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令和5年・非法就劳助长被罚金30万日元、婚姻约30年3月仍不许可|未能认定同居实质的案例(A类型不许可第5案例)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令和5年・非法就劳助长被罚金30万日元、婚姻约30年3月仍不许可|未能认定同居实质的案例(A类型不许可第5案例)

令和5年・非法就劳助长被罚金30万日元、婚姻约30年3月仍不许可|未能认定同居实质的案例(A类型不许可第5案例)

2026/08/06

案例概要

婚姻期间纵然超过30年,若生活实质无法呈现,结论仍不会改变。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于令和6年11月公开的令和5年分案例集,A类型(配偶为日本人)不许可第5案例正说明此点。

违反态样为非法就劳助长,暴露原因是查获。当事人本人的在留资格为「日本人配偶者等」。在日约29年9月,与日本人配偶的婚姻期间约30年3月,夫妻间无子女。刑事处分为违反入管法(非法就劳助长)被处罚金30万日元的略式命令。案例集记载,未能认定婚姻与同居的实质。违反期间一栏在原文中为斜线。

本件判断作出于令和5年修正入管法施行之前,亦在现行指引修订之前。

对应指引的哪些评价要素

  • 第2之3(イ)(消极):涉及他国人非法就劳或在留资格伪装的行为,正面构成「特别予以考量的消极要素」。
  • 第2之6(消极):退去强制理由事实的反社会性。
  • 第2之2(1)(ウ):约30年3月的婚姻期间本属强力的积极要素,然该项要求「相当期间共同生活、相互扶助」。既未认定同居实质,此要素便只剩形式,夫妻间亦无子女。
  • 第2之9:因查获而暴露,不具备自行出头所生的积极要素。
  • 第2之5:无违反期间记载,非法在留期间长期化并不成为问题。

分水岭在哪里

与同类型许可第3案例对照,反差鲜明。该案同为非法就劳助长且因查获暴露,在日仅约7年5月、婚姻期间约1年11月,却因有1名未成年子女、刑事处分一栏记为「无」而获许可。

本件在日约29年9月、婚姻约30年3月,期间远为占优,却未能认定同居实质,且受罚金30万日元的略式命令。分水岭并非年数,而是家庭生活的实质是否现实呈现,以及是否走到刑事处分。

律师评注

其一,非法就劳助长类型中,须审视退去强制事由本身如何构成。入管法24条3号之4将下列人员列为退去强制事由:就事业活动使外国人从事非法就劳活动者、为此将其置于自己支配之下者、以营业方式对上述行为进行斡旋者,均不以有罪判决为要件。本件罚金30万日元并不该当以超过1年拘禁刑为要件的同条4号リ,退去强制手续却仍在推进。

其二,故意与过失的问题于此正面浮现。刑事案件以故意、过失的检讨为出发点,而入管实务长期沿用退去强制事由的判断不需要故意、过失的运用。松村大介律师正就责任主义应在多大范围内适用于行政处分这一论点提起诉讼,目前仍在争讼中。实务上应于违反调查、违反审查阶段争执使人就劳这一事实本身的评价,以及对相对方不具就劳资格的认识,并同时备齐印证同居实质的资料。

未公开的案件也可能获准

案例集每年刊载约20件的摘录,非法就劳助长类型看似不许可成排,也只是该摘录内部的情形。本所承办的非法就劳助长案件已取得在留特别许可,且取得之后仍继续争讼违反认定处分本身的撤销。纵为同一类型,举证与法律构成的组建方式仍可能使结论变动。

本所简介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主要专注领域为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

一位因非法就劳助长而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其类型在入管厅公开案例中不许可占多数,本所仍为其取得在留特别许可,并就「退去强制事由不需要故意、过失」这一既有实务提起诉讼,目前仍在争讼中。

另有一位被认定为特殊诈骗取款人的20多岁女性,本所综合主张其受指示者欺骗、处于受胁迫状态且欠缺犯意,于起诉前取得不起诉处分。

多数罪名之下,即使取得缓刑判决,结果仍会遭到退去强制,故本所以起诉前取得不起诉处分为最优先目标。自会见的初动直至公判结审,全部工程均由松村律师本人直接担当;所内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立场是为当事人本人服务。刑事手续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与变更,亦可与合作行政书士一站式办理。

结语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撰稿人

松村 大介/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层)

主要专注领域为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