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令和5年・配偶的在留资格为「教育」仍获在留特别许可|考量子女疾病、因警察逮捕暴露的非法残留案例(B类型许可第1案例)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令和5年・配偶的在留资格为「教育」仍获在留特别许可|考量子女疾病、因警察逮捕暴露的非法残留案例(B类型许可第1案例)

令和5年・配偶的在留资格为「教育」仍获在留特别许可|考量子女疾病、因警察逮捕暴露的非法残留案例(B类型许可第1案例)

2026/08/06

案例概要

配偶并非永住者或定住者,而是持就劳系在留资格时,会如何处理。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于令和6年11月公开的令和5年分案例集,B类型(配偶为正规在留外国人)许可第1案例与此问题相关。

违反态样为非法残留,暴露原因是警察逮捕。在日约1年1月,其中违反期间约8月。与配偶的婚姻期间约2年8月,夫妻间有1名未成年子女。配偶的在留资格为「教育」。无刑事处分。特记事项载明,已考量子女患有疾病。最终获许可「家族滞在(1年)」。

本件判断作出于令和5年修正入管法施行之前,亦在现行指引修订之前。

对应指引的哪些评价要素

  • 第2之2(2):此处须特别留意。该项列为「特别予以考量的积极要素」者,是与持永住者、特别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这些别表第二在留资格之人的家庭关系。配偶的「教育」属别表第一之二的表所列在留资格,故本件并不直接该当此项积极要素。
  • 第2之7(1)(积极):看护因难病等须在日本接受治疗的亲属。子女患有疾病这一记载,作为人道考量与此项相关。
  • 子女利益(积极):保护子女与家人共同在日本生活这一利益。
  • 第2之5(消极):约8月的非法在留期间,就期间而言较短。
  • 第2之9:因警察逮捕而暴露,不具备自行出头所生的积极要素。

分水岭在哪里

本件既因警察逮捕暴露,配偶的在留资格亦非别表第二,构成双重不利。仍获许可,可解读为子女疾病这一人道考量正面发挥了作用。在日期间仅约1年1月却仍获准,也佐证此种理解。

同类型不许可第3案例为出头申告、在日长达约17年10月,却因无子女且有退去强制经历而不许可。可见分水岭并不在在日期间长短或暴露原因,而在是否存在须予人道考量的具体情事。

律师评注

其一,因警察逮捕而暴露的案件,并不因此断绝出路。缺少出头申告这项积极要素时,可用之手便集中于人道考量与家庭关系的举证。如本件存在治疗必要时,宜自违反调查、违反审查阶段即提出诊断书、治疗计划、就诊记录,以及显示在本国难以取得同等治疗的资料。

其二,应最先确认配偶在留资格的种别。若属别表第二,即可直接立于第2之2(2)的积极要素之上;若属别表第一,则无此立足点,须改以当事人本人具备别表第一之一的表、二的表在留资格该当性(第2之9)、人道考量、子女利益等其他支柱来构建。本件最终获许可「家族滞在」的经过,可作家庭关系与人道考量相结合来阅读。所需资料因案而异,以上仅为一般性举例。

未公开的案件也可能获准

案例集每年仅刊载约20件的摘录。配偶持别表第一在留资格的许可例刊载较少,但那只是摘录内部的情形,并不表示没有可能。本所承办的非法就劳助长案件,其类型在公开案例中不许可占多数,仍取得在留特别许可,其后亦继续争讼违反认定处分的撤销。

本所简介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主要专注领域为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

一位以观光目的来日的当事人与日本女性育有子女,却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留被逮捕、起诉。本所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一度被拒收的结婚登记与认知;在国籍国发行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状况下收集有利证据,并分析入管当局过往许可案例,一次申请即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多数罪名之下,即使取得缓刑判决,结果仍会遭到退去强制,故本所以起诉前取得不起诉处分为最优先目标。自会见的初动直至公判结审,全部工程均由松村律师本人直接担当;所内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立场是为当事人本人服务。刑事手续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与变更,亦可与合作行政书士一站式办理。

结语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

本文更新于2026年8月。

撰稿人

松村 大介/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层)

主要专注领域为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