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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送入与不可送入的物品:现金、衣物、书籍与外文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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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送入与不可送入的物品:现金、衣物、书籍与外文信件

可以送入与不可送入的物品:现金、衣物、书籍与外文信件

2026/08/13

本文的日文版请点击这里(この記事の日本語版はこちら)

对身处拘束中的本人而言,送入物品是少数几种能够真切感受到与外界联系的途径。然而并非任何物品都可送入,各设施的受理方式与限制亦不相同。屡次奔波前往却被拒于窗口之外的家属,为数不少。尤其以外语书写的信件与书籍,因内容核查需时,往往要数日之后才能送到本人手中。本文梳理送入物品的基本处理方式,并逐类说明应当留意之处,以免徒劳往返。掌握这些规则,既能减少往返奔波,也能让送入之物真正发挥作用。亦可减少不必要的误会。

核心要点

  • 无法会见的时期亦可送入物品,受理时间通常限于工作日白天。
  • 现金的用途有限,且一次可送入的金额有时设有上限。
  • 衣物会被检查有无绳带与金属配件,某些款式无法受理。
  • 外文信件与书籍因内容核查需时,送达本人往往需要数日。

送入物品的基本流程与注意事项

送入物品,须在本人所在的警察署留置设施或拘置所的窗口办理。受理时间通常限于工作日白天,午休时段有时不予受理。窗口会要求出示送件人的身分证明,并填写姓名及与本人的关系。品目与数量均有限制,同一物品不得一次大量送入。由于各设施的运作不尽相同,若须自远地前往,强烈建议事前以电话确认受理时间与可否受理。此外,若已附有禁止接见等的决定,有时连物品的授受亦在禁止之列,故此点亦应一并确认,以免白跑一趟。此外,送入的记录通常会留存,故宜自行记下日期与品目,以便日后核对。规则因地而异,切勿凭经验推断。受理与否的判断权在于设施本身。

关于现金与衣物、日用品

现金用于在设施内购买日用品与书籍。一次可送入的金额有时设有上限,用途亦受限制,因此并无必要一次送入大额款项。衣物方面,以内衣、袜子与上衣类为主。附有绳带、金属配件或连帽的款式,出于安全考量常无法受理,故购买之前宜先行确认。季节交替之际,则需要外套与御寒衣物。至于眼镜与隐形眼镜,各设施依其判断处理方式不一,宜具体说明其必要性后再行商议,必要时可请辩护人代为交涉。另需注意,季节转换之际所需的衣物应提前备妥,临时购置往往不合规格,反而无法受理。必要时可请设施说明具体理由所在。尺寸与件数亦宜事先一并确认清楚。

书籍与信件的处理,外文的情形

书籍与信件须经内容核查之后方交付本人。此处便产生外籍人士特有的问题:以中文或其他外语书写的书面,须待具备核查条件后方能处理,因而送达本人往往需时数日。若有急欲转达之事,与其寄信,不如通过辩护人传达更为确实。此外,信件的内容亦须留意:涉及案件内容的记述、促使与关系人联络的表述,均可能成为被怀疑毁灭证据的契机。宜以日常琐事与鼓励为主,涉及案件的具体沟通则交由辩护人处理,较为稳妥。此外,若信件迟迟未获转交,可请辩护人向设施询问处理进度,而非反复重寄。内容平实反而更容易顺利转交本人。涉及案件之事,一律交由辩护人处理为宜。

无法送入的物品

食品类原则上不得送入,理由在于卫生考量以及防止混入异物的必要。医药品原则上亦不属送入对象。本人如有慢性疾病,不应径行送入市售药品,而应将药名与服用方法告知设施,经由设施医师的诊察加以处理。手机、电脑、存储介质等电子设备同样不得送入;刃器、绳状物与金属器具亦然。对于是否可以送入把握不定的物品,宜在携往之前先向设施确认,或通过辩护人代为确认,以免徒劳往返。若确有必须交付的物品,宜先向辩护人说明用途,由其代为与设施沟通较为妥当。事前一通电话,往往省下半日的奔波与等待。判断不定时,请先询问再行携往窗口办理。

常见问题

任何人都可以送入物品吗?

原则上,家属以外之人亦可送入。惟窗口会要求出示身分证明并填写与本人的关系。若已附有禁止接见等的决定,则可能受到限制,故请事先向设施或辩护人确认后再行前往,以免白跑一趟。另需注意,可送入的人数与频度有时亦受限制,宜先行询问清楚。请携带本人的正式身分证件。

可以送入中文书籍吗?

多数情形下送入本身可行,但因内容核查需时,送达本人往往需要数日。若属紧急事项,建议不经书籍或信件,而通过辩护人转达。另需注意,可持有的册数通常亦设有上限,宜先行确认。另可考虑送入以简明日语撰写的读物,有助于本人熟悉设施内的用语。亦可先送入一两册试行。

想送入常用药物,可以吗?

医药品原则上不获准送入。本人如有慢性疾病,请将药名、剂量与开立处方的医疗机构告知设施与辩护人,经由设施医师的诊察请求必要的处置。若备有可显示诊疗信息的资料,处理起来会更为顺利。必要时可请原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简要的诊疗说明,交由辩护人转达。请勿自行夹带于衣物之中。

本所简介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距高田马场站步行约5分钟)由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主理,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将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作为主要注力领域。刑事案件与在留问题不分割委托给不同的专业人士,而由同一名律师自最初的接见起,一贯负责至入管手续。

本所配有专办外国人案件的中文翻译,可对应接见、讯问在场以及与家属的商谈。身在中国国内的家属,亦可通过微信(WeChat)直接联系。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与变更,本所与合作行政书士共同对应。

以下介绍本所过往解决实绩之一部分。

  • 在作为特殊诈欺"取款人"被多次再逮捕的案件中,通过讯问应对与主张举证,就全部案件取得不起诉处分的案例。
  • 就丧失在留资格、因非法残留被逮捕起诉的当事人,先行实现婚姻与认知手续,并在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情况下收集有利证据,一次申请即取得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
  • 就被以违反觉醒剂取缔法(以营利为目的持有)起诉的当事人,通过彻底的证据分析与被告人询问、反询问,取得无罪判决的案例。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径向律师咨询。此外,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层)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将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作为主要注力领域。具有违反觉醒剂取缔法(营利目的持有)无罪判决、特殊诈欺案件不起诉处分、被认为难度极高的在留特别许可取得等解决实绩。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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