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禁止期间是什么|非法滞留、退去强制、出国命令为何分为1年、5年、10年(律师解说)
2026/10/05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5日
入境禁止期间(上陆拒否期间),是指因退去强制或出国命令离开日本的外国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能入境日本的期间,由入管法第5条第1款第9项规定。
要点
- 因退去强制出境的,入境禁止期间原则上为5年;有过退去强制或出国命令前科的为10年(第5条第1款第9项ハ、ニ)。
- 因出国命令出境的,原则上为1年(同项ホ)。
- 即使是非法滞留,主动出头并满足出国命令要件的,入境禁止期间也只有1年。
- 毒品犯罪等一定罪行属于没有期限的入境禁止对象(第5条第1款第5项)。
入境禁止期间为什么分为不同长度?
出境方式不同,期间不同:被退去强制出境为5年,有前科为10年,通过出国命令出境为1年。是在违反调查开始之前主动出头,还是调查开始之后,也会影响出国命令的适用和期间。
期间内绝对不能入境吗?
即使符合入境禁止事由,法务大臣也有给予上陆特别许可的制度(入管法第12条第1款),但是否许可取决于个别判断。
非法滞留时,应当先决定什么?
先研判是否可以出头申告并满足出国命令的要件。要件规定在入管法第24条之3。
入境禁止期间速查表
| 出境方式 | 入境禁止期间 |
|---|---|
| 依出国命令出境 | 1年 |
| 依退去强制出境(无前科) | 5年 |
| 有退去强制、出国命令前科 | 10年 |
| 毒品犯罪等(第5条第1款第5项) | 无期限 |
常见问题
接受出国命令后,入境禁止期间是多久?
原则上为1年,但仅限于满足要件的情形。
过了5年就能自动入境吗?
期间届满后仍要接受通常的入境审查,审查是否存在其他拒绝事由。
非法滞留但出头的,也是5年吗?
满足出国命令要件的,原则上为1年;不满足的,作退去强制,为5年。
上陆特别许可人人都能获得吗?
不能。由法务大臣根据个别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与一手资料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隶属第一东京律师会,登记号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微信ID:matsumura1119
本文为一般性解说,具体案件请结合事实另行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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