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起訴猶豫率35.5%與覺醒劑的8.5%|從統計看毒品案件的決勝點
2026/08/13
想知道往後的走向,於是四處尋找數字,這樣的當事人與家屬並不少。刑事程序的結果本就難以預測,這份心情十分自然。公開統計可以成為線索之一,卻不會告訴您個案的結論。本文依據令和6年版犯罪白書與警察廳公布的資料,整理各罪名之間究竟差在哪裡、差多少,並從外國人在留的視角說明:這些數字可以相信到什麼程度,又從哪裡開始不該相信。
核心要點
- 令和6年(2024年)的起訴猶豫率,大麻取締法違反為35.5%,覺醒劑取締法違反為8.5%,因罪名而有極大差異。
- 在科刑階段,大麻的全部緩刑率高達84.2%,但對外國人而言,緩刑並不保障在留。
- 因此統計上的決勝點,不在公判,而在檢察官作成處分決定之前的階段。
- 公開統計是依罪名計算的整體數值,並未區分初犯或再犯、單純持有或營利目的。
- 令和7年(2025年)外國人毒品案件的查獲人數為1,502人,較前一年增加214人。
先把各罪名的數字並列出來
首先是整體樣貌。依令和6年版犯罪白書(原始資料為檢察統計年報),令和6年(2024年)的起訴率與起訴猶豫率依罪名區分如下。作為參考,扣除道路交通法違反後的特別法犯整體起訴猶豫率為45.5%。
由此可見,在「毒品案件」這個籠統的分類之中,其實並存著性格迥異的類型。覺醒劑取締法違反的8.5%格外偏低,而麻藥特例法違反的52.5%則高於整體平均。若一律以「毒品案件」概括,這道差異便會被掩蓋。
- 覺醒劑取締法違反:起訴率74.2%/起訴猶豫率8.5%
- 大麻取締法違反:起訴率44.1%/起訴猶豫率35.5%
- 麻藥取締法違反:起訴率57.5%/起訴猶豫率15.9%
- 麻藥特例法違反:起訴率36.8%/起訴猶豫率52.5%
為什麼大麻與覺醒劑的差距這麼大?
雖無法斷言,但一般認為背景在於案件結構的差異。依警察廳《令和7年(2025年)組織犯罪情勢》,大麻案件的初犯者率為72.6%,未滿20歲者達85.4%,20多歲者亦達71.9%。相對地,覺醒劑案件的再犯者率為64.6%。以初次查獲居多的領域,與重複發生較多的領域,處分判斷自然會有所不同。
違反態樣也有差異。依令和7年(2025年)統計,覺醒劑為使用3,742人、持有2,030人;大麻為持有5,354人、施用700人、栽培126人。同年毒品案件查獲人數總計14,574人,其中大麻6,832人,創下歷來最多紀錄。
大麻案件中起訴猶豫仍是現實可行的選項,覺醒劑案件的入口則相當狹窄。方針的擬定方式,當然也隨之不同。
這些數字可以相信到什麼程度?
坦白說,它們無法代替預測。公開的起訴猶豫率是依罪名計算的整體數值,並未區分初犯或再犯、單純持有或營利目的,也未區分是否為外國人。僅限於單純持有或自己使用之初犯的數值並未公布,而關於大麻使用的統計也仍在累積之中。
因此,「因為是大麻,所以每3件就有1件會獲起訴猶豫」這樣的讀法並不成立。數字所能告訴我們的,是在哪個罪名下應把力氣投注於何處的配置參考,而不是結果本身。在說明時,我們也會一併告知這項侷限。
外國人毒品案件目前的狀況如何?
依警察廳《令和7年(2025年)組織犯罪情勢》,外國人毒品案件的查獲人數為1,502人,較前一年增加214人。其內容為覺醒劑657人、大麻527人、古柯鹼118人、MDMA等88人。依國籍、地區區分,越南343人、巴西229人、菲律賓128人、韓國及朝鮮119人、美國106人、泰國83人、秘魯47人、中國41人。
若僅限於來日外國人,毒品案件為1,142人。來日外國人犯罪的查獲人數總計12,777人,依在留資格觀察,技能實習2,812人(22.0%)、短期滯在2,166人(17.0%)、留學1,521人(11.9%)、定住者1,469人(11.5%)、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1,069人(8.4%),可見其中相當數量的人,是把生活基礎放在日本的。
為什麼84.2%的緩刑率不能拿來安心
依令和6年(2024年)的科刑統計,大麻取締法違反在地方法院受有期刑宣告的2,326人中,全部緩刑1,959人(84.2%),實刑367人(15.8%);覺醒劑取締法違反總數4,770人中,全部緩刑1,717人(36.0%),實刑3,053人(64.0%)。
若是日本籍被告,可以讀出大麻案件有超過8成走向在社會中更生。然而對外國人而言,這個數字並不能拿來安心。因為入管法第24條第4號チ以違反毒品相關法令而受有罪判決者為退去強制事由,且對刑種與刑期隻字未提。設有緩刑排除規定的是同條第4號リ的但書,但該款規定「除ニ至チ所列者外」,因此但書無法及於毒品案件。
與統計相互對照,該投注力量的局面便一目了然。公判中的緩刑,以在留這把尺來衡量並非終點。決勝負的地方,在起訴率與起訴猶豫率會發生變動的處分決定之前。
關於本所的辦案體制
舟渡國際法律事務所由松村大介律師自接見的初動至公判辯論終結,親自負責全部流程,並採取不由事務人員或年輕律師代理的方針。
中文方面,本所有熟悉外國人案件的專屬中文口譯常駐。除偵查機關指定的口譯外,當事人在刑事程序全程都可使用站在自己這一方的口譯。中文以外的語言,則視個案安排口譯人員。至於刑事程序之後的在留資格手續,本所與合作的行政書士提供一站式處理。
從本所承辦過的案件談起
本所曾就依覺醒劑取締法違反(營利目的持有)遭起訴的當事人,徹底分析證據,並透過被告訊問與反詰問取得無罪判決。這個例子顯示,即使統計上前景嚴峻的類型,逐一檢驗證據內容的工作仍然具有意義。
此外,在被認定為特殊詐欺收款車手而多次遭再逮捕的案件中,本所累積偵訊對應、對不當偵訊的抗議以及主張與舉證,就全部案件取得不起訴處分。
統計可以成為照亮方向的燈,卻無法決定目的地。及早判斷自己的案件屬於哪一種類型、能把力量集中在哪個局面,才是關鍵。又,本文屬一般性解說,個別案件請直接向律師諮詢。另,過往的解決案例均係基於各該個案的具體情事,並不保證能獲得相同結果。舟渡國際法律事務所 網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本文更新於2026年8月。
執筆者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律師
第一東京弁護士会所屬(登錄號碼:59077/2019年登錄)
舟渡國際法律事務所(東京都豐島區高田三丁目4番10號 布施大樓本館3樓)
主要專注領域為以中文圈委任人為中心之外國人刑事辯護與入管手續。
曾取得覺醒劑取締法違反(營利目的所持)之無罪判決、特殊詐騙案件之不起訴處分,以及被視為難關之在留特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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