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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管、警察、税务等行政机关的处分不服怎么选行政诉讼律师?委托前要确认的6点|律师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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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管、警察、税务等行政机关的处分不服怎么选行政诉讼律师?委托前要确认的6点|律师解说

对入管、警察、税务等行政机关的处分不服怎么选行政诉讼律师?委托前要确认的6点|律师解说

2026/10/06

对入管、警察、税务等行政机关的处分不服时,选行政诉讼律师应由委托方在咨询时确认6点:能否确认处分的内容、能否说明不服申立与起诉的期限、能否说明停止执行、证据整理的方法、费用说明、联系是否方便。(依据:行政事件诉讼法第14条第1项、第25条,律师职务基本规程第29条、第30条)

  • 先确认对哪一个处分不服,处分书上的名称、日期和机关要核对清楚
  • 起诉有期限,原则上自知道处分之日起6个月内,应尽早确认自己的期限
  • 提起诉讼并不当然停止处分的执行,需要另行考虑停止执行
  • 有的处分在起诉前还需要经过不服申立等程序,应请律师确认
  • 对“一定能撤销”之类的说法应当慎重,律师不得保证结果

对行政机关的处分不服,选律师先要确认什么?

应先请律师根据处分书确认处分的名称、日期和作出机关,再说明可以采取的不服手段及各自的期限。

行政处分种类很多,例如入管方面的不许可、退去强制,警察方面的各类处分,税务方面的更正和课税处分等。同样是“不服”,可以采取的手段、需要的证据和期限各不相同。咨询时,请先把处分书、通知书、之前提出的申请资料和往来文书全部整理好。

确认事项整理在下表。

确认事项咨询时可以问的问题
1 处分的确认能否根据处分书,说明这是什么处分、依据什么作出、现在处于什么阶段
2 不服申立与起诉本案是否须先经过不服申立,还是可以直接起诉,两者如何安排
3 期限我的起诉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到什么时候为止
4 停止执行是否需要同时申请停止执行,条件是什么
5 证据整理哪些资料需要尽快保存,中文资料如何整理和翻译
6 费用与联系能否书面说明费用,承办律师是谁、如何联系

起诉期限和不服申立,应该怎样向律师确认?

要请律师说明起诉期限从哪一天起算,并确认本案在起诉前是否还须经过不服申立等程序。

撤销诉讼的起诉期限,原则上自知道处分之日起6个月内(行政事件诉讼法第14条第1项,有正当理由时除外)。起算日取决于何时知道处分,需要结合处分书的送达情况判断。

另外,有的处分在法律上要求先经过不服申立等程序,才能起诉,需要根据个别法律确认,不要自行判断。咨询时请直接问:“我的期限是哪一天?还需要先做什么?”

停止执行的申请,怎样向律师确认?

应请律师说明提起诉讼并不当然停止处分的执行,是否申请停止执行,需要根据个案单独判断。

行政诉讼中,提起诉讼原则上不停止处分的执行,在为避免重大损害而有紧急必要时,可以申请停止执行(行政事件诉讼法第25条)。能否获准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

咨询时可以问:本案的执行如果不停止,会发生什么?需要说明哪些损害?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入管方面的情况,可参考什么是强制遣返(退去强制)和什么是管理措施(收容等)。

证据怎样整理,行政案件有什么特点?

应请律师说明哪些资料对撤销处分有帮助、哪些资料需要尽快保存,以及中文资料怎样整理。

行政案件通常围绕处分的理由和依据展开,行政机关作出处分时所依据的事实和资料是关键。请把处分书、通知书、自己提交的申请和说明、往来邮件和微信记录等全部保存好。中文的资料,通常需要附日文译文,请律师说明整理的办法。

费用和结果的说明,可以要求到什么程度?

可以要求律师在签约前就见通、处理方法、报酬和费用作出说明,并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律师不得保证结果。

律师受理案件时,应就事件的见通、处理方法及报酬、费用作出适当说明(律师职务基本规程第29条第1项),不得保证对委托人有利的结果(同条第2项),并应制作委托合同书(同规程第30条)。行政诉讼耗时可能较长,请确认费用包括哪些阶段,上诉是否另计。

本所如何回应这些确认事项?

咨询时请带上处分书等全部文书并就上述6点具体提问,本所会逐一回答。

本所可以用中文咨询,有专属翻译常驻,接受全国咨询,刑事辩护与入管、行政诉讼一贯处理。微信ID:matsumura1119。承办律师见律师介绍,咨询窗口见联系我们。具体案件能否办理,请在咨询时确认。

常见问题

收到行政处分的通知后,首先该做什么?

先核对处分书上的名称、日期和作出机关,把全部文书保存好,并尽快咨询律师,确认自己的期限。

撤销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原则上自知道处分之日起6个月内(行政事件诉讼法第14条第1项,有正当理由时除外)。起算日需要结合个案确认。

起诉后处分的执行会暂停吗?

提起诉讼原则上不停止处分的执行。为避免重大损害而有紧急必要时,可以申请停止执行(行政事件诉讼法第25条),能否获准取决于个案。

起诉前一定要先做不服申立吗?

有的处分在法律上要求先经过不服申立等程序,有的则不需要,应根据个别法律由律师确认。

律师说“这个处分肯定能撤销”,该怎么看?

律师不得保证结果(律师职务基本规程第29条第2项)。请律师说明判断的依据,并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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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解说,具体个案请直接咨询律师。结果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本文不保证任何结果。

最后更新 2026年10月6日 / 执笔 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会・登记号 5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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