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住者是什么(在留特别许可时给予的情形)|配偶者、抚养子女、原永住者的公开案例
2026/10/11
定住者,是指日本入管法别表第二所列的在留资格之一,是法务大臣考虑个别情况后准许其在日本居住的资格(入管法别表第二)。在在留特别许可(在留特別許可)的公开案例中,配偶者为定住者、在日本抚养子女、原为永住者的本人因刑事案件成为退去强制对象等情形,常被给予「定住者(1年)」。即使被判超过1年的实刑、但被认定存在入管法第50条第1项但书的特别情况的案例,被给予的也多是定住者。
核心要点
- 在留特别许可给予的定住者,公开案例中在留期间均为1年,典型是配偶者为定住者、抚养子女、原为永住者三种情形。
- 令和7年,配偶者为定住者、因盗窃被判懲役1年2个月实刑(懲役为当时的刑名,相当于现行法的拘禁刑)的人,被认定存在但书的特别情况而获得定住者(1年)。
- 永住者也会因毒品案件的有罪判决(入管法第24条第4号チ)等成为退去强制对象,在有刑事处分的公开案例中,即使获许可,被给予的也是定住者等。
- 即使配偶者是定住者,有出国命令记录或毒品前科累积的案件也被不许可。
定住者是什么样的在留资格?
定住者与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并列,属于入管法别表第二的在留资格。在留特别许可中,它不仅用于婚姻,也被用来承接抚养子女、长年生活基础等各种情况。
因为属于别表第二,所以不适用以别表第一在留资格者为对象的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但毒品案件的有罪判决(第4号チ)与超过1年的实刑(第4号リ),不论在留资格都构成退去强制事由。
在留特别许可中,什么情况下会被给予定住者?
从公开案例看,大致有三种类型。在留资格与在留期间在许可时由法务大臣决定(入管法第50条第6项)。
| 类型 | 公开案例举例 |
|---|---|
| 配偶者为定住者 | 令和7年(2025年)配偶者为正规在留外国人类型 许可第2例(无刑事处分,子女4人) |
| 在日本抚养子女 | 令和7年 其他类型 许可第2例(抚养日本籍子女,非法滞留懲役2年、缓刑3年) |
| 本人原为永住者 | 令和6年(6月10日以后)配偶者为日本人类型 但书该当许可第1例(违反觉醒剂取缔法,懲役1年2个月实刑) |
配偶者为定住者时,该婚姻属于与别表第二在留资格者的婚姻,是指南第2之2(2)所列的特别考虑的积极要素。
配偶者为定住者的案件是如何判断的?
无刑事处分或交通案件缓刑的案件有获许可的例子,实刑案件也有依第50条第1项但书获许可的例子。
- 令和6年(至6月9日)配偶者为正规在留外国人类型 许可第1例:无刑事处分,婚姻约6个月
- 令和6年(6月10日以后)同类型 许可第3例:违反道路交通法,懲役1年2个月、缓刑3年,配偶者与子女为定住者
- 令和6年(6月10日以后)同类型 但书该当许可第1例:违反觉醒剂取缔法,实刑
- 令和7年 同类型 但书该当许可第1例:盗窃,懲役1年2个月实刑,在日约34年2个月,婚姻约8年11个月,未成年子女3人
被判超过1年实刑的人,只有在存在不许可其在留将欠缺人道考虑的特别情况时,才可能获许可。令和7年的3件但书许可,分别是配偶者为日本人、配偶者为定住者、作为日系人在日本出生成长的案件,没有配偶者为别表第一在留资格的案件。关于特别情况,请参阅在留特别许可的特别情况是什么(日文)。
为什么原为永住者的人会被给予定住者?
因为永住者同样会因毒品案件的有罪判决或超过1年的实刑而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公开案例中,获在留特别许可的原永住者被给予的是定住者或日本人的配偶者等。
- 令和5年 配偶者为正规在留外国人类型 许可第5例:本人为永住者,配偶者为「永住者の配偶者等」,违反觉醒剂取缔法,懲役1年6个月、缓刑3年,给予定住者(1年)
- 令和5年 其他类型 许可第7例:本人为永住者,与日本人内妻共同抚养日本籍子女,懲役3年、缓刑5年,给予定住者(1年)
- 令和6年(6月10日以后)配偶者为日本人类型 但书该当许可第1例:本人为永住者,懲役1年2个月实刑,给予定住者(1年)
在有刑事处分的公开案例153件中,没有一件在许可后被给予永住者资格。永住者涉及刑事案件时,应以在留资格会降一级为前提,尽早巩固家庭方面的情况。毒品案件请参阅入管法第24条第4号チ是什么。
以抚养子女为由被给予定住者是什么情形?
是实际抚养在日本生活的子女,例如日本籍子女或永住者子女的情形。指南把抚养与日本人或特别永住者所生子女列为特别考虑的积极要素,前提是子女未成年且未婚等,并且与子女实际同居相当期间、进行监护和养育。
令和6年(6月10日以后)其他类型但书该当许可第1例,本人因有偿受让赃物等被判懲役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日元实刑,抚养着身为永住者的未成年子女。令和7年其他类型但书该当许可第1例,本人作为日系人在日本出生并在日本的教育机构受教育,即使因盗窃被判懲役1年6个月实刑,仍获得定住者(1年)。
配偶者是定住者也会被不许可吗?
会。有出国命令记录等严重消极事由,或反复涉及毒品案件时,往往不许可。在有刑事处分的公开案例153件中,配偶者记载为定住者的有9件,许可4件,不许可5件。
- 令和7年 配偶者为正规在留外国人类型 不许可第3例:无刑事处分,婚姻约1年4个月,有出国命令记录
- 令和6年(6月10日以后)同类型 不许可第4例:违反觉醒剂取缔法,懲役1年6个月实刑,前科3件,有在留特别许可记录
- 令和3年 同类型 不许可第4例:违反觉醒剂取缔法,懲役1年6个月、缓刑3年,有盗窃缓刑前科
不许可的5件中有4件是违反觉醒剂取缔法的案件。配偶者属于别表第二是很强的积极要素,但并不能单凭这一点决定结论。
在刑事案件阶段应当准备什么?
利用判决确定前的时间,整理好配偶者的地位和家庭的实际状况。以刑事判决为理由的退去强制事由在实务上以判决确定为准产生,控诉期间为14天(刑事诉讼法第373条)。
如果配偶者持有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应尽快申请永住许可或归化。如果配偶者已是定住者,可以考虑利用永住许可指南中定住者的特例(在留5年以上等)进一步成为永住者。本所有这样的实绩:当事人被判有罪后,我们利用判决确定前的期间整理家庭状况,最终获得在留特别许可。详细的案例比较请参阅配偶者为定住者时的在留特别许可。
常见问题
Q1. 在留特别许可给予的定住者,在留期间是多久?
有刑事处分的公开案例中被给予定住者的,均为1年。获许可后需要逐次更新在留期间(入管法第21条)。
Q2. 永住者被判缓刑,会被退去强制吗?
取决于罪名。毒品案件即使是罚金或缓刑也属于入管法第24条第4号チ,永住者也不例外。另一方面,第24条第4号之2以别表第一在留资格者为对象,不适用于永住者。
Q3. 配偶者是定住者,被判实刑也有可能获许可吗?
令和7年有配偶者为定住者、因盗窃被判1年2个月实刑的人,被认定存在但书的特别情况而获许可的例子。但修法施行后但书许可的刑期都在1年2个月至1年6个月之间,不能以获许可为前提。
Q4. 取得定住者后可以申请永住许可吗?
永住许可指南对定住者设有在留期间的特例。但该指南要求未受过罚金刑或拘禁刑等,受过刑事处分的人需要慎重判断申请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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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解说,不保证个别案件的结果。具体的前景,请在了解您的情况后由律师说明。
最后更新日:202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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