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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遣返与在留特别许可是什么|入管案件的流程与应对方法(中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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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遣返与在留特别许可是什么|入管案件的流程与应对方法(中文律师)

强制遣返与在留特别许可是什么|入管案件的流程与应对方法(中文律师)

2026/10/10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7日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隶属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强制遣返(退去强制),是指对符合入管法第24条所列事由的外国人,强制其离开日本的程序。在留特别许可,是指即使符合强制遣返事由,法务大臣仍可特别许可其继续在留的制度(入管法第50条)。即使强制遣返令书已经发出,仍可通过撤销诉讼和停止执行申请提出争议,尽早确定方针直接影响结果。

本文要点

  • 强制遣返依次经过违反调查、违反审查、口头审理、提出异议、裁决,最终发出强制遣返令书。
  • 在留特别许可依据入管法第50条;令和6年(2024年)6月10日施行的修正法,把申请程序和考量因素写入了法律。
  • 是否许可,会综合考虑希望居留的理由、家庭关系、品行、入境经过、在留期间、人道方面的考虑等(第50条)。
  • 对强制遣返令书,可依行政事件诉讼法第3条第2款提起撤销诉讼,并依同法第25条申请停止执行。
  • 可用中文咨询。微信ID:matsumura1119。

强制遣返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从入管调查到发出强制遣返令书,要经过多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提出主张和证据的机会。

程序依次为:入国警备官进行违反调查、入国审查官进行违反审查、特别审理官进行口头审理、向法务大臣提出异议、裁决;若未获在留特别许可,则发出强制遣返令书。过程中可能被收容,但自令和6年6月10日起,也适用以监理措施代替收容的制度。

主动到入管出头自首等情形,处理方式可能不同。尽早梳理在哪个阶段提出什么主张,十分重要。

阶段内容
违反调查入国警备官调查事实,可能被收容
违反审查入国审查官判定是否符合强制遣返事由
口头审理特别审理官审理判定有无错误
提出异议、裁决法务大臣判断,包括是否给予在留特别许可
强制遣返令书裁决未予许可时发出

在留特别许可是什么?如何判断?

在留特别许可,是对符合强制遣返事由的外国人,由法务大臣综合个案情况特别许可其在留的制度(入管法第50条)。

令和5年修正法(令和6年6月10日施行)把申请程序写入法律,也在法律上明确了考量因素(同条第5款)。具体包括:希望居留的理由、家庭关系、品行、入境经过、在留期间、法律地位、强制遣返事由的内容、人道方面的考虑等。

此外,对被判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的人,法律也明确规定存在特别情形时仍有获得许可的余地(同条第1款但书)。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了在留特别许可的许可案例和不许可案例,可作为比较案情相似性的参考。

收到强制遣返令书后,还有办法争议吗?

可以提起强制遣返令书撤销诉讼,同时申请停止执行。

撤销诉讼须在知道处分之日起6个月以内提起(行政事件诉讼法第14条第1款)。遣返迫在眉睫时,应同时申请停止执行(同法第25条)。

撤销诉讼的争点,不仅是是否存在强制遣返事由,还包括不给予在留特别许可的判断是否逾越或滥用裁量权。需要具体主张和证明:与同类案件获许可案例之间的均衡、家庭状况、在留实际情况等。

刑事案件与入管案件重叠时怎么办?

刑事案件的结果会左右入管程序,因此从刑事阶段起,就需要结合入管前景作出应对。

毒品案件只要被判有罪即构成强制遣返事由(第24条第4号チ);附表一的在留资格者,盗窃、伤害、诈骗等拘禁刑即使缓刑也构成(第24条第4号の2)。这正是起诉前争取不起诉最为重要的情形。

本所把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一体办理。承办律师是隶属第一东京律师会的松村大介律师(登录号59077),有获得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也有违法行政处分被撤回的案例。个案结果因案情而异。

常见问题

我已经逾期滞留(overstay),应该去入管出头吗?

进入程序的方式不同,处理可能不同。出头之前,建议先与律师确认适合自己情况的方针。

谁都可以申请在留特别许可吗?

令和6年6月10日施行的修正法虽把申请程序写入法律,但可申请的人和时间有限制(入管法第50条),需要确认个案情况。

被收容了怎么办?

有假放免、以监理措施代替收容等程序。请尽早联系律师,视情况提出申请。

收到强制遣返令书后会立刻被遣返吗?

令书发出后即可成为遣返对象,但同时提起撤销诉讼并申请停止执行,有时可以停止遣返。

可以用中文咨询吗?

可以。本所有专职翻译常驻。微信ID:matsumura1119。

依据条文、出处

  •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4条、第24条の3、第50条(已在e-Gov法令检索确认)
  • 行政事件诉讼法第3条第2款、第14条第1款、第25条

相关讲解

咨询与联系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3-4-10 布施大厦本馆3层)
可用中文咨询(有专职翻译常驻),接受全国范围的咨询。
电话:050-7587-4639
微信ID:matsumura1119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本页为一般性信息,不保证个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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