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中国之家属如何委托日本辩护人|委任契约如何签订、费用与汇款如何处理
2026/08/17
家人在日本被捕,想立刻请律师。可是本人已被羁押、联络不上,自己又身在中国。合同该怎么签?钱该怎么汇?
此类询问在实务中极为常见,但在日文网站上却鲜见细致说明。本文即梳理委任之机制、费用之构成,以及自中国向日本汇款时须留意之事项。
核心要点
- 有权选任辩护人者,除本人外,尚包括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等(刑事诉讼法30条2项)。
- 实务通行做法为:先由家属提出委托,律师接见本人确认其意思后,再正式办理选任手续。
- 私选辩护人与国选辩护人,在选任时点、活动范围以及能否对应入管手续上,均有差异。
- 费用一般由着手金、报酬金、实费、日当四部分构成,并于委任契约书中明示。
- 自中国向日本汇款受外汇管理额度限制,故须使资金来源与路径保持清晰。
谁可以选任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30条1项规定,被疑者与被告人本人得随时选任辩护人;同条2项进而规定,法定代理人、保佐人、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亦得独立选任辩护人。
换言之,身在中国之父母或配偶,纵在尚未与本人取得联络之阶段,亦可委托律师。实务流程为:受家属委托之律师先行接见本人,掌握状况并确认本人意思,随后办理选任手续。
此处关键在于首次接见之时点。自逮捕至勾留决定之72小时,既是家属无法会面之期间,亦是决定人身自由走向之期间。此期间唯有辩护人能与本人交谈,故委托之早晚直接关系结果。
私选与国选之差异
在一定要件之下,将选任由国家负担费用之国选辩护人。此制度对资力不足者意义重大,绝不容轻视。
不过在外国人案件中,仍存在几点差异。其一,国选辩护人于勾留决定之后方获选任,而此前最为关键之时期并不在其涵盖范围(首次接见可另行利用当番弁护士制度)。其二,国选辩护之职务以刑事程序为对象,退去强制手续与在留特别许可申请等入管手续,原则上须另行委任。其三,无法自行挑选辩护人。
外国人刑事案件中,刑事结论并不当然等同于在留结论,两者须一体设计。如何补足此一环节,正是考虑私选时之判断依据。
费用构成与委任契约
律师费用一般由着手金、报酬金、实费、日当构成。着手金不问结果均须支付,报酬金则依所获结果支付;实费包含卷宗誊写费、交通费、翻译费等。
具体金额因罪名、有无羁押、争点复杂程度、公判之预期以及是否须处理入管手续而异。任何事务所在受任时均须制作委任契约书,明示费用之计算方式。若有疑问,请于签约之前尽管垂询。
另须留意,费用通常以日元约定;受汇率变动影响,中国一侧之实际负担额可能随之变化。
自中国汇款至日本之实务
中国外汇管理制度对个人购汇设有年度上限。当须紧急汇出相当金额时,该额度往往形成制约。
实务上有三点须留意。
其一,汇款名目。如实填写为支付律师费用,可使日后之说明更为容易;名目含混者,往往会被要求确认资金性质。
其二,第三人名义汇款。借用多位熟人之额度分拆汇出,除在中国一侧可能触及规制外,在日本一侧亦会引发资金来源之疑义;视案件性质,此点本身甚至可能成为捜査对象。
其三,于日本国内筹措。若在日本有亲友,由其先行垫付、日后结算,程序上更为简明。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使资金来源与路径能够以书面说明,方能同时保护本人与家属。
委托之前请预先准备
咨询时若能提供以下信息,可缩短首次接见前之时间:本人姓名(含护照拼写)、出生年月日、国籍、在留资格种类、被捕日期、羁押之警察署名称,若已知悉则连同罪名一并告知。资料齐备后,律师即可迅速确认所在并前往接见。
在留卡影本、护照影本、任职或在学信息、日本国内住所资料,日后于人身解放与入管手续之场合亦将派上用场。身在中国之家属,以微信传送照片即可。
本所简介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由松村大介弁护士(第一东京弁护士会・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主理,专注于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主之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对于家属身在中国国内之案件,本所由辩护人担任与本人之窗口,随时向家属同步进展。
解决实绩方面,本所曾为一名被指参与特殊诈欺取款行为之二十余岁女性,综合主张其主观情事,取得不起诉处分。在入管局面,另有一例:某女性被指涉不法就労助長罪、面临强制退去危机,本所针对既有实务提起追问责任主义射程之诉讼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在留特别许可。
松村大介弁护士自接见初动至公判结审全程亲自担当。本所常驻精通外国人案件之中国语专属翻译,身在中国之家属亦可通过其洽谈。刑事手续结束后之在留资格事宜,与合作之行政书士共同对应。
另需说明,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结语
身处远方、在有限信息之下作出判断,家属之负担绝非轻微。即便如此,选任之权限法律同样赋予家属,故仍有主动出手之余地。任何疑问,都可在签约之前先行提出。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撰稿人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弁护士
第一东京弁护士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层)
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主之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拥有兴奋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无罪判决、特殊诈欺案件不起诉处分、难度极高之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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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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