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外活动许可的范围|每周28小时怎么算、超了会怎样
2026/08/24
核心要点
- 资格外活动的包括许可,原则上附有每周28小时以内的时间上限。
- 28小时并非按每家单位分别计算,而是合并计算;无论从星期几起算都不得超过。
- 风俗营业相关业务,无论时间长短,都在资格外活动许可范围之外。
- 超时成为常态,可能触及入管法24条4号イ(专门从事资格外活动),以及因资格外活动之罪被处拘禁刑的相关号。
- 雇佣一方要承担非法就劳助长问题,其只要有行为即足,不以受刑事处罚为要件。
每周28小时这个数字,留学生和家族滞在者大概都听说过。但真正准确理解怎么计算、超了会怎样的人并不多。同时打几份工、放假期间的节奏一直延续到开学之后,因这些缘由而越线的例子层出不穷。
本文先梳理资格外活动许可的框架,再说明超时被追究时,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两条线上分别会发生什么。也希望雇佣兼职的店铺一方读一读。
每周28小时这道上限的含义
资格外活动许可分为不特定活动内容与工作单位的包括许可,以及就特定活动个别给予的许可。留学与家族滞在者取得的通常是包括许可,该许可原则上附有每周28小时以内的时间上限。
实务上关键在于计算方式。第一,在多家单位工作的须合并计算;各处每周20小时,合计就是40小时,已然超限。第二,采取的运用是:无论以星期几为起点划分一周,都必须在28小时以内。以周一起算尚且合规,以周四起算若超出,同样成为问题。第三,教育机构规定的长期休业期间内,对持留学在留资格者适用每日8小时以内这一另一套上限。休业期一结束却仍按同样节奏工作,是最典型的超时形态。
除时间上限外,还有按业务种类设置的限制。风俗营业相关业务,不问时间长短,都在许可范围之外。店铺实际属于何种业态,本人未必清楚,需要特别留意。
超时被查出后会发生什么
资格外活动的嫌疑,可能在入管调查中浮现,也可能在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暴露。被逮捕后,警察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检察官24小时内决定是否请求羁押。羁押格局在这72小时内定下,获准羁押原则10日,延长再加最长10日。
讯问中会被详细追问从何时起、在何处、工作了多少小时。若在记忆模糊时以估算作答,该估算可能被固定为比实际更重的事实。不核对工资明细与排班表就作供述,应当避免。
入管法上的后果
被明显认定专门从事资格外活动的,可能该当入管法24条4号イ的退去强制事由;另有以因资格外活动之罪被处拘禁刑者为对象的号。究竟只是单纯超时,还是已脱离本来活动而专事就劳,评价差别很大。学业实态、出勤状况、收入用途等情事,需要细致呈现。
在留期间更新(入管法21条)与在留资格变更(入管法20条)的审查中,资格外活动的履历同样会被正面追问。在留资格取消(入管法22条之4)以持续不从事对应活动等为理由,因此若倒向就劳而失去上学实态,这一点也会被审视。
雇佣一方的问题是非法就劳助长。其特点在于只要有该行为即足,纵未受刑事处罚也可能构成退去强制事由。把在留卡确认走成形式、不查看有无资格外活动许可,这种做法很危险。另外,针对认定退去强制事由不要求故意与过失的实务,本所曾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
争取不起诉处分
既然存在即使判缓刑也可能被退去强制的类型,目标就应放在起诉前的不起诉处分。资格外活动案件中,超时的幅度、持续期间、动机、本来活动是否延续,都会左右判断。学费与生活费的处境、单位方面的要求、工时管理的实态,依据资料加以说明十分有效。
通过与检察官面谈,在处分作出之前传达我方的事实认定。同时呈现把工时拉回上限之内的具体措施与学校的接收体制,以佐证再发可能性低。
初期应对的三个要点
行使沉默权。请不要仅凭记忆回答工时总量。一句估算,会被原样当作对超时的自认。
尽早选任辩护人。国选辩护人在羁押决定之后才有。能承担最初72小时的只有私选辩护人,同时还须与学校及工作单位协调。
翻译的质量。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并非为委托人本人利益行动。排班、休息、实际工作等词语如何区分传译,直接关系到工时的认定。辩护人带去的翻译,为委托人本人准确传译。
本所介绍与解决案例
在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从最初会见到庭审结案,全部环节由律师松村大介本人直接负责,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行。所内常驻精通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与合作行政书士衔接,一站式处理。
- 某二十多岁女性被指参与电信诈骗的取款环节,本所具体主张其受指使者欺骗与胁迫的处境以及缺乏犯意,最终取得不起诉处分。
- 某人以观光目的来日后失去在留资格并因非法滞在被起诉。本所促成结婚与认知成立,在几乎无法取得国籍国公文书的情况下收集有利证据,一次申请即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本所具有办理国际刑事案件、裁判员裁判对象案件以及受到世界范围报道的重大案件的经验,也多次处理中国籍人士的重大案件。
结语
每周28小时的上限,从生活实感看或许显得局促。但越线这一事实会留成记录,日后的更新与变更审查必定追问。即使已经超了,如何说明、如何整改仍会改变结论。请不要一个人硬扛。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
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执笔者
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番号59077、2019年登录)。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主攻领域为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以及行政诉讼。最后更新: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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