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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被再次逮捕时如何应对:羁押长期化与入管程序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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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被再次逮捕时如何应对:羁押长期化与入管程序的衔接

反复被再次逮捕时如何应对:羁押长期化与入管程序的衔接

2026/08/13

本文的日文版请点击这里(この記事の日本語版はこちら)

同一人在短期内多次被捕,源于日本刑事程序按每一犯罪事实分别判断羁押的制度设计。在被害人众多的诈骗、盗窃,或兴奋剂的使用与转让等类型中,常在羁押期满之际以另一事实再度逮捕,致使羁押长达数月。对外国籍当事人而言,其间在留期限往往届满,获释后旋即转入入管程序的情形并不罕见。本文梳理如何研判再逮捕的走向,以及家属当下可以着手的准备。此外,也说明羁押期间在留期限届满时应如何应对,以及为其后的入管程序,家属可以预先累积哪些材料。

核心要点

  • 逮捕与羁押按犯罪事实分别判断,故可能因不同事实反复被再次逮捕。
  • 羁押原则十日,延长再至十日为限,事实数量越多,期间累积越长。
  • 起诉后可申请保释,但在余罪侦查期间仍可能持续羁押。
  • 刑事程序结束时若在留期限已过,获释同时可能转为入管法第39条的收容。

为什么会被反复逮捕

因为日本程序就每一犯罪事实分别判断逮捕与羁押的必要性。侦查机关通常先以证据较为扎实的一件实施逮捕,在羁押期间推进讯问与证据收集;临近期满时,再就针对其他被害人或其他时点的事实重新取得逮捕状而实施再逮捕。羁押原则为十日,有不得已事由时可再延长十日,故若存在三项事实,单纯计算即可能羁押近两个月。此种运作虽有批评,实务上仍普遍存在。因此,自首次羁押阶段起,即应掌握可能存在的余罪全貌,并设计应对的先后顺序。另须留意,纵使就先前的事实获得不起诉,只要仍有其他事实被立案,羁押即可能延续,故不宜以单一处分结果推断整体走向。

羁押长期化对生活层面有何影响

在留与就业的基础,往往在刑事结论作出之前即已崩解。持就劳资格者若因长期缺勤被解雇,将无法继续从事与在留资格相应的活动,进而涉及入管法第22条之4第1项第5号的在留资格取消。留学生则可能因出勤不足遭退学。此外,若在留期限于羁押期间届至,将无从提出更新申请而陷于非法滞留,另行构成入管法第24条第2号之2或第4号之ロ的退去强制事由。房租拖欠、手机停机等生活基础的瓦解,也会削弱获释后身份担保的说服力。请尽早透过辩护人确保与家属及雇主的联络。此外,若手机与电脑被长期扣押,与工作单位或学校的联络将随之中断,故宜及早透过辩护人建立替代的联络管道,避免误解扩大。

家属应当准备什么

尽早将身份担保与赔偿资金计划具体化,最为有效。在再逮捕接连发生的案件中,总会出现释放或保释的时机。届时能否以书面呈现住所的确保、就业单位或监督人的存在、护照与旅行证件的保管状况,以及防止逃亡的具体安排,将左右法院的判断。同时,若能整理出可用于被害赔偿的资金总额与筹措方式,便于决定和解交涉的先后次序。若附有禁止接见的处分,辩护人以外者会见受限,但衣物与书籍的送入有时仍属可行。请先向辩护人确认是否附有接见禁止及可提供支援的范围。此外,护照与在留卡的保管状况亦应事先确认。若由第三人持有,请尽早取回并妥善保存,以免在保释或监理措施的审查中造成不利。

刑事程序结束后入管程序如何推进

即便获释,也未必能直接回家。若在留期限已届满,或存在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嫌疑,入国警备官可能在释放的同时实施收容。若被判实刑,则在刑期届满时移交入管。收容后依序进行违反调查、入国审查官审查、口头审理与提出异议,最终阶段由法务大臣判断是否给予入管法第50条的在留特别许可。近年亦引入监理措施(入管法第44条之2以下),使程序得以不经收容而推进。建议自刑事辩护阶段起,即着眼后续入管程序而持续积累材料。因此,建议自刑事阶段起,即着手整理在日在留期间、家庭状况、就业与纳税记录等材料,为其后的入管程序预作准备。

常见问题

再逮捕最多会重复几次

次数并无统一上限,取决于被立案的事实数量。惟就同一事实反复逮捕并不被允许,实务上亦有一定制约。较为务实的做法,是由辩护人向检察官确认可能立案的事实范围,据以研判走向。掌握大致范围后,即可据以规划和解的先后顺序与资金调度,避免在羁押期满前才仓促应对而错失时机。

羁押期间在留期限即将届满怎么办

羁押中难以提出更新申请,一旦届满即陷于非法滞留。应由辩护人向入管说明情况,并为获释后立即办理手续作好准备。若置之不理,退去强制事由将不断累积,在留特别许可的判断上亦属不利。此外,在留卡与护照的所在亦应一并确认,若由第三人保管,宜尽早取回,以免日后手续受阻。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保释

就已起诉的案件方可申请。但在因余罪而持续羁押期间,即使准予保释也无法获释。宜着眼全部事实的起诉时点,先行备妥住所、身份担保人与防逃措施,再决定申请时机。由于住所与监督人的安排往往费时,建议在起诉之前即着手准备,届时方能即刻提出申请。仓促提出反而容易被驳回,宜从容准备。

本所简介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距高田马场站步行约5分钟)由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主理,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将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作为主要注力领域。刑事案件与在留问题不分割委托给不同的专业人士,而由同一名律师自最初的接见起,一贯负责至入管手续。

本所配有专办外国人案件的中文翻译,可对应接见、讯问在场以及与家属的商谈。身在中国国内的家属,亦可通过微信(WeChat)直接联系。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与变更,本所与合作行政书士共同对应。

以下介绍本所过往解决实绩之一部分。

  • 在作为特殊诈欺"取款人"被多次再逮捕的案件中,通过讯问应对与主张举证,就全部案件取得不起诉处分的案例。
  • 就丧失在留资格、因非法残留被逮捕起诉的当事人,先行实现婚姻与认知手续,并在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情况下收集有利证据,一次申请即取得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
  • 就被以违反觉醒剂取缔法(以营利为目的持有)起诉的当事人,通过彻底的证据分析与被告人询问、反询问,取得无罪判决的案例。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径向律师咨询。此外,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层)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将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作为主要注力领域。具有违反觉醒剂取缔法(营利目的持有)无罪判决、特殊诈欺案件不起诉处分、被认为难度极高的在留特别许可取得等解决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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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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