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入室盗窃(空巢)被捕:牵连犯的处理与被遣返风险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入室盗窃(空巢)被捕:牵连犯的处理与被遣返风险

入室盗窃(空巢)被捕:牵连犯的处理与被遣返风险

2026/08/13

本文的日文版请点击这里(この記事の日本語版はこちら)

趁人不在进入住宅窃取财物,即所谓「空巢」,同时构成刑法第130条侵入住宅罪与第235条盗窃罪,二者按牵连犯处断。与单纯顺手牵羊不同,此类行为因侵害住宅安宁而被从重评价,即使初犯也常被持续羁押并提起公诉。一旦判处逾一年的实刑,无论持何种在留资格都会产生退去强制问题。本文说明侦查的推进方式、余罪的处理,以及为守住在留而应在起诉前完成的应对。

核心要点

  • 空巢同时成立侵入住宅罪(刑法第130条)与盗窃罪(第235条),按牵连犯处断。
  • 因属侵害住宅安宁的类型,即便初犯也常被羁押并提起公诉。
  • 指纹、DNA、监控录像与手机位置信息,常使余罪被一并立案。
  • 若判处逾一年实刑,依入管法第24条第4项(リ),不论何种在留资格均生问题。

空巢构成什么罪

空巢成立擅自进入他人住宅的侵入住宅罪(刑法第130条,三年以下拘禁刑或十万日元以下罚金)与取走财物的盗窃罪(第235条,十年以下拘禁刑或五十万日元以下罚金);因二者具有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按牵连犯以较重的盗窃罪之刑处断。量刑上,除被害金额外,还重视侵入的方式、有无破坏门锁、被害人有无在家的可能性、计划性以及有无共犯。由于进入他人生活据点这一点被从重看待,即使金额不大也不会被当作轻微案件。

余罪如何被立案

余罪立案主要依靠客观证据的比对:现场遗留的指纹与DNA型别、监控图像、手机基站信息、赃物销售渠道的记录等。实务上常见先以一案逮捕,羁押期间再就他案反复再逮捕的侦查方式,导致人身拘束长期化,工作与学业均无法维持。讯问时,对自己毫无印象的案件若含糊回答「也许做过类似的事」,该陈述可能成为追查余罪的线索。对没有记忆的事,应明确表示没有记忆。

讯问与初期应对的关键是什么

最重要的是尽早选任辩护人,并就是否作供述确定方针。在有共犯的案件中,供述之间的出入会直接决定谁的角色被认定得更重。担任望风、实施实行行为,还是参与销赃,评价差异极大,因此必须准备好准确说明自身参与程度。经翻译进行的讯问,专业术语与表示角色分工的用语最易译得含混,日后公判中笔录的可信性常成为争点。请不要犹豫,随时要求确认译文。

对在留的影响如何

影响相当严重。持别表第一在留资格者,因盗窃罪或侵入住宅罪被处拘禁刑的,即便附缓刑也符合入管法第24条第4项之2的退去强制事由;即使是永住者等别表第二资格,若被判逾一年拘禁刑之实刑,也会产生同条第4项(リ)的问题。因此应首先争取不起诉;若确有困难,则在争取缓刑的同时,并行准备着眼于在留特别许可(同法第50条)的材料。被害赔偿与和解,在刑事与入管两方面都是分量最重的材料。

常见问题

什么都没拿,只是进去了也犯罪吗

成立侵入住宅罪(刑法第130条);若以窃取为目的进入,还会涉及盗窃未遂。侵入住宅罪属于入管法第24条第4项之2所列之罪,持别表第一资格者务必避免被处拘禁刑。

与被害人和解就能免于实刑吗

和解是有利情节,但不能单凭此决定结论。侵入方式、余罪数量、有无前科都会被综合考量。不过,和解与否对起诉与否及量刑都影响甚大,尽早着手确有意义。

共犯说我是主犯,该怎么办

供述对立会左右案件的整体认定。应仔细检讨与客观证据的吻合度、行动记录与通信履历,收集能佐证自身参与范围的材料。与其在讯问中情绪化反驳,不如通过辩护人厘清争点。

本所简介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距高田马场站步行约5分钟)由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主理,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将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作为主要注力领域。刑事案件与在留问题不分割委托给不同的专业人士,而由同一名律师自最初的接见起,一贯负责至入管手续。

本所配有专办外国人案件的中文翻译,可对应接见、讯问在场以及与家属的商谈。身在中国国内的家属,亦可通过微信(WeChat)直接联系。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与变更,本所与合作行政书士共同对应。

以下介绍本所过往解决实绩之一部分。

  • 在作为特殊诈欺"取款人"被多次再逮捕的案件中,通过讯问应对与主张举证,就全部案件取得不起诉处分的案例。
  • 就丧失在留资格、因非法残留被逮捕起诉的当事人,先行实现婚姻与认知手续,并在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情况下收集有利证据,一次申请即取得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
  • 就被以违反觉醒剂取缔法(以营利为目的持有)起诉的当事人,通过彻底的证据分析与被告人询问、反询问,取得无罪判决的案例。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径向律师咨询。此外,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层)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将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作为主要注力领域。具有违反觉醒剂取缔法(营利目的持有)无罪判决、特殊诈欺案件不起诉处分、被认为难度极高的在留特别许可取得等解决实绩。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本文的日文版请点击这里(この記事の日本語版はこちら)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