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日本涉刑事案件怎么办|被捕后的流程、对在留资格的影响、中文律师
2026/10/10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7日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隶属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中国人刑事案件,是指中国籍人士在日本成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从被捕到检察官决定起诉前,人身拘束最长约23天;视罪名和刑罚内容,还可能依据入管法第24条丧失在留资格(居留资格)。因此,应尽早委托辩护律师,争取不起诉等结果。
本文要点
- 被捕后最长拘留72小时,随后羁押(勾留)10日,延长最多再加10日(刑事诉讼法第203条、205条、208条)。
- 享有沉默权(宪法第38条第1款、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款),讯问笔录可以拒绝签名按手印(同条第5款)。
- 对在留资格的影响,取决于「在留资格属于附表一还是附表二」「刑罚种类」「罪名」三点(入管法第24条)。
- 毒品案件只要被判有罪即构成强制遣返事由,缓刑也不例外(第24条第4号チ),起诉前争取不起诉至关重要。
- 家人被捕时,请先确认所在地并尽快联系律师。微信ID:matsumura1119。
中国人被捕后,程序如何进行?
从被捕到决定起诉与否,人身拘束通常最长约23天。
被警察逮捕后,须在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刑事诉讼法第203条),检察官须在24小时内决定是否申请羁押,或者释放(同法第205条)。以上合计为被捕后72小时以内。法官批准羁押后,羁押期间为10日(同法第208条第1款),有不得已事由时可延长最多10日(同条第2款),检察官在此期间决定是否起诉。
日本没有起诉前的保释制度,起诉后可以申请保释。对羁押或禁止会见的决定不服,可以通过准抗告(异议申请)提出争议。
| 阶段 | 期间 | 依据 |
|---|---|---|
| 被捕后移送检察官 | 48小时以内 | 刑事诉讼法第203条 |
| 检察官申请羁押 | 移送后24小时以内(被捕后72小时以内) | 刑事诉讼法第205条 |
| 羁押 | 10日(延长最多10日) | 刑事诉讼法第208条 |
| 决定起诉或不起诉 | 羁押期满前 | — |
讯问中有翻译吗?沉默权怎么行使?
日语不流利时,讯问会通过翻译进行,但笔录以日语制作,务必在理解内容之后再签名按手印。
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讯问前应被告知(宪法第38条第1款、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款)。笔录内容有误可以要求更正(同条第4款),也可以拒绝签名按手印(同条第5款)。
对翻译是否准确有疑问、或没有完全理解内容时,请不要急于签名,先与辩护律师商量。辩护律师在被捕后即可单独会见,无需有人在场(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本所在外国人刑事案件中,原则上会要求律师在场参加讯问。目前被许可的情形很少,但会在讯问前与侦查机关协商。
刑事案件会对在留资格产生什么影响?
需要确认在留资格类别、刑罚种类和罪名三点,才能判断影响。
影响有两条路径。第一,受到一定刑罚,会构成入管法第24条的强制遣返事由。第二,即使不构成强制遣返事由,在办理在留期间更新、在留资格变更时,也会审查品行(素行),可能因此不获批准(尤其是附表一的有期限资格)。
另外,自令和7年(2025年)6月1日起,徒刑(懲役)和禁锢已统一为「拘禁刑」,下文统一使用拘禁刑。
| 刑罚内容 | 附表一(工作、留学、家族滞在等) | 附表二(永住者、日本人配偶等、永住者配偶等、定住者) |
|---|---|---|
| 毒品犯罪(有罪判决) | 构成强制遣返事由(第24条第4号チ) | 构成强制遣返事由(第24条第4号チ) |
| 拘禁刑缓刑(盗窃、伤害、诈骗、侵入住宅、伪造文书等列举罪名) | 构成强制遣返事由(第24条第4号の2) | 原则上不构成(4号の2仅适用于附表一) |
| 超过1年的拘禁刑实刑 | 构成(第24条第4号リ) | 构成(第24条第4号リ),但获得在留特别许可的可能性较大 |
| 罚金 | 不构成强制遣返事由,但更新、变更时可能不利 | 通常影响较小 |
辩护律师能做什么?
辩护律师可以在被捕后立即会见、就讯问提供建议、与被害人和解、对羁押提出异议,并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处理。
外国人案件中,刑事程序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今后能否继续在日本居留,因此需要同时评估刑罚前景和入管方面的影响。即使刑事案件以罚金或缓刑结束,入管程序仍可能产生新的问题。和解书、赔偿证明、悔过书、担保书、家庭关系材料等,应在刑事阶段就着眼于之后的入管程序准备。
家人被捕后,首先该做什么?
先确认本人在哪里,并尽快联系辩护律师。
被捕者通常被关押在警察署的留置设施。确认所在地后,律师可以立即前往会见。家属也可以代为委托律师。
即使本人日语不流利,也可以通过翻译会见,转达应对讯问的方针。
- 确认所在地(向逮捕的警察署查询)
- 联系律师(微信ID:matsumura1119,电话:050-7587-4639)
- 确认本人的在留资格、在留期限、有无前科前历
- 在确认内容之前,不要急于在笔录上签名按手印
本所的服务体系
本所主要办理外国人刑事案件和入管案件,可用中文咨询(有专职翻译常驻)。
承办律师是隶属第一东京律师会的松村大介律师(登录号59077)。在刑事案件中有获得无罪判决(部分无罪)的经验;其办理的行政案件,已被多家学术期刊刊载,并成为学者的研究对象。个案结果因案情而异,本所无法对未来结果作出保证。
常见问题
被捕后马上就能见到吗?
在被捕后72小时以内,辩护律师也可以单独会见(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家属的会见,在羁押后只要没有禁止会见的决定即可进行,但可能受到限制。
不会说日语也可以吗?
讯问和会见会通过翻译进行。本所有中文翻译,可用中文咨询。
如果不起诉,对在留资格没有影响吗?
不起诉意味着没有被判有罪,因此不具备第24条第4号チ(毒品)、4号リ、4号の2所要求的刑罚宣告前提。但视个案,仍可能在在留资格该当性、品行等方面影响入管程序,需要逐案确认。
判缓刑就能继续留在日本吗?
不一定。毒品犯罪即使缓刑也构成强制遣返事由;附表一的在留资格者,盗窃、伤害、诈骗等列举罪名即使缓刑也会构成。需要根据在留资格和罪名判断。详见「判缓刑的中国籍人士还能留在日本吗」。
费用是多少?
报酬因案情而异,咨询时会具体说明。
依据条文、出处
- 日本国宪法第38条第1款
- 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198条、203条、205条、208条
-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4条第4号チ・4号リ・4号の2(已在e-Gov法令检索确认)
相关讲解
咨询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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