过失」**。具体之辩护要素包括:

  • 雇用时之资格确认作业──在留卡之确认、原本与复印件之核对、入管局照会等具体行为
  • 雇用契约·劳动条件通知书之内容──工作内容、时间、报酬之合意之合法性
  • 被雇用者之伪造在留卡所持·伪造说明──若雇主受到伪造卡片之欺骗,应主张「伪造之客观无可识别性」
  • 店铺之合规体制──其他外国人员工之资格管理、定期再确认作业、外部行政书士之关与
  • **「家族滞在」「特定活动」等资格之误认──这些资格之就劳许可范围确实复杂,雇主之误认有客观合理性时应主张责任能力欠缺**

此处特别强调的是,**「明明没有故意,仅是过失就被追诉退去强制」之传统实务,违反责任主义·过失责任主义之射程**。本所对此问题之系争事件正在进行中,可作为同类案件之辩护理论依据。

五、家属初动之三大要点──未成年子女照护与店铺·账户处置

(1)行使缄默权,避免被诱导之共谋自白

「你也是中国人,怎么会不知道她没有就劳资格」──此种偵讯特别针对中国籍经营者之诱导极为常见。当事人若惊慌之下做出「我猜可能有点问题」之陈述,将直接构成「未必之故意」之认定基础。在律师抵达前请彻底保持沉默。

(2)速委任辯护人并保全雇用资料·店铺账册

不法就劳助长事件之关键证据──雇用契约书、在留卡复印件、行政书士与店铺之沟通记录、合规会议纪录、报酬支付记录、店铺账册等──往往保存于店铺及当事人之手机、电脑中。一旦遭警方扣押后再要求复原往往需走漫长程序,请第一时间通过律师申请保全措施。

(3)安排具有刑事·商业背景之中国籍通译,并紧急对应未成年子女照护

夫妇双方被同时拘留时,未成年子女之紧急照护安排为家属之最优先课题。本所可协助与儿童相谈所、亲族监护人候补、学校等之紧急联络协调。同时,店铺之经营持续(员工工资支付、税务申告等)亦需迅速决断。

六、本所支援──过往解决事例的具体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由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主理。本所对中国籍经营者之不法就劳助长、风营法违反、商务相关纷争综合性事件具有相当之承办实绩。**特别是不法就劳助长罪之传统实务挑战**,本所正在系争中。

以下介绍几则本所实际解决事例,以供参考:

【事例D-2】**冤罪而被以不法就劳助长罪追诉、面临强制退去危机之女性救援诉讼中**,本所主张「**退去强制事由不应不要求故意·过失」之传统实务,违反责任主义·过失责任主义之射程**,正在进行系争中(about-me.md公开档案、弁护士JP揭载)。本案为本所对不法就劳助长罪追诉之最直接挑战,与本类型案件具有最密切之相关性。

【事例D-1】持观光签证入境之中国籍依赖人与日本人女性育有子女,因在留资格丧失被以入管法违反逮捕、起诉。其婚姻、认知手续未完成而遭当局一度不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观点与当局交涉、整理对依赖人有利之证据、彻底分析入管当局过往之许可事例,**一次便成功获得在留特别许可**(弁护士ドットコム揭载;https://www.bengo4.com/tokyo/a_13116/l_1467010/case/79877/)。不法就劳助长事件演变为退去强制处分之最坏局面下,本所之在留特别许可申请仍提供救济之可能性。

【事例B-1】特殊诈欺出款员(出し子)案件中,本所担任20多岁女性之辯护人。透过细致整理当事人之主观情事──指示者之欺瞒·胁迫状况、犯意之不存在等──最终**获得不起诉处分**(about-me.md公开档案、弁护士JP揭载)。不法就劳助长事件之「雇主主观之合理误认」之立证方法,与本案具有共通性。

【事例A-1】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所持)案件中,本所经由彻底之证据分析、被告人质问及对证人之反诘问,**获得无罪判决**(弁护士JP、弁护士ドットコム揭载)。本所对于「故意之否认立证」具有深厚功力,于不法就劳助长事件中亦可投入此等辯护资源。

本所完备中国籍通译,可于接见、偵讯在席、与当事人家属之沟通中提供无缝支援。又为使日後刑事手续结束後之在留资格更新、变更、店铺再开业之合规重建等亦得以一站式办理,本所与专业行政书士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

七、结语──不法就劳助长罪之责任主义挑战,正是本所最专精之领域

不法就劳助长罪事件中,「我以为她有就劳资格」之辯解,于日本传统实务下往往不被采纳。然而,**松村大介律师正在挑战此传统实务,主张责任主义·过失责任主义之射程**。在此立法政策性辯护理论之支持下,本所对中国籍经营者之事案具有独特之救济能力。请第一时间联系具有外国人刑事辯护经验之律师。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迳向律师咨询。又,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依赖人为中心之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注力领域。具有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所持)案件之无罪判决获得、特殊诈欺案件之不起诉处分获得、难关在留特别许可获得等解决实绩。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