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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被逮捕后的刑事案件流程|从逮捕、羁押到起诉与判决,以及对在留资格的影响(律师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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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被逮捕后的刑事案件流程|从逮捕、羁押到起诉与判决,以及对在留资格的影响(律师解说)

在日本被逮捕后的刑事案件流程|从逮捕、羁押到起诉与判决,以及对在留资格的影响(律师解说)

2026/10/15

日本的刑事案件流程是:逮捕后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移送后24小时内(逮捕后72小时内)决定是否申请羁押,羁押最长20天,之后由检察官决定起诉或不起诉。被起诉后进入公审(正式审判)或简易命令(罚金),判决确定。对外国人来说,案件在哪个阶段结束,直接决定能否保住在留资格。

本文要点

  • 逮捕后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之后24小时内决定是否申请羁押(日本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第205条)。
  • 羁押原则上10天,延长最多再10天。起诉前的人身拘束最长可达23天(同法第208条)。
  • 由检察官决定起诉或不起诉。不起诉不会留下前科;起诉后进入公审或简易命令。
  • 外国人能否被退去强制(强制遣返),取决于罪名、刑罚种类与在留资格类别的组合。
  • 律师从逮捕后即可在无人在场的情况下会见本人(同法第39条第1项)。越早委托,结果差别越大。

被逮捕后,首先会发生什么?

本人被关押在警察署的留置设施,一边接受讯问,一边在48小时内决定是否移送检察官。讯问中制作的供述笔录可能成为日后审判的证据。签名按手印不是义务,对内容不认可时可以拒绝。沉默权受日本宪法第38条第1项和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项保障。

逮捕阶段家属通常不能会面,但律师可以不受时间限制地会见(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项)。外国人如本人希望,逮捕事实会通报本国领事机关(《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

羁押会持续几天?

羁押自申请之日起10天,有不得已事由时最多再延长10天(刑事诉讼法第208条)。决定羁押的是法官,条件是住所不定、有毁灭证据之虞或有逃亡之虞之一(同法第207条第1项、第60条第1项)。外国人容易以"有逃亡之虞"为由被羁押,因此需要具体说明住所、工作单位和身元担保人。

羁押时还可能同时作出禁止会见等决定(同法第81条),禁止与律师以外的人会面或通信。

起诉还是不起诉,什么时候决定?

被拘束的案件,原则上检察官在羁押期满前决定起诉或不起诉。不起诉包括嫌疑不存在、嫌疑不充分和暂缓起诉(起诉犹豫:虽认定犯罪成立,但综合情节不予起诉)。任何一种都不会留下前科。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是暂缓起诉判断中的重要情节。

未被逮捕、以在宅方式侦查的案件没有上述期限,有时需要数月甚至一年以上。

被起诉后会怎样?

进入公审请求(正式审判)或简易命令请求(书面审理的罚金)之一。被提起公审后通常继续羁押,此时可以申请保释(刑事诉讼法第88条)。简易命令仅限于1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或科料,并且仅在本人以书面表示无异议时才能适用(同法第461条、第461条之2)。

阶段期限条文依据律师此时可以做的事
逮捕・警察讯问48小时内移送刑事诉讼法第203条会见、关于沉默权和笔录签名的建议、与家属联络
移送检察官24小时内(逮捕后72小时内)决定是否申请羁押同法第205条向检察官提交不申请羁押的意见书
羁押10天+延长最多10天同法第207条、第208条请求驳回羁押、准抗告、和解交涉
起诉・不起诉的决定羁押期满前同法第247条、第248条提交请求不起诉的意见书、赔偿被害
公审・简易命令起诉后,视案件而定同法第88条、第461条申请保释、公审辩护、是否接受简易程序的建议

对外国人的在留资格有什么影响?

以不起诉结束,就不会留下前科,也不构成以刑事处分为理由的退去强制事由。相反,被判有罪时,结论取决于罪名、刑罚种类和在留资格类别。毒品犯罪即使是罚金或缓刑,也可能构成退去强制事由(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4条第4号第8目)。留学、技能实习、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别表第一在留资格的人,因盗窃、伤害、诈骗等一定犯罪被判处拘禁刑时,即使附缓刑也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同条第4号之2)。超过1年的实刑,无论何种在留资格都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同条第4号第9目)。

因此,外国人刑事辩护中,"是否被起诉""能否以罚金结束"就是在留的分水岭。必须由同一位律师同时判断刑事处分的走向和对在留的影响。

家属应该做什么?

首先确认关押的警察署,尽快委托律师会见。被疑者国选辩护制度在发出羁押令状后才能使用(刑事诉讼法第37条之2),逮捕到羁押之间最初的72小时不在对象范围内。能否在这72小时内把应对讯问的方针传达给本人,会大大影响之后的结果。即使有禁止会见决定,衣物、现金、书籍等送物往往仍然可以。

常见问题

被逮捕后一定会被起诉吗?

不会。被逮捕后因嫌疑不充分或暂缓起诉而不起诉的案件并不少。会综合考虑和解、赔偿和反省情况等。

被逮捕后,家属什么时候可以会面?

通常是决定羁押之后。但如有禁止会见决定,家属也不能会面。律师从逮捕后即可会见。

不会说日语,也要接受讯问吗?

讯问通常会安排翻译。翻译是否准确、供述笔录是否忠实于本人的话,需要律师通过会见来确认。

有没有不被羁押就释放的情况?

有。检察官不申请羁押,或法官驳回羁押申请时,会在逮捕后72小时内释放。释放的方法请参阅被逮捕后争取释放的方法。

以罚金结束,也会影响在留吗?

罚金也是前科。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情形有限,但在更新在留期间和永住许可审查中会被考虑。详见简易命令(罚金)对在留资格的影响。

条文依据・出处

  • 日本国宪法第38条第1项
  • 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7条之2、第39条第1项、第60条第1项、第81条、第88条、第198条第2项、第203条、第205条、第207条、第20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461条、第461条之2
  • 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4条第4号第8目・第4号第9目・第4号之2
  •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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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6年10月15日 / 执笔 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协会・登录号5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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