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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黑车(违反道路运送法)被捕会怎样?处罚、罚金,以及为何罚金了结也不等于在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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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黑车(违反道路运送法)被捕会怎样?处罚、罚金,以及为何罚金了结也不等于在留安全

因开黑车(违反道路运送法)被捕会怎样?处罚、罚金,以及为何罚金了结也不等于在留安全

2026/10/11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11日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隶属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黑车(日语称白タク),是指未取得国土交通大臣的许可(道路运送法第4条第1项),用私家车有偿运送他人的行为,可处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科(同法第96条第1号)。对中国籍人士而言,即使以罚金了结,以获取收入为目的的运送也可能被认定为资格外活动,影响在留期间更新和永住许可,因此需要从刑事和入管两方面同时应对。

本文要点

  • 以营业方式运送旅客需要取得一般旅客汽车运送事业的许可,用私家车有偿运送原则上被禁止(道路运送法第4条第1项、第78条)。
  • 无许可经营旅客运送事业的法定刑为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科(同法第96条第1号)。
  • 黑车违反的是道路运送法而非道路交通法,与驾照扣分无关。
  • 不仅是驾驶者,提供车辆或名义的人、通过软件揽客的人也可能作为共犯被追究责任。
  • 道路运送法违反不属于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的列举罪名,但以收入为目的的运送可能构成资格外活动(入管法第19条),在在留期间更新和永住许可审查中处于不利。

报道案件概要

据报道,2025年11月,在神奈川县镰仓市的观光景点,一名20多岁的中国籍公司职员因涉嫌未经许可用私家车有偿运送外国游客(违反道路运送法)被当场逮捕。另据报道,通过中国系打车软件揽客的黑车,在机场周边和观光地等各地持续被查处。报道基于侦查机关的公布,本文不涉及个案事实的是非,仅就黑车案件的一般问题进行解说。

什么是黑车?违反的是哪部法律?

黑车是指未经许可用私家车(白色车牌的车)有偿运送他人的行为,违反道路运送法第4条第1项和第78条。

在日本,经营应他人需求以汽车有偿运送旅客的事业(出租车、巴士等),必须取得国土交通大臣的许可(道路运送法第4条第1项)。取得许可的营业用车辆挂绿色车牌,私家车挂白色车牌,因此无许可营业的行为在日语中被称为白タク(白牌出租车)。同法第78条进一步规定,除灾害时、市町村等实施的特定运送等有限例外之外,禁止将私家车用于有偿运送。也就是说,黑车同时触犯了没有营业许可和私家车不得用于有偿运送这两项规定。这里的有偿,是指作为运送的对价收取金钱或其他利益,除现金外,通过软件的电子支付、事后一并收取的报酬也包括在内。

黑车不是违反道路交通法吗?

黑车违反的是道路运送法而非道路交通法,与驾照扣分无关,问题在于有没有经营许可。

很多人容易混淆,道路交通法是规定信号、限速、酒驾、无证驾驶等道路上的交通规则的法律。而道路运送法规定的是谁可以在什么条件下经营运送人或物的事业,出租车事业的许可制度就规定在这里。即使黑车司机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未经许可有偿载人这一行为本身就构成道路运送法违反。因此,这不是驾照扣分的问题,而是由警察侦查、检察官决定是否起诉的刑事案件。当然,驾驶过程中如有超速或酒驾,会另行构成道路交通法违反。

黑车的处罚有多重?

无许可经营旅客汽车运送事业的,处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科(道路运送法第96条第1号)。

道路运送法第96条第1号规定,未取得第4条第1项的许可而经营一般旅客汽车运送事业的,处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科。罚金上限高达300万日元,还可以与拘禁刑并科,比道路交通法上的多数违反都重。实务中,初次被查、运送次数和所得金额有限、本人承认事实的,多以简易命令处罚金了结。另一方面,长期运送大量乘客获得高额收入的、曾因同类行为被查处过的、组织多名司机有组织经营的等情况,可能被正式起诉开庭,被求刑拘禁刑(含缓刑)。此外,相当于犯罪所得的款项还可能被没收、追缴。

参与方式可能构成的罪法定刑对中国籍人士在留的影响
自己驾驶载客违反道路运送法第4条第1项、第78条(同法第96条第1号)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并科超过1年实刑时构成强制遣返事由(入管法第24条第4号第9目)。即使罚金,也可能作为资格外活动影响更新、永住审查
出借车辆或名义收取报酬上述罪的共犯(帮助犯、共同正犯)同上(帮助犯可减轻)同上
通过软件等揽客并分配给司机上述罪的共犯(有组织时为核心角色)同上同上。若判实刑则构成强制遣返事由

驾驶者以外的人也会被追究吗?

不仅是驾驶者本人,提供车辆或名义的人、通过软件或群聊揽客并分配给司机的人,只要知情并协助,都可能作为共犯被追究责任。

黑车查处中,参与方式大致有三类。第一类是驾驶自己的车或借来的车载客的人,是道路运送法违反的实行者。第二类是出借自己的车,或用自己的名义租车、买保险给司机使用并收取分成的人。明知会被用于黑车而提供车辆或名义,属于为实行提供便利的帮助犯,根据分成比例和参与程度,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正犯。第三类是在中文软件或群聊中接受游客预约,派车给司机并收取手续费的人。揽客是事业的核心,即使不开车也可能作为共同正犯,反而比司机受到更重的处罚。报道中的许多查处,都是先将司机当场逮捕,再通过解析其手机,把侦查扩展到派单者和车辆提供者。我没开车所以没事的想法是行不通的。

被捕后的流程是怎样的?

当场逮捕后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若被羁押(勾留)则在10天(最长20天)的人身拘束后,决定以简易命令处罚金还是正式起诉。

机场或观光地的黑车,多在警察确认载客驶出或收取车费的场景时被当场逮捕,车辆和手机会被扣押。被捕后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检察官在24小时内决定是否申请羁押(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第205条)。被羁押后原则上10天,延长后最多20天继续被拘束(同法第208条)。若有固定住所、承认事实、被认为毁灭证据的可能性低,也可能不被羁押而释放,在家中接受后续侦查。侦查的重点是通过软件支付记录、转账记录、与乘客的联系、行驶记录等,查明在多长时间内运送了多少次、收取了多少钱。本人在未掌握全貌的情况下,在讯问中含糊承认次数和金额,会导致在比实际更大的范围内受到处罚,因此包括沉默权在内的应对方式应与辩护律师商量。讯问时会有翻译在场,但要注意不要在未充分确认笔录内容的情况下签名盖章。

对外国人(中国籍人士)在留资格的影响

道路运送法违反不属于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的列举罪名,罚金或缓刑不构成强制遣返事由,但以收入为目的从事运送这一事实本身可能被认定为资格外活动(入管法第19条),在在留期间更新、永住许可审查中产生不利影响。

就强制遣返事由而言,道路运送法不在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列举的刑法特定章节的罪和特别法之内。因此,即使是持有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经营·管理、高度专门职、留学、家族滞在等)的人,罚金或附缓刑的拘禁刑也不构成强制遣返事由,只有被判处无期或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时才构成(同条第4号第9目)。单纯的黑车被判超过1年实刑的例子不多,仅从这一点看,在留似乎是安全的。

但是,黑车案件真正要紧的,不是刑罚的轻重,而是超出许可活动范围获取收入这一事实。入管法禁止持工作类在留资格的人从事许可活动以外的、伴随收入的事业或获取报酬的活动(同法第19条)。以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资格在公司工作的人,周末用私家车载客收取报酬,这是与许可业务无关的收入活动,属于资格外活动。留学或家族滞在的人即使取得了资格外活动许可,该许可也是以每周28小时以内的一般打工为前提的,违法的黑车营业不可能落入许可范围。被明确认定专门从事资格外活动的,本身就可能构成强制遣返事由(同法第24条第4号第1目),还可能作为资格外活动罪(同法第70条)另行受罚。

实际的影响体现在在留期间更新、在留资格变更和永住许可申请的场合。更新审查中,除了受过刑罚之外,还会考虑是否从事了与在留资格相符的活动、是否遵守了法律,因此即使罚金了结的案件也可能被不许可。经营·管理和高度专门职的人,事业和职务的实际情况容易受到审查,一旦黑车收入曝光,本来的活动实态也可能受到怀疑。永住许可申请要求品行善良,受过罚金刑在一定期间内会被作为妨碍许可的事由对待。进入强制遣返程序后虽有在留特别许可(同法第50条)的审查,但首先应当从刑事程序阶段就考虑好,在更新和永住审查中如何说明。此外,黑车收入未申报的,还可能另行产生所得税、住民税未申报的税务问题。

建议咨询律师的情形

  • 接到家人在机场或观光地因涉嫌黑车被当场逮捕的通知,想知道是否会被羁押、何时能释放。
  • 在讯问中被要求承认与记忆不符的运送次数或收款金额。
  • 只是出借了车辆或名义、只是通过软件接单,想知道自己会被追究到什么程度。
  • 持有工作、留学、经营·管理等在留资格,担心罚金了结后对在留期间更新或永住许可的影响。
  • 被警察要求自愿到案,想在到案前理清应对方式。

本所可用中文咨询,常驻专属翻译。在外国人刑事案件中,本所坚持要求辩护律师陪同讯问的方针,但目前获准陪同的情况极少。本所将刑事辩护与入管事务一体处理,在刑事案件中有取得无罪判决(部分无罪)的实绩。

常见问题

因黑车被捕,罚金大概是多少?

未取得道路运送法第4条第1项的许可而以营业方式运送旅客的,法定刑为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科(同法第96条第1号)。初次被查且次数、收入有限的,多以简易命令(略式命令)处罚金了结,但金额因案而异,多次反复或有组织的案件也可能被正式起诉。

黑车是违反道路交通法吗?

黑车违反的不是道路交通法,而是道路运送法。道路交通法规定信号、限速等道路上的交通规则,无证驾驶、酒驾属于这一类。黑车的问题在于,即使驾驶本身没有问题,未经许可有偿载客营业的行为触犯了道路运送法第4条第1项和第78条,与驾照扣分是两回事。

我只是在打车软件上注册接单载客,也会构成犯罪吗?

即使是通过软件揽客,只要用没有许可的私家车,收取相当于车费的报酬载人,驾驶者本人就是道路运送法违反的实行者。软件运营者、提供车辆或名义的人,如果知情并协助,也可能作为共犯处理。在软件上注册并不会使行为变得合法。

如果只是罚金了结,对在留资格没有影响吧?

道路运送法违反不属于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列举的罪名,因此罚金或缓刑判决不构成强制遣返事由。但是,持工作类或留学等在留资格的人以获取收入为目的从事运送,可能被认定为超出许可活动范围的资格外活动,在在留期间更新、永住许可审查中被不利对待。罚金了结并不等于在留安全。

我没有收报酬,只收了油费,会怎样?

是否属于有偿运送,取决于所收款项是在实际费用范围内,还是超出费用构成运送的对价。如果只是分摊实际发生的油费、高速费,一般不认为是有偿运送;但如果定期收取接近市场价的金额,无论名目如何都容易被认定为对价。转账记录和软件的支付记录是重要证据。

法律依据与出处

  • 道路运送法第4条第1项、第78条、第96条第1号(经e-Gov法令检索确认)
  • 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第205条、第208条、第198条第2项(同上)
  •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19条、第70条(仅列条文名)、第24条第4号第1目、第4号第9目、第4号之2、第50条(同上)
  • 2025年11月各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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