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身在中国如何联系日本律师?家属须知的12个问题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身在中国如何联系日本律师?家属须知的12个问题

身在中国如何联系日本律师?家属须知的12个问题

2026/08/12

我们接触过不少这样的家属:人在中国,亲人却在日本被收容,不知道该如何联系日本的律师。即便存在语言差异和地理距离,成为监理人所需的手续以及咨询本身,其实都是可以推进的。本文将结合常见问题,介绍身在中国的家属联系日本律师、推进监理措施相关手续时应了解的要点。

核心要点

  • 亲属、朋友均可担任监理人,只要不是没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资格限制相对有限。
  • 若本人未满16周岁或无法自行申请,同居的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亲属可代为申请监理措施决定。
  • 申请监理措施决定及提交监理人承诺书均须到窗口办理,不接受邮寄提交。
  • 监理人须履行配合主任审查官报告请求、于7日内申报特定事由等职责。

身在中国是否也能担任监理人

担任监理人的资格,并不因居住地而受到限制。适格的监理人范围较广,包括亲属、朋友、原雇主、支援人士、律师、行政书士等,重点在于与被监理者之间的关系。不过,未成年人、因精神机能障碍而无法履行职责者,以及没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不能担任监理人。若身在中国的家属打算担任监理人,建议提前与律师沟通,就如何在日本国内应对相关事务作出安排。

申请和申报应如何推进

监理措施决定的申请,原则上由本人提出;但若本人未满16周岁或存在无法自行申请的情形,同居的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亲属可代为申请。不过,申请材料必须在本人被收容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窗口提交,不接受邮寄。若身在中国的家属难以亲自赴日办理,委托日本国内的律师代为处理程序、准备必要材料并到窗口应对,是较为现实的选择。

担任监理人后需承担哪些职责

监理人须承担四项职责:掌握并指导监督被监理者的生活状况;接受咨询并努力提供援助;配合主任审查官的报告请求;以及在发生特定事由时于7日内进行申报。违反该申报义务,可能被处以1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若身在中国、难以充分履行监理人职责,建议与律师商议,就监理人人选及职责分工提前作出安排。

关于本所

如您在监理措施或退去强制手续方面遇到困难,欢迎向本所咨询。本所位于东京都丰岛区,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有委托人以观光目的赴日,与日本女性育有子女,却因丧失在留资格而以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因婚姻与认知手续尚未完成,当局一度不予受理,本所自宪法视角与当局交涉,促成婚姻与认知成立,最终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在被认定构成非法就劳助长罪的案件中,本所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在留特别许可。该案在实务上正面提出了责任主义的射程是否及于退去强制事由认定这一论点。

对外国人而言,刑事程序的结果会直接决定能否继续在留。即便取得缓刑判决,仍有可能落入退去强制事由,因此本所自起诉前阶段即以取得不起诉处分为最优先目标来构建辩护方针。

本所常驻有精通外国人案件的中国语专属翻译,可从与本人及家属的会谈直至陪同前往入管全程提供协助。该翻译与侦查机关指定的翻译立场不同,系为委托人本人服务。手续则由松村大介律师全程亲自担当。

※ 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首次咨询免费。本所承接来自日本全国的委托,身处远方亦可咨询。

结语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撰稿人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楼)

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拥有兴奋剂取缔法违反(以营利为目的持有)案件的无罪判决、特殊诈骗案件的不起诉处分、被视为难关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