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什么情况下容易不起诉:中国人刑事案件的6个条件
2026/09/05
在日本,不起诉的意义并不只是不受处罚。对中国籍当事人而言,它往往决定能否继续保有在留资格、继续在日本生活。那么检察官究竟看什么来决定起诉还是不起诉?本文依据公开统计与法条,整理实务中反复成为焦点的6个条件。
核心要点
- 2024年来日外国人被疑案件的起诉犹予率为48.35%,接近一半以不起诉终结(法务省《2025年版犯罪白皮书》)。
- 是否起诉由检察官依日本刑事诉讼法第248条的起诉便宜主义判断,实务上重视和解、前科前历、被害程度与赔偿、身元保证人、生活基础与供述一致这6点。
- 罪名不同差异很大:来日外国人的盗窃起诉率52.53%,兴奋剂取缔法违反71.88%,伤害25.69%。
- 毒品案件只要被判有罪即符合入管法第24条第4号第8目的强制遣返事由,因此起诉之前的阶段格外重要。
1. 与被害人是否已经和解
结论:6个条件之中,和解对结果的影响最为直接。若赔偿已经完成,并且被害人以书面表明不希望追究处罚(宥恕),检察官选择起诉犹予的余地就明显扩大。日本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依犯罪后的情况认为无须追诉时,可以不提起公诉。
2024年,来日外国人伤害(含暴行等)案件的起诉率为25.69%,低于整体的28.86%。但和解金多由身在中国的家属筹措,外汇汇款需要时日,而从被捕到决定起诉与否合计只有23天,起步稍晚就来不及,详见外国人的盗窃与顺手牵羊案件。
2. 是否初犯,有无同种前科
结论:初犯、尤其是没有同种前科,是支撑起诉犹予的基础事实,直接关系到第248条所列犯人性格与境遇的评价。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获得不起诉,接受侦查这一事实仍会作为前历留存。一旦再次发生同类案件,上一次的处分经历会作为事实出现在判断之中,在在留期间更新或者在留资格变更时,也可能在素行审查中被纳入考量。
3. 被害程度是否轻微,赔偿是否完成
结论:被害轻微本身就是独立的考量因素,但这不意味着金额小就不会立案。据报道,2026年5月,一名中国籍女性在北海道札幌市的特产店未结账带走一盒752日元的点心,被当场逮捕(北海道放送)。
检察官真正看重的往往不是金额的绝对值,而是计划性、反复性与共犯结构。2024年来日外国人财产犯罪的被害总额约58亿1,000万日元,其中盗窃约39亿2,300万日元(警察厅《2024年组织犯罪情势》)。偶发的顺手牵羊与备齐工具反复实施的案件,评价完全不同。
4. 有没有身元保证人
结论:身元保证人对释放与处分两方面都有作用。释放后是否有人监督本人、确保其到案,既关系到勾留(羁押)必要性的判断,也关系到再犯防止体制的评价,通常由公司上司、学校相关人员或者在日亲属以书面表明监督意愿。
2024年检察统计(全国籍)显示,勾留请求获准91,358件,驳回4,154件,单纯计算准许率为95.7%(按国籍的细分并未公开)。以短期滞在身份来日的人,在日本既无住所也无监督人,要满足这一条件本身就需要下功夫。
5. 在留资格与生活基础是否稳定
结论:在日本有稳定的生活基础,可以降低逃亡之虞,并支撑在社会内改过自新的可能性。在留资格的种类、在留时间、工作单位或者学籍、家属在日情况,是否有具体材料佐证,都会被逐一审视。
最容易被忽略的是在留期限。羁押期间若在留期间届满,就会在无法提出更新申请的情况下陷入非法滞留。2025年按单独事由统计的强制遣返令书签发为7,722人,其中5,778人为非法滞留(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出入国管理统计》)。相关整理见外国人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
6. 供述是否前后一致
结论:供述的一致性通过笔录的可信性与反省的实质影响处分。日本国宪法第38条第1款保障不受强迫供述,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款要求讯问时须告知可以拒绝供述。若未在初期理清哪些应当承认、哪些应当争执,供述来回摇摆,本身就可能成为延长勾留的理由。
外国人案件特有的风险,在于经由翻译制作的笔录是否准确。笔录以日文书写,宣读核对也经由翻译进行。2024年需要翻译的被告人案件第一审终结人员为4,649人,涉及41种语言,其中中文726人(15.6%)居第2位(前引白皮书)。签名盖章之前请逐句确认。
不同罪名的起诉率差多少
结论:即使同样满足上述6个条件,罪名带来的差别依然存在。2024年主要罪名的起诉率如下(前引白皮书)。
| 罪名 | 来日外国人的起诉率 | 整体的起诉率 |
|---|---|---|
| 总数 | 44.28% | 40.38% |
| 盗窃 | 52.53% | 44.84% |
| 诈骗 | 53.35% | 51.42% |
| 伤害(含暴行等) | 25.69% | 28.86% |
| 入管法违反 | 47.75% | 47.69% |
| 大麻取缔法违反 | 45.19% | 44.11% |
| 兴奋剂取缔法违反 | 71.88% | 74.20% |
兴奋剂案件的起诉犹予率仅8.5%,大麻为35.5%。毒品案件只要存在有罪判决即符合入管法第24条第4号第8目的强制遣返事由,罚金、免除刑罚、附加缓刑都一样,也不问在留资格的种类。因此在外国人的毒品案件中,辩护的重心只能放在起诉之前。本所把争取不起诉处分作为最优先目标,正是因为确实存在即使拿到缓刑判决仍会失去在留资格的类型。中文说明见中文页面。
常见问题
起诉犹予与嫌疑不足是同一种不起诉吗
两者都是不起诉,但含义不同。起诉犹予是指犯罪嫌疑成立,但综合各种情况后决定不予追诉;嫌疑不足是指依证据难以证明犯罪。本文的6个条件主要用于争取起诉犹予。
能否拿到证明不起诉的书面材料
依日本刑事诉讼法第259条,被疑者提出请求时,检察官须告知已作出不起诉处分。实务上会申请交付不起诉处分告知书,在办理在留期间更新或者在留资格变更时,可作为客观说明处分内容的材料。
和解金有没有行情价
没有可以一概而论的金额。被害内容、治疗期间、被害物品的价值以及被害人一方的意愿,都会造成很大差异。除金额之外,道歉的内容、有无宥恕表述等书面写法,同样影响结果。
只要不起诉,在留资格就不会有问题吗
不起诉意味着不符合以有罪判决为前提的强制遣返事由。但如果在留期限已过,或者存在资格外活动问题,刑事手续之外仍会留下入管手续。相关疑问汇总于外国人刑事与在留问答。
身在中国的家属准备和解金时应当注意什么
要点是时间。从中国汇往日本须经外汇管理手续,到账需要天数,因此在罪名与被害金额确定的时点就应当同步开始准备。本所以微信(WeChat ID:matsumura1119)与身在中国的家属直接沟通。
本文为一般性说明,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结论会随罪名、在留资格与被害内容而变化。中国籍当事人的刑事案件说明见中国人的刑事案件与在留咨询。
本文更新于2026年9月。
关于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的全貌,请参见中国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3-4-10 布施大厦本馆3层)代表。主要业务领域为外国人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强制遣返・在留特别许可),办理过大量中文母语当事人的案件。事务所配备外国人案件专属中文翻译,从被捕后的第一次会见到在留手续,均由律师本人一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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