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调查期间可以申请永住许可或变更在留资格吗
2026/09/05
本人被捕,或者虽未被羁押但正在接受调查。就在这期间,在留期间的届满日临近,本来还打算申请永住许可或变更在留资格。在外国人刑事案件中,这样的咨询反复出现。该不该递交申请,递交后会不会反而不利,还是应当等处分结果。在留期间有明确期限,判断不能一拖再拖。需要把制度上能否申请,与审查中实际看什么分开考虑。
核心要点
- 入管法没有以正在接受刑事调查为由拒绝受理申请的规定,申请本身可以提出。
- 但审查会考虑素行,在刑事处分结果明确之前难以得出结论,审查期间通常会拉长。
- 永住许可须满足入管法第22条第2款第1项的素行善良要件,未被判处拘禁刑或罚金是原则性标准。
- 日本人、已取得永住许可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或子女,依第22条第2款但书无须符合第1项与第2项。
- 隐瞒案件提出申请,日后可能被认定为以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成为在留资格取消(第22条之4第1款第1项)的对象。
结论:申请本身可以提出。入管法中没有以正在接受调查为由不受理申请的规定。但审查以素行为要件,在刑事处分结果出来之前审查事实上难以推进,得出结论往往需要数月以上。
正在接受调查期间申请会被受理吗
会被受理。无论是在留期间更新(第21条)、在留资格变更(第20条)还是永住许可(第22条),入管法都没有把刑事程序正在进行作为申请的障碍。
不过受理与许可是两回事。更新和变更属于法务大臣认为有相当理由时才予许可的裁量处分,永住许可另有要件。有刑事案件时,审查通常会等待刑事处分结果,得出结论需要时间。这正是必须把外国人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放在一起考虑的原因。
永住许可的素行善良要件看的是什么
看的是是否遵守法令生活。依据是入管法第22条第2款第1项。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的永住许可指南中,把没有违反日本法令而被判处拘禁刑或罚金作为原则性标准,未成年时期的不良行为、日常生活中的违法行为也在考虑之列。同款第2项要求具备足以独立维持生计的资产或技能,第3项要求其永住符合日本国的利益。但依第22条第2款但书,日本人、已取得永住许可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或子女,无须符合第1项和第2项。
因此,正在调查中的案件最终是不起诉,还是被判处罚金以上之刑,直接影响永住许可能否获批。
在留期间快要届满时该怎么办
关键是在届满日之前提出申请。在在留期间届满日之前提出更新或变更申请,而届满日之前尚未作出处分的,可以在作出处分之日与原在留期间届满日起满2个月之日中较早的一日为止,继续以原在留资格在日本停留(入管法第20条第5款、第21条第4款)。这被称为特例期间。
如果未提出申请而在留期间届满,就构成非法滞留(第24条第4号第2目),会在刑事案件之外另行进入退去强制程序。按期申请因此格外重要。
可以不申报案件就提出申请吗
不建议隐瞒。入管法第22条之4第1款第1项把以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列为在留资格取消事由。隐瞒刑事处分取得许可,日后仍可能被取消,而且会失去下一次申请时的信任。
实务上,如实说明事实,同时以书面提交案件内容、被害赔偿与和解情况、防止再犯的措施与监督体制,结果反而更为有利。
是先递交申请,还是等处分结果
取决于刑事程序处于哪个阶段。
| 刑事程序阶段 | 能否申请 | 实务注意点 |
|---|---|---|
| 未被羁押、正在调查 | 可以 | 在留期间将届满时应在期限内申请,并附情况说明书 |
| 逮捕、羁押中 | 可以(本人无法出面,须由代办人递交) | 解除羁押与申请期限须同时管理 |
| 起诉后、审理中 | 可以 | 判决确定前审查难以推进,需管理特例期间 |
| 不起诉之后 | 可以 | 取得不起诉处分告知书,说明处分内容 |
| 罚金或拘禁刑确定之后 | 可以 | 永住许可在素行要件上较严,宜先研判更新与变更 |
像永住许可这类并不紧迫的申请,等刑事处分结果出来后再申请,说明起来更清楚。但在留期间更新有期限,没有等一等的选项。
不起诉之后应当如何说明
基本做法是取得不起诉处分告知书,客观呈现处分事实,向检察官请求即可获发。不起诉不是有罪判决,也不构成前科,但案件曾经存在的事实仍在,审查中可能被要求说明经过。
本所以在起诉前争取不起诉处分为最优先目标,并将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一站式处理。因为即使取得缓刑判决,仍有失去在留资格的情形。详见本所中文页面与中国人刑事案件与在留咨询。
常见问题
被羁押无法出面时,家属可以代为申请吗
在留资格相关申请原则上由本人出面办理,但已向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长申报的代办人可以代为递交。除接收机关职员、登录支援机关外,经所属律师会申报的律师也可以代办。
不起诉的话素行方面就不会不利吗
不起诉不是有罪判决,不作为前科处理。但案件本身的存在可能通过申请材料或调查经过为人所知,有时会被要求说明经过与防止再犯的措施。
有一次罚金前科,永住许可就没希望了吗
并非必然不许可。素行要件不只看有无前科,还会结合时间、内容以及此后的生活状况判断。由于结论取决于个案情况,选择申请时机、备齐材料很重要。
递交在留资格变更申请后被起诉会怎样
审查多会等待判决结果,需要管理特例期间。包括变更不获许可时的选项在内,宜尽早作出预判。
可以用中文咨询吗
本所配备外国人案件专属中文翻译,可通过微信与在中国国内的家属直接联系,也可从咨询页面与本所联系。
本文更新于2026年9月。
关于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的全貌,请参见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3-4-10 布施大厦本馆3层)代表。主要业务领域为外国人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强制遣返・在留特别许可),办理过大量中文母语当事人的案件。事务所配备外国人案件专属中文翻译,从被捕后的第一次会见到在留手续,均由律师本人一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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