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因介绍“在中国能赚钱的工作”被捕怎么办|招募特殊诈骗“话务员”与违反职业安定法的风险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因介绍“在中国能赚钱的工作”被捕怎么办|招募特殊诈骗“话务员”与违反职业安定法的风险

因介绍“在中国能赚钱的工作”被捕怎么办|招募特殊诈骗“话务员”与违反职业安定法的风险

2026/08/09

最近有报道称,有人以“在中国有高收入工作”为由招揽居住在日本的熟人,实际目的却是让对方前往特殊诈骗集团担任电话联络人员(俗称“话务员”或“打钱人”),因而以涉嫌违反职业安定法被检举。本人即使认为自己“只是介绍了朋友”“没有参与诈骗的实行行为”,根据招揽方式和介绍对象的实际情况,仍有可能被追究较重的刑事责任。谨向处于类似处境的本人及家属,说明初期应对的要点。

本文要点

  • 以让熟人从事有害业务(例如特殊诈骗实行部队等)为目的进行招揽或介绍,可能构成职业安定法违反。
  • 若介绍对象实际为诈骗集团,还存在被以诈骗罪共犯(帮助犯或共同正犯)立案的风险。
  • 一旦被起诉并被判处拘禁刑(且未获缓刑),根据入管法24条4号リ,可能构成强制遣返事由。
  • 能否在起诉前获得不起诉处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能否继续维持在留资格。
  • 行使沉默权、尽早委托辩护人、确保可信赖的翻译,是初期应对的三大支柱。

一、刑事程序的大致流程

被逮捕后,通常须在48小时以内移送检察官,检察官须在其后24小时以内决定是否向法院申请羁押。从被捕起算共72小时,是围绕人身自由拘束的第一个重要分水岭。一旦获准羁押,原则上持续10天,可延长10天,最长可达20天,期间侦查继续进行,其后再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只是介绍了熟人”这一辩解,能否在这72小时内得到充分主张与举证,将大大影响后续走向。

二、外国人事件特有的风险(强制遣返)

职业安定法违反本身并不当然构成强制遣返事由,但若介绍对象被认定为特殊诈骗集团,并因诈骗罪共犯被起诉、处罚,情况则有所不同。诈骗罪的法定刑为10年以下拘禁刑,一旦被判处未附缓刑的拘禁刑,就可能符合入管法24条4号リ(被判处无期或超过1年的拘禁刑者,但附有缓刑者除外)规定的强制遣返事由。此外,在在留资格更新、变更审查中,也可能因素行要件(更新变更许可指导方针第4项)而受到不利评价。“只是介绍,自己没有实施诈骗”这一辩解在刑事程序中能被认可到何种程度,直接关系到是否构成强制遣返事由这一重大分水岭。

三、不起诉处分的重要性

如上所述,即使获得附缓刑的判决,根据罪名与量刑的不同,仍有可能无法避免强制遣返的危机。因此,外国人刑事案件的辩护活动,不应以在公判中获得缓刑为最终目标,而应将起诉前阶段争取不起诉处分作为最优先目标来构建。具体而言,围绕招揽当时的主观认识(故意),依据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加以整理,通过与检察官面谈充分主张举证;如存在可显示本人自身也处于某种受骗、受害立场的情节,也应细致主张。这些都是争取不起诉处分的辩护活动支柱。

四、初期应对的三个要点

第一,在讯问中不轻易做出与事实不符、或基于模糊记忆的陈述(行使沉默权)。第二,尽早委托辩护人。利用当番律师制度,即使在刚被逮捕后,也可以免费与律师会见一次。第三,确保有经验的翻译。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未必精通法律用语,供述笔录中细微的措辞差异,有可能影响后续公判乃至入管手续。

五、本所介绍与解决案例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位于东京都丰岛区,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注册编号59077·2019年注册)在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解决实绩。

在特殊诈骗相关案件中,本所曾为被指涉及特殊诈骗“取款人”(出し子)行为的二十多岁女性,综合主张指示者一方存在欺骗、胁迫性状况等情节,成功获得不起诉处分(案例B-1);也曾为多次因特殊诈骗“收款人”(受け子)行为被再次逮捕的委托人,在对不当讯问提出抗议的同时穷尽主张举证,最终使全部案件均获不起诉处分(案例B-2)。

此外,在因涉嫌违反覚醒剤取缔法(以营利为目的持有)被起诉的案件中,本所通过彻底的证据分析,获得了无罪判决(案例A-1),在处境严峻的案件中始终坚持抗争到底的辩护姿态。

万一刑事程序的结果导致进入强制遣返程序,本所同样可以提供支持。此前曾有委托人因婚姻、认领手续尚未完成而陷入困境,本所通过与入管当局的交涉及对既往许可案例的分析,一次性获得了素以困难著称的在留特别许可(案例D-1)。此外,本所目前正就一起因冤案而被追究不法就劳助长罪、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委托人案件提起诉讼,主张强制遣返事由的判断也应纳入故意、过失要件的审查(案例D-2)。

本所最大的特色在于,松村大介律师从会见之初到公判结审全程亲自担任,不交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行。本所并常驻精通外国人案件的中国语专属翻译,有别于侦查机关指定的翻译人员,全程为委托人本人服务。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手续,也可与合作行政书士一站式对应。

结语

即使自认为只是介绍了朋友,日后仍有可能被追究较重的刑事责任,并波及在留资格。本人或家属若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尽早向律师咨询,以尽可能保留后续应对的更多选择。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撰写者信息

松村大介/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注册编号:59077/2019年注册)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楼)

以中国籍委托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业务领域。

拥有覚醒剤取缔法违反(以营利为目的持有)无罪判决、特殊诈骗案件不起诉处分、素以困难著称的在留特别许可获得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