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可以收取报酬吗?过度索取将导致选定被取消
2026/08/12
在考虑是否接受监理人这一角色时,也有人关心「是否可以收取报酬」。特别是以原雇主、支援者或专业人士身份担任监理人时,完全无偿履职在现实中往往并不容易。本文将梳理监理人收取报酬的可行性,以及需要注意的要点。
核心要点
- 法律上并未对监理人收取报酬设有限制。
- 经与被监理者协商一致,可以收取报酬。
- 提出过度要求,可能成为选定被取消的事由。
- 监理人并无携带监理措施决定通知书副本的义务。
监理人可以收取报酬吗
结论是:法律上并未对监理人收取报酬设有限制,只要与被监理者达成合意,即可收取报酬。监理人的适格者不仅包括亲属、知人,也包括原雇主、支援者、律师、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若考虑到这些角色需要持续履行掌握生活状况、应对咨询、指导监督等职责,制度设计本身也并未以无偿为前提。
收取报酬时应注意的事项
不过,报酬没有限制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节制地向被监理者索取金钱。若对被监理者提出过度要求,可能构成监理人选定被取消的事由。由于被监理者无法获得生活保护,经济上往往处于困难境地,若监理人借助其立场索取不相当的金钱,将被认为有违制度的宗旨。约定报酬时,应控制在结合被监理者生活状况而言合理的范围之内。
与其他导致选定取消情事之间的关系
过度索取报酬,被定位为使任务继续变得不适当的事由之一。此外,若违反届出、报告义务等使监理人适格性受到质疑的情事不断累积,也可能影响主任审查官作出取消选定的判断。监理人作为支持被监理者的角色,在经济关系上同样被要求秉持诚实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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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撰稿人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楼)
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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