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元年・伪称是他人的携带子女而在留致不许可|非法入国约7年11月、职员探知、有1名未成年子女仍未获准的案例(B类型不许可第1案例)
2026/08/06
案例概要
纵有未成年子女,若作为在留基础的身分本身即属虚伪,评价便大幅倾斜。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开的令和元年分案例集,B类型(配偶为正规在留外国人)不许可第1案例即是。
违反态样为非法入国,暴露原因是职员探知。在日约7年11月,违反期间亦约7年11月。婚姻期间仅约3月,有1名未成年子女。配偶为正规在留外国人,惟其具体在留资格原典并无记载。无刑事处分。不许可情事为:伪称自己是以「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的外国人的携带子女而在留。
本件判断作出于令和5年修正入管法与现行指引(令和6年3月修订)适用之前。
对应指引的哪些评价要素
- 素行(第2之3・消极):伪称是他人携带子女而在留,系伪装在留资格的身分关系基础。指引所列消极要素之中,与包含公共文书不正受交付、行使的(ウ)性质相类;若有其他外国人参与该伪装,亦可落入(イ)的射程。
- 第2之6(消极):成为退去强制理由之事实的反社会性。以虚伪身分在留,触及以申报内容真实为前提而构筑的出入国在留管理行政的根本,反社会性受重度评价。
- 第2之2(2)(难以立足):此项特别考量与别表第二在留资格者之间的家庭关系,然本件并无配偶具体在留资格的记载,无从确认此一立足点。又配偶持别表第一在留资格的案例,亦不直接该当此积极要素。加之婚姻期间仅约3月。
- 子女利益(积极):有1名未成年子女。惟在婚姻期间之短与素行方面情事之下,未起决定作用。
- 第2之9(不该当):因职员探知而暴露,不具备出头申告所生的积极要素。
分水岭在哪里
同年B类型许可第3案例同为非法入国,违反期间约12年3月,长于本件,却因出头申告、配偶为永住者、子女亦正规在留而获准。
本件天秤未能倾动,并非因违反期间之长,而在于伪装在留基础身分这一素行方面的情事,以及此事经由职员探知而显露的经过。
律师评注
其一,身分伪装的在留案件之中,本人认识到何种程度、手续在谁的介入之下推进,可能成为争点。由周围之人判断而办理手续者,与本人主动作虚伪申述者,评价并不相同。入管实务长期沿用「退去强制事由的判断不需要故意与过失」这一运作,松村大介律师正就其妥当性进行诉讼。举证认识与介入的内容,构成日后主张的基础。
其二,本件并无刑事处分。未成为刑事案件本身并非积极要素,惟可在刑事手续框架之外整理事实关系。指引注4载明退去强制令书发付后的情事变更原则上不予考量,故经过宜自违反审查阶段起即依时序呈现。
未公开的案件也可能获准
案例集每年刊载约20件。身分伪装受追究的案件找不到许可例,亦仅是摘录内部的倾向。本所承办的非法就劳助长案件,其类型在公开案例中不许可占多数,仍取得在留特别许可,其后亦继续争讼违反认定处分的撤销。
本所简介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主要专注领域为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
一位女性被追究非法就劳助长罪、面临强制退去危机。本所推进诉讼,质问「退去强制事由不需要故意与过失」这一既往实务是否妥当。此案类型在公开案例中不许可占多数,本所仍为其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一位以观光目的来日的当事人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留被逮捕起诉,本所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登记与认知,并分析过往许可案例,一次申请即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多数罪名之下,即使取得缓刑判决,结果仍会遭到退去强制,故本所以起诉前取得不起诉处分为最优先目标。自会见的初动直至公判结审,全部工程均由松村律师本人直接担当;所内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立场是为当事人本人服务。刑事手续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与变更,亦可与合作行政书士一站式办理。
结语
身分关系受到追究的案件,及早准确整理经过与认识,方能支撑其后的主张。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撰稿人
松村 大介/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层)
主要专注领域为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