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与入管程序一体受理的意义:缓刑之后仍需留意退去强制风险
2026/08/12
有些人认为,刑事案件即便被判有罪,只要获得缓刑就可以安心。然而,在入管程序中,即便是缓刑判决,也可能构成退去强制事由,这一结构值得特别留意。刑事案件与入管程序虽是各自独立的程序,却彼此密切关联。本文将梳理将二者作为一体委托代理,具有怎样的意义。
核心要点
- 即便获得缓刑判决,仍可能构成退去强制事由,需特别留意。
- 以起诉前争取不起诉处分为目标的辩护方针,对保住在留资格意义重大。
- 判断退去强制事由是否需要故意或过失,目前仍是持续讨论中的议题。
- 将刑事案件与入管程序作为一体统筹考量,有助于保持应对的一致性。
为何获得缓刑判决也不能安心
在刑事案件中获得缓刑判决,就身柄不会立即被拘束这一点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入管程序中是否构成退去强制事由,是从不同于刑事量刑的角度作出判断的。因此,即便是缓刑判决,作为该判决基础的行为本身仍可能构成退去强制事由。若认为刑事案件结束便告一段落,从而将入管程序的应对往后拖延,很可能因此错失应对的时机。
争取不起诉处分的意义何在
以在起诉前阶段争取不起诉处分为目标的辩护方针,对保住在留资格可能具有决定性意义。这是因为,若被起诉并被判有罪,即便获得缓刑,仍可能因该行为构成退去强制事由;而若获得不起诉处分,则有可能避免以该行为为由被认定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问题。因此,从刑事案件的早期阶段起,就制定兼顾对入管程序影响的辩护方针至关重要。不应将刑事案件与入管程序割裂看待,而应以一体的视角进行统筹。
关于故意与过失的争议如何展开
判断退去强制事由是否需要故意或过失,是目前仍在持续讨论中的议题。松村大介律师目前正在相关案件中就此议题进行诉讼,但尚未形成确定的结论,无法作出断定性的预测。不过,这一议题目前仍处于争议之中这一事实本身,就表明刑事案件的内容与入管程序中的判断并非简单地直接联动。这也是需要对刑事案件与入管程序两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的原因之一。
关于本所
如您在监理措施或退去强制手续方面遇到困难,欢迎向本所咨询。本所位于东京都丰岛区,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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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认定构成非法就劳助长罪的案件中,本所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在留特别许可。该案在实务上正面提出了责任主义的射程是否及于退去强制事由认定这一论点。
对外国人而言,刑事程序的结果会直接决定能否继续在留。即便取得缓刑判决,仍有可能落入退去强制事由,因此本所自起诉前阶段即以取得不起诉处分为最优先目标来构建辩护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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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首次咨询免费。本所承接来自日本全国的委托,身处远方亦可咨询。
结语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撰稿人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楼)
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拥有兴奋剂取缔法违反(以营利为目的持有)案件的无罪判决、特殊诈骗案件的不起诉处分、被视为难关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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