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的选定何时会被取消?两种典型情形解析
2026/08/12
被选定为监理人之后,即便本人并无此意,其选定也可能被取消。「生病了会怎样」「若被入管认为存在问题,选定还能维持吗」——不少人心存这样的疑问。本文将具体梳理监理人选定被取消的情形。
核心要点
- 因疾病等原因导致任务履行困难时,选定可能被取消。
- 存在违反届出、报告义务等使任务继续变得不适当的情事时,同样可能被取消。
- 对被监理者提出不当高额要求,也可能成为选定取消事由。
- 选定一旦被取消,被监理者即需要新的监理人。
被认定为任务履行困难的情形
监理人选定被取消的情形之一,是因疾病等原因导致任务履行陷入困难。监理人被要求持续掌握被监理者的生活状况,进行指导监督与咨询应对,若因自身健康状况等原因导致客观上难以履行这些职责,主任审查官可据此作出取消选定的判断。此类取消并非以监理人本人的过错为前提,而是基于客观情况变化所作的处理。
被认定为任务继续不适当的情形
另一类情形,是被认定任务继续属于不适当的情况,具体包括违反届出义务、报告义务,或对被监理者提出不当高额报酬要求等行为。监理人既是支持被监理者的角色,也负有向行政机关提供一定信息的职责,若未能诚实履行这些义务,其作为监理人的适格性本身便会受到质疑。
选定被取消后会发生什么
监理人的选定一旦被取消,被监理者即需要重新确保新的监理人。若长期不存在可成为新监理人之人,可能构成监理措施决定本身的必要性取消事由。有意担任监理人者,应结合自身健康状况与生活环境的展望,审慎考虑能否持续履行相关职责。
关于本所
本所(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东京都丰岛区)由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主理,长期承办以中国籍人士为中心的外国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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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在国际刑事案件、裁判员裁判对象案件以及受到广泛报道的重大案件方面,均有大量承办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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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采取由松村大介律师本人贯通承办全部环节的体制。因为在外国人案件中,无论是接见、侦讯在场、与入管折冲还是诉讼应对,均需一以贯之的策略。此外,本所常驻有外国人案件专属的中国语翻译。
※ 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案件的具体情事,请留意其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首次咨询免费。本所承接来自日本全国的委托,身处远方亦可咨询。
结语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撰稿人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楼)
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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