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被逮捕后怎么选中文律师?能用中文咨询的刑事辩护律师选择要点|翻译、保密、微信联系(律师解说)
2026/10/06
选择能用中文咨询的刑事辩护律师时,应在咨询时具体确认5点:翻译是专属还是外部安排、翻译的中立性与保密、中文的书面文件和说明、能否通过微信联系、对中国大陆家属的说明。(依据:律师法第23条、律师职务基本规程第19条)
- 不要只看“可用中文”的标示,还要确认会见和书面文件的说明能否用中文进行
- 要确认辩护人一方的翻译人员,是否处于律师法和律师职务基本规程规定的保密管理之下
- 询问笔录(供述調書)是用日语制作的,因此需要有能用中文确认内容的安排
- 使用微信时,应事先约定联系的范围和信息的处理方式
- 中国大陆的家属也可以独立选任辩护人
选能用中文咨询的刑事辩护律师,应以什么为标准?
除了能否说中文,还要看会见、书面文件、对家属的说明,各自能在多大程度上用中文完成。
从被逮捕到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判断,通常最长23天,这期间需要反复沟通。与辩护人的会见、讯问(取調べ)应对的建议、和解(示談)谈判、向家属的报告,每一个环节语言的准确性都会影响结果。只写着“可用中文”,看不出能应对到哪些场合。建议在咨询时,按下表的角度提问。
| 确认事项 | 有专属翻译时 | 安排外部翻译人员时 |
|---|---|---|
| 是否随同会见 | 能否配合会见安排随同 | 委托后多久能安排 |
| 保密管理 | 作为事务所职员,是否接受保密的指导和监督 | 如何要求翻译人员保密 |
| 中立性 | 作为辩护人的辅助者,是否站在本人一方 | 是否不会由与讯问翻译同一人担任 |
| 费用的处理 | 是否包含在费用明细中 | 是否另行产生,产生时能否以书面说明预估 |
| 书面文件、说明 | 委托合同和案件走向能否也用中文说明 | 同左(通过翻译人员时的确认方式) |
为什么要确认是专属翻译还是外部安排?
因为翻译人员是否处于辩护人的管理之下,关系到保密能否得到确保,以及能否随同会见的机动性。
讯问的翻译由侦查机关安排。与此相对,与辩护人会见时的翻译,需要由辩护人一方准备。即使安排外部翻译人员,律师也负有指导、监督参与职务的人员不泄露秘密的义务(律师职务基本规程第19条)。无论哪种安排,都可以就这一点提问。
如何确认翻译的中立性与保密?
要确认除了讯问的翻译人员之外,还有站在本人一方的辩护人方翻译人员,并且该翻译人员处于保密管理之下。
律师负有保守职务上所知秘密的义务(律师法第23条、律师职务基本规程第23条)。会见中谈的内容不能传到侦查机关,会见是在没有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项)。对讯问的翻译有疑问时的处理,见如何确认刑事案件的翻译。
中文的书面文件和说明,能得到到什么程度?
要确认委托合同和费用的说明、案件走向、讯问应对的建议,能否用中文得到。
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必须就案件走向、处理方法、报酬和费用作出适当说明(律师职务基本规程第29条),并制作包含报酬事项的委托合同书(同规程第30条)。如果这些说明不是用本人或家属听得懂的语言进行,就不能算作已经得到说明。询问笔录是用日语制作的,宣读或让本人阅读后会被要求签名按手印(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4项、第5项)。如有错误可以要求更正,不能接受时可以拒绝签名按手印。用中文向本人说明这一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微信联系时,应注意什么?
要确认能否使用微信作为联系方式,使用时应事先约定联系内容的范围和信息的处理方式。
被羁押的本人在留置设施内,不能自由使用即时通讯软件。通过微信联系的,主要是家属与辩护人之间。与家属联系时,辩护人从本人那里听到的内容,传达到什么程度,应按本人的意愿决定。为避免案件内容扩散到第三方,最好避免在群聊中交流。本所的微信ID是matsumura1119。
对中国大陆家属的说明,该怎么进行?
住在中国大陆的配偶和亲属,也可以独立选任辩护人,因此要确认辩护人是否有能同时向本人和家属说明的安排。
犯罪嫌疑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可以独立选任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项)。对无法来日本的家属,辩护人承担报告经过、转达本人意愿的作用。被逮捕的外国人,如果本人希望,可以要求向本国的领事机构通报(《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具体处理可能因国家间的安排而不同,建议向辩护人确认。家属最初该做什么,见家人被逮捕时最先该做的事(外国人的情形)。
本所如何以中文应对咨询?
本所可以用中文咨询,有专属翻译常驻,接受全国咨询。
本所可以用中文咨询,有专属翻译常驻,接受全国咨询。对外国人刑事案件,本所的方针是要求辩护人在场参加讯问。目前讯问时辩护人在场几乎不被允许,但有时会在讯问前与警察协商。在最初的会见中,本所重视让本人准确理解依据入管法可能丧失在留资格的风险。微信ID:matsumura1119。中文介绍见中文介绍页,中国人刑事案件的解说见中国人的刑事案件。
常见问题
律师本人会说中文,还需要翻译吗?
即使律师本人能说中文,为了在会见和书面文件说明中保持准确,有时也需要翻译安排。哪些场合由律师本人应对,哪些场合有翻译人员加入,建议在咨询时确认。
讯问时已有翻译,辩护人一方还需要翻译吗?
讯问的翻译人员是侦查机关安排的人,并不站在本人一方。与辩护人的会见是在没有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项),因此该翻译需要由辩护人一方准备。
中国大陆的家属,能选任日本的辩护人吗?
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可以独立选任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项)。该项没有把居住地作为条件。具体的签约方式,请向律师确认。
可以通过微信咨询案件吗?
可以作为联系方式使用,但联系内容的范围和信息的处理方式,建议事先与辩护人约定。应避免在有第三方加入的群聊中共享。
中文的资料或家属的信件,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对于不是国语的文字或符号,可以让人翻译(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能否实际作为证据使用,因内容和程序而异,请向辩护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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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解说,具体个案请直接咨询律师。办理案例基于个案的具体情况,不保证同样的结果。
最后更新 2026年10月6日 / 执笔 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会・登记号 59077)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