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入管法被起诉后 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如何同步推进
2026/08/12
听说家人因涉嫌违反入管法被起诉,接下来刑事审判和入管手续将如何推进,很多人对此感到心中没底。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由不同机关依据不同的法律框架分别判断,二者是同时并行推进的独立程序。本文将梳理这两项程序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各个阶段应当注意的要点,希望能为读者理清思路提供参考。
核心要点
- 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分别依据独立的法律框架同时并行推进。
- 违反入管法的犯罪嫌疑事实,也可能影响是否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判断。
- 若处于被收容状态,在退令发付前可通过入管法第44条之2以下的监理措施稳定人身状态。
- 在起诉前阶段争取获得不起诉处分,对维持在留资格具有重要意义。
为何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要分开推进?
因涉嫌违反入管法被起诉时,刑事审判由检察官和法院负责,判断是否有罪及刑罚内容。而退去强制程序则由入管厅独立负责,审查是否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两者目的和判断机关均不相同,因此即便刑事判决尚未确定,入管程序也可能先行推进。也就是说,若只关注刑事案件的走向,很可能在入管程序的应对上陷入被动。因此,持续掌握两项程序的进展,并在各阶段采取相应对策,十分重要。
人身自由将如何处理?
因涉嫌违反入管法而被限制人身自由时,除刑事程序中的羁押外,还需考虑入管收容的可能性。在退去强制令书发付之前,依据入管法第44条之2以下的规定,可以在监理人的监督下不被收容而推进程序,这就是监理措施制度。其要件是能够确定监理人人选,且主任审查官综合考虑逃亡等风险程度及其他情况后,认为不予收容是妥当的。刑事程序中人身自由的状态与入管收容与否,二者既有联动之处,也存在各自独立判断的部分,因此需要兼顾两方面进行应对。
起诉前后应对方式有何不同?
在起诉前阶段,以争取不起诉处分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对此后的在留资格具有重大意义。即便在刑事审判中获得缓刑判决,是否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仍会被单独判断,因此能否在起诉前获得不起诉处分,是关系到能否维持在留资格的重要分水岭。起诉之后,则需要在推进刑事审判的同时,同步准备入管程序中的主张与举证。各阶段应对方式各不相同,因此建议尽早理清整体走向,从容应对。
关于本所
本所长期专注于在司法场域正面挑战行政判断的诉讼。入管案件亦属于这一延长线上的工作。
在属于裁判员裁判对象的重大毒品案件中,本所细致梳理侦查环节的问题所在,取得了无罪判决。
对于丧失在留资格、并因非法滞在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委托人,本所一面着眼于刑事审判开展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一面促成婚姻与认知手续,最终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人身自由的解除与在留资格的维持,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即使因监理措施而获准在社会中生活,退去强制手续本身仍在推进,故须同时着手准备着眼于在留特别许可的工作。
松村大介律师自初动至终结全程亲自担当,不交由年轻律师或事务员代行。本所亦常驻外国人案件专属的中国语翻译,可避免因语言隔阂而导致事实无法准确传达的情况。
※ 上述解决案例皆以个别情事为前提,无法承诺相同结果。
首次咨询免费。可用中文咨询。
结语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撰稿人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楼)
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拥有兴奋剂取缔法违反(以营利为目的持有)案件的无罪判决、特殊诈骗案件的不起诉处分、被视为难关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