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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放期间被指出违反条件?转向监理措施的可能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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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放期间被指出违反条件?转向监理措施的可能性说明

假释放期间被指出违反条件?转向监理措施的可能性说明

2026/08/12

在假释放期间,若被指出违反了所指定的条件,很多人会担心自己是否将再次被收容。假释放与监理措施虽是不同制度,但在收容必要性的重新审查过程中,有时也会考虑转为监理措施。本文将整理被指出违反条件时可能涉及的程序。

核心要点

  • 假释放期间被指出违反条件,可能导致再次被收容。
  • 收容必要性每3个月重新审查一次,其中也有转为监理措施的实际案例。
  • 监理措施要求能够选定监理人,且主任审查官认为无需收容为相当。
  • 转为监理措施后若再违反条件,可能成为该决定被取消的事由。

假释放期间违反条件会如何处理

假释放与监理措施虽是不同制度,但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均是不经收容而继续推进程序的机制。若在假释放期间被指出违反了所指定的条件,视具体内容,有可能面临再次被收容。不过,是否构成违反条件以及如何评价,均因个案而异,被指出问题的那一刻并不必然意味着收容已成定局。首先应准确把握被指出问题的具体内容,理清事实关系,这是应对的第一步。

是否会考虑转为监理措施

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的运用情况,关于收容必要性每3个月一次的重新审查报告共有128件,其中命令作出监理措施决定的有10件。从这一数据可以看出,在假释放与监理措施两种运用方式之间,实务上确实存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切换的做法。即便被指出违反条件,是否满足监理措施的要件——即能够选定监理人,且主任审查官认为无需收容为相当——仍值得一并考虑。

转为监理措施后应注意什么

转为监理措施后,仍会附加指定住居、限制行动范围等条件,若违反这些条件,可能成为监理措施决定被取消的事由。此外,逃亡或不服从传唤,不仅构成条件违反,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无论处于假释放阶段还是监理措施阶段,准确理解各项条件的内容,如有疑问及早确认,对于避免再次被收容都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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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撰稿人

松村 大介(まつむら だいすけ)/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楼)

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拥有兴奋剂取缔法违反(以营利为目的持有)案件的无罪判决、特殊诈骗案件的不起诉处分、被视为难关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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