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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被抓了,国内的单位和家人会知道吗,回国后有案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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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被抓了,国内的单位和家人会知道吗,回国后有案底吗

在日本被抓了,国内的单位和家人会知道吗,回国后有案底吗

2026/09/05

在日本被拘束的中国籍当事人和家属,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是:国内的单位和家里人会不会知道。这也是传言最容易扩散的领域。本文把可以确认的制度和无法确认的事情分开来写。

核心要点

  • 就可确认的范围,日本侦查机关没有向中国国内的单位或者家属直接通知的制度。
  • 本人提出要求时,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第1项,日本当局应当通报中国的领事机关。
  • 案件一旦被报道,中文新闻网站常常转载,姓名和国籍会以中文流通。
  • 日本的公司和学校多半会知道,途径是长期不出勤和刑事诉讼法第197条第2项的查询。
  • 日本的处分在中国一侧的记录中如何处理,缺乏公开说明,本所不作断定。

对这个问题的直接回答

就可确认的范围,日本的警察和检察厅没有向中国国内的公司或者家属直接联系的制度。但有三条实际可能传开的途径:本人要求下的领事通报、案件被报道并被中文媒体转载、以及对日本的公司和学校的查询。至于中国一侧的记录受什么影响,本所避免断定。

日本警察会通知国内的家人和单位吗

本所没有查到直接通知的制度。日本刑事程序并无规定侦查机关必须通知家属,即使住在日本的家属也常常好几天收不到消息,向国外单位通知的机制也没有查到。

实际上消息传出去的途径多数是辩护人。辩护人会先确认本人的意思,只把情况告诉本人指定的对象。本所可用微信(WeChat ID:matsumura1119)与身在中国的家属直接沟通,但告诉谁、说到什么程度都先确认本人的意思。另见中国籍当事人的刑事案件与在留咨询

领事通报是什么,会告诉国内吗

它是把被拘禁的外国人的情况通知其本国领事机关的制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第1项规定,被拘禁的外国人提出要求时,当局应当毫不迟延地通报其本国领事机关并告知本人享有该权利,同项还规定领事官有探视权。日本与中国之间另订有领事协定。

要点在于:通报的对象是领事机关,不是公司,也不是家属。领事机关是否联系中国国内的家属由其判断,本所没有确认到公开基准,因此“通报了家里就一定知道”和“一定不会知道”两种断定都做不出来。

在日本被抓会被报道吗

要看案件性质。警察会就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对外发布,媒体可能报道姓名、年龄、国籍和职业;轻微案件也可能不发布。

中国籍当事人的案件,面向在日华人的中文新闻网站转载日本报道的情况相当多。转载的文章留在网上,用姓名搜索就能搜到的状态可能长期持续。要注意:报道是在被捕阶段作出的,不等于已认定有罪;即使后来获得不起诉,被捕时的报道也未必自动删除。中文转载的文章对日本法令名称的说明常有错误。按条文整理的说明见外国人刑事与在留问答

日本的公司和学校会知道吗

多半会知道。被捕后既不能上班也不能上课,人身拘束最长23天,起诉后还会继续。制度上也有途径:刑事诉讼法第197条第2项规定,为侦查可向公务机关或者公私团体查询并要求报告。

更要紧的是,解雇和除籍会直接影响在留资格。持别表第一在留资格的人,若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从事对应活动,就可能成为入管法第22条之4第1项第6号取消的审查对象。依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统计,2025年在留资格取消1,446件创历史新高,其中第6号999件(69.1%)。整体构造见外国人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

可能知情的对象途径制度上的确认
中国驻日本领事机关本人要求下的领事通报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第1项
日本的公司、学校长期不出勤、侦查关系事项查询刑事诉讼法第197条第2项
不特定多数警察发布与媒体报道、中文转载视案件而定
中国国内的单位直接通知没有查到相应制度
中国国内的家属直接通知没有相应制度,经领事机关传达的可能性仍在
日本入管职员通报入管法第62条第2项

在日本被抓,回国后有案底吗

本所不作断定。中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机关依据本国记录出具,日本的刑事处分是否会自动进入中国一侧的记录,没有确认到公开的制度说明。

日本一侧可以确认的内容如下。受有罪判决的会作为日本的前科被记录;即使不起诉,接受过侦查也会作为前历留在记录里。被强制遣返的,该事实留在出入国记录中,下次申请上陆时会被确认。至于中国一侧的处理,例如对就业、资格审查的影响,属于中国法令与运作的问题。

在日本犯罪,回国后中国还会追究吗

中国刑法确有相关规定。中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国公民在领域外犯该法规定之罪的适用该法,但是按该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第10条规定,在领域外犯罪依该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经外国审判仍可依该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但有这些规定与实际是否被追究是两回事,实际运作请咨询中国的律师。从日本一侧能说的只有一点:争取到不起诉处分,此后各个场合都会更有利。依法务省2025年版犯罪白皮书,2024年来日外国人被疑案件的起诉犹予率为48.35%。本所把不起诉处分作为最优先目标,由松村大介律师本人一贯负责。中文咨询入口见中文页面

常见问题

如果最后不起诉,报道会被删除吗

不会自动删除。媒体可自行决定删除,但没有义务;被中文网站转载的文章,即使日本媒体删除也可能留存。取得不起诉处分时,把能证明该事实的材料留在手边,日后说明时会有用。

被强制遣返过,下次去日本会被查出来吗

会。强制遣返的事实留在出入国记录中,上陆审查时会被确认。依入管法第5条第1项第9号,被遣返的人自离境之日起5年、此前已有遣返记录的人10年内被拒绝上陆。

在日本被抓,会影响政审吗

本所不作断定。政审属于中国的制度,其基准与运作不是日本律师能负责说明的事项,请向中国的律师确认。

有没有办法不让公司和家里知道

没有能完全阻止的办法。但缩短人身拘束的时间、斟酌向公司说明的方式,都可能减小影响。手段因案件而异,建议尽早咨询。

下次申请签证时,需要申报被捕的经过吗

申请书的问项涉及时必须如实填写。与事实不符的记载日后可能被认定为以虚伪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发展成入管法第22条之4第1项的在留资格取消问题。相关制度见强制遣返、在留特别许可与监理措施

本文更新于2026年9月。

关于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的全貌,请参见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3-4-10 布施大厦本馆3层)代表。主要业务领域为外国人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强制遣返・在留特别许可),办理过大量中文母语当事人的案件。事务所配备外国人案件专属中文翻译,从被捕后的第一次会见到在留手续,均由律师本人一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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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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