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配偶签证(日本人的配偶等)离婚后在留资格怎么办?6个月规定与变更定住者|日本律师解说
2026/10/03
持“日本人的配偶等”在留资格的人离婚后,原在留资格的理由消失:必须在离婚之日起14日内向入管提交配偶相关的届出;如果继续6个月以上不从事配偶的活动而在日本居留,在留资格可能被取消(入管法第22条之4第1项第7号)。
- 离婚后14日内,向入管提交“配偶に関する届出”(入管法第19条之16)
- 离婚、分居后6个月以上不从事配偶活动,在留资格可能被取消(入管法第22条之4第1项第7号),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 离婚后,可以考虑申请变更为“定住者”等在留资格,是否许可由入管裁量
- 家暴等原因导致的离婚或分居,应当及时保存证据并咨询律师
离婚后,在留资格会怎样?
在留资格不会在离婚当天自动失效,但在留的依据已经消失,需要尽快申请变更在留资格或更换其他合法身份。
| 情形 | 要点 |
|---|---|
| 已经离婚 | 14日内提交配偶相关届出;在在留期限内尽快申请变更或更新 |
| 分居中,尚未离婚 | 6个月以上不同居、不从事配偶活动,可能被取消在留资格;有正当理由(如家暴避难、协议离婚期间)的,需要说明 |
| 在留期限临近届满 | 申请更新或变更;入管会审查婚姻是否仍然存续 |
| 已经被取消或被不许可 | 确认出国准备期间,寻求在留特别许可或提起取消诉讼 |
离婚后,可以申请哪些在留资格?
常见的选择有定住者、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就劳资格,以及永住;是否许可,取决于婚姻的存续期间、生活基础和个别情况。
入管公布的指引中,对离婚后希望继续留在日本的人,会综合考虑婚姻的存续期间、在日生活的实际情况、子女的有无、本人的生活基础等因素。例如与日本人婚姻期间较长、有稳定生活的,可能被考虑变更为“定住者”;有在日本出生成长的日本籍子女并实际抚养的,也是重要的积极因素。具体能否许可,需要结合个别事实判断,不能保证结果。
因家暴离婚或分居,怎么办?
被配偶家暴而不得不离婚或分居的,应当及时保存证据、向警察或相关机构咨询,并在向入管说明时,把原因和证据一并提交。
家暴的诊断书、受伤照片、报警记录、咨询记录,都是说明“有正当理由”的重要材料。入管在判断是否取消在留资格时,会考虑是否存在不得已的事由。请尽早咨询律师,避免因为“分居超过6个月”而被取消在留资格。
如果在留资格已经被取消或不许可了?
可以在知道处分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取消诉讼,同时申请停止执行;也可以考虑请求在留特别许可。
详细请见日本签证(在留期间)续签被拒怎么办?以及在日本被遣返怎么办?在留特别许可。
咨询时需要准备哪些信息?
有下列信息可以更快地推进,不清楚的项目不必勉强,知道多少说多少即可。
- 被逮捕的警察署名称和逮捕时间
- 本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国籍
- 在留资格的种类和在留期限(在留卡复印件)
- 工作单位或学校名称
- 罪名(知道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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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离婚后,必须马上离开日本吗?
不必马上离开。在在留期限内,可以申请变更在留资格,但不能放任不管。请先确认在留期限,并尽快咨询律师。
配偶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提交材料,怎么办?
配偶的协助对入管审查很重要,但不是唯一的材料。请保存婚姻实际情况的证据,并咨询律师如何向入管说明。
有日本籍子女,对在留有帮助吗?
在日本生活,并实际抚养日本籍子女的,是入管考虑的重要积极因素,但仍需要综合判断,不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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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解说,具体案件请直接咨询律师。过去的案例以个别情况为基础,不保证同样的结果。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3日/作者: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番号5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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