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国人刑事案件处理结果一览|无罪·不起诉·阻止立案(按罪名整理)
2026/10/03
本所处理的外国人·中国人刑事案件,按罪名整理有:毒品案件获得无罪判决(部分无罪)、伪造货币·行使和诈骗获得不起诉、非法就劳助长和跟踪骚扰规制法案件阻止立案、驱逐出境处分撤销诉讼后获得在留特别许可,其共同点是刑事程序的结果直接决定在留资格。(入管法第24条第3号之4、第4号之2、第4号チ、第50条)
- 下表按罪名列出结果,以及从在留角度看的要点
- 毒品案件被判有罪,即使缓刑也属于驱逐出境事由(第24条第4号チ),有罪还是无罪是在留的分水岭
- 盗窃、伤害、诈骗等,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被判缓刑的拘禁刑,属于驱逐出境事由(第24条第4号之2)
- 非法就劳助长,即使没有受到刑罚,只要有行为就属于驱逐出境事由(第24条第3号之4)
- 案例以个别情况为基础,不保证同样的结果
各罪名的处理结果是怎样的?
本所处理的案件按罪名分别获得了无罪判决(部分无罪)、不起诉、阻止立案、在留特别许可等结果。
为避免识别委托人,属性仅作概括。详细经过请参阅外国人案件的解决案例(日文)。
| 罪名·案件类型 | 委托人属性 | 结果 | 从在留角度看的要点 |
|---|---|---|---|
| 兴奋剂取缔法违反(否认共谋) | 20多岁女性 | 获得无罪判决(部分无罪) | 毒品案件被判有罪即属于驱逐出境事由(第24条第4号チ),有罪与否决定在留。 |
| 伪造货币·行使(旧一万日元纸币兑换) | 海外赌场经营者 | 因嫌疑不充分不予起诉 | 伪造货币属于第24条第4号之2所列之罪,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即使缓刑也属于驱逐出境事由,不起诉非常关键。 |
| 非法就劳助长 | 名义上担任董事的中国籍女性 | 阻止立案(作为参考人处理) | 非法就劳助长只要有行为就属于驱逐出境事由(第24条第3号之4),阻止立案、保持参考人身份有助于保住在留。 |
| 诈骗(持续化补助金) | 20多岁男性 | 获得不起诉处分 | 诈骗属于第24条第4号之2所列之罪,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被判缓刑即属于驱逐出境事由。 |
| 疑似违反跟踪骚扰规制法 | 中国籍女性 | 阻止刑事立案。就警告的处分性提起诉讼,二审认定具有处分性 | 案件不立案,就不会有前科,也不会影响在留。 |
| 驱逐出境处分撤销诉讼 | (未记载属性) | 争讼至最高法院后获得在留特别许可 | 即使属于驱逐出境事由,仍可争取在留特别许可。 |
不起诉、无罪、阻止立案有什么不同?
不起诉是检察官决定不起诉,无罪是法院判决不认定有罪,阻止立案是在警察正式立案之前结束案件,三者都不会留下前科,但发生的阶段不同。
| 结果 | 何时决定 | 内容 | 前科 |
|---|---|---|---|
| 阻止立案 | 警察侦查的初期 | 不被作为嫌疑人立案,或仅作为参考人处理 | 没有 |
| 不起诉(无嫌疑·嫌疑不充分) | 检察官判断(起诉前) | 没有犯罪嫌疑或证据不足而不起诉 | 没有 |
| 不起诉(起诉犹豫) | 检察官判断(起诉前) | 认定有犯罪嫌疑,但综合各种情况决定不起诉 | 没有 |
| 无罪判决 | 法院判决(起诉后) | 法院认为不构成有罪 | 没有 |
对外国人来说,没有前科就意味着不属于驱逐出境事由,因此起诉之前能做到哪一步非常重要。
这些案例体现了怎样的辩护特点?
本所的辩护特点是:从起诉前就争取不起诉,指出取调中的违法,构建法律论点进行争辩,并在必要时持续处理入管程序。
- 起诉前的工作:持续化补助金诈骗案中,结合客观证据有说服力地传达委托人的主张,并对不当取调提出抗议,最终获得不起诉处分。
- 构建法律论点:跟踪骚扰规制法案件中,就警告的法律性质提起诉讼,二审认定具有处分性。
- 刑事与入管的连续处理:非法就劳助长案中,以参考人身份处理,保住了在留资格。驱逐出境处分撤销诉讼争讼至最高法院,最终获得在留特别许可。
咨询时需要准备哪些信息?
有下列信息可以更快地推进,不清楚的项目不必勉强,知道多少说多少即可。
- 被逮捕的警察署名称和逮捕时间
- 本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国籍
- 在留资格的种类和在留期限(在留卡复印件)
- 工作单位或学校名称
- 罪名(知道的范围内)
可以通过微信(ID:matsumura1119)或电话 050-7587-4639 联系。本所有中文专职翻译常驻,可直接用中文咨询,全国均可对应。
常见问题
不起诉和无罪有什么区别?
不起诉是起诉之前由检察官决定不起诉,无罪是起诉后的审判中由法院判断不构成有罪,两者都不会有前科。对外国人来说,在起诉前获得不起诉,身体被控制的时间更短,对在留的影响也更容易避免。
“阻止立案”是什么意思?
是在警察正式把某人作为嫌疑人立案之前结束案件,也包括仅作为参考人处理的情形。没有立案,就不会发生逮捕、羁押和前科的问题。但能否阻止立案,取决于案件和侦查的具体情况。
我的案件也能得到同样的结果吗?
案例以个别情况为基础,不保证同样的结果。证据、能否与被害人和解、本人的在留资格等因案而异。请在咨询时说明案情,律师会告知前景和可采取的方法。
家人被逮捕了,先要告诉律师什么?
被逮捕的警察署名称、逮捕时间、本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在留资格的种类和期限、罪名。不清楚的项目不必勉强,知道多少说多少,请尽快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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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解说,具体案件请直接咨询律师。过去的案例以个别情况为基础,不保证同样的结果。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3日/作者: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番号5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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