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涉嫌伪造在留卡被捕后,入管手续与监理措施如何应对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涉嫌伪造在留卡被捕后,入管手续与监理措施如何应对

涉嫌伪造在留卡被捕后,入管手续与监理措施如何应对

2026/08/12

因涉嫌伪造在留卡而以刑事案件被捕后,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会同时展开,不少人因此不知该以何为先。刑事案件的结果,往往会对此后的在留资格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将说明以争取不起诉处分为目标的辩护方针为何重要,以及在入管程序中监理措施所处的地位。

核心要点

  • 即便在刑事案件中获得缓刑判决,仍可能被认定构成退去强制事由。
  • 就守住在留资格而言,在起诉前阶段争取不起诉处分具有决定性意义。
  • 在入管程序中,若处于退令前阶段,仍可能通过监理措施解除收容。
  • 认定退去强制事由是否需要故意或过失,目前仍存在争议。

刑事案件与入管程序之间是什么关系

因涉嫌伪造在留卡被捕后,除刑事程序外,入管法上的退去强制程序也可能同时推进。二者的目的与判断机关均不相同,但刑事案件的结果可能影响入管程序中的判断。即便在刑事案件中获得缓刑判决,也不意味着关于是否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认定会因此改变。因此,就守住在留资格而言,不能只关注刑事案件本身的走向,还需要通盘考虑整个入管程序。

为何争取不起诉处分十分重要

即便在刑事案件中获得缓刑判决,是否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仍需另行判断,并不必然意味着能够维持在留资格。因此,就守住在留资格而言,在起诉前阶段争取到不起诉处分,被认为具有决定性意义。为争取不起诉处分,需要及早理清人身状态与事实关系,并从侦查阶段起就认真应对。此外,关于认定退去强制事由是否需要故意或过失这一论点,目前仍在持续讨论之中,无法作出断定性的展望。

被捕后的入管程序可考虑哪些应对

若在被逮捕、羁押后,退去强制令书尚未发付,则可依据入管法第44条之2以下的监理措施规定,考察是否能够选定监理人,以及主任审查官是否认为无需收容为相当,从而判断是否有解除收容的可能。在应对过程中,需要同时把握刑事程序的进展与入管程序所处的阶段,据此综合规划应对方案。

关于本所

收容与监理措施的问题,往往无法与刑事案件割裂看待。本所采取由同一名律师贯通承办两方面事务的体制。

有委托人以观光目的赴日,与日本女性育有子女,却因丧失在留资格而以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因婚姻与认知手续尚未完成,当局一度不予受理,本所自宪法视角与当局交涉,促成婚姻与认知成立,最终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在被认定构成非法就劳助长罪的案件中,本所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在留特别许可。该案在实务上正面提出了责任主义的射程是否及于退去强制事由认定这一论点。

本所曾在包括受到国际报道的案件在内的重大案件中担任辩护工作。

人身自由的解除与在留资格的维持,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即使因监理措施而获准在社会中生活,退去强制手续本身仍在推进,故须同时着手准备着眼于在留特别许可的工作。

松村大介律师自初动至终结全程亲自担当,不交由年轻律师或事务员代行。本所亦常驻外国人案件专属的中国语翻译,可避免因语言隔阂而导致事实无法准确传达的情况。

※ 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首次咨询免费。亦欢迎家属代为联系。

结语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撰稿人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楼)

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拥有兴奋剂取缔法违反(以营利为目的持有)案件的无罪判决、特殊诈骗案件的不起诉处分、被视为难关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