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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以罚金或不起诉了结,下一次在留期间更新仍可能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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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以罚金或不起诉了结,下一次在留期间更新仍可能受阻

即便以罚金或不起诉了结,下一次在留期间更新仍可能受阻

2026/08/31

刑事案件以不起诉了结,或者以略式罚金了结。多数人到这里就认为事情告一段落。但对持在留资格在日本生活的人来说,后面还有另一道审查在等着,那就是在留期间更新。刑事处分与入管判断,用的是两把不同的尺子。本文说明:为什么“不落入退去强制事由”与“更新会获批”并不是一回事。

先看三种被报道过的结局

据KSB濑户内海放送2026年6月10日报道,在香川县,一名30岁中国籍男子涉嫌使用他人名义银行卡从便利店自动柜员机取走19万9,000日元,以盗窃罪嫌被逮捕;此后未见续报,处分结果不明。其次,据日本媒体Livedoor新闻2026年1月29日刊载的报道,五名中国籍男性因涉嫌将社交软件型投资诈骗现金约8,000万日元转入多个账户被逮捕,其中三人以嫌疑不足获不起诉。此外,YBC山形放送曾报道一名中国籍男性作为社交软件型恋爱诈骗的取现角色被逮捕;该报道的刊发日期我方尚未确认,故此处不写日期。上述案件均未起诉定罪,嫌疑人享有无罪推定。

不落入退去强制事由,只是起点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入管法)所定退去强制事由中,与刑事处分直接相连的,是关于被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的一项,其但书把全部缓刑者排除在外。因此,不起诉、罚金或缓刑,都不会因该项而被遣返。但有例外:违反觉醒剂取缔法、麻药及精神药品取缔法、大麻草栽培规制法等毒品相关法令的,适用另外的一项,只要有有罪判决,即使是罚金或缓刑也照样该当。请先记住,毒品案件的处理是不同的。在此基础上还要明白:不被遣返,与能够继续住在日本,是两个不同的结论。

更新审查会正面审视素行

在留期间更新并非当然享有的权利,而取决于是否存在足以认为准予更新为适当的相当理由。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公布了在变更与更新许否判断中所考虑的要素,其中包括素行是否善良、是否具备独立维持生计的资产或技能、雇用与活动状况是否符合所持在留资格等。这里所说的素行,不是“是否落入退去强制事由”那种严格划线,而是幅度更宽的评价。因此,即便处分本身不满足退去强制的要件,在更新场合仍可能被消极评价。刑事的结束,往往正是入管的开始。

不起诉的记录会留到什么程度

先把概念分清。所谓前科,指有罪判决确定的情形。不起诉不是有罪,因此不构成前科。但“曾被侦查”这一事实,会作为侦查机关的记录留存。获不起诉时,可以申请获得关于该处分的告知。取得这份告知后,在日后的程序中,有时可以用来说明自己的案件因何种理由未被起诉。至于入管在多大范围内掌握个案信息、如何评价,其具体运作并未公开,所以这一点无法给出断定式的说明。可以确定的是:更新申请书上设有赏罚栏,必须如实填写。若在此处虚假记载,本身就会招致新的不利后果。

不同在留资格,受影响的方式也不同

持留学资格者,前提是维持学籍。若因案件长期被羁押导致出勤不足、被除籍或退学,活动的实体本身就不复存在。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者,关键在于公司是否仍有继续雇用的意思;若因案件辞职,资格该当性就很难说明。持经营・管理者,被追问的是业务本身的合法性。持家族滞在者,根基在于扶养人的在留与收入。相对地,持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这类基于身分的资格者,不被追问活动内容,因此是否落入退去强制事由就是最大的分水岭。据在留外国人统计(令和7年末),中国籍在留者930,428人中,上述基于身分的资格加上特别永住者约占47%。自己站在哪一边,下一步的打法就完全不同。

从今天起可以做的准备

第一,把能显示案件结局的书面材料备齐:不起诉的告知、罚金已缴纳的凭证、缓刑判决的内容。第二,把素行之外能够说服人的材料做厚:持续在职、按时纳税与缴纳社会保险、住所稳定、家人在日本、在职场与社区中承担的角色。这些都不是案件之后临时能造出来的。第三,如果更新时点临近,请在申请之前先咨询律师。同一件事实,写法不同,给人的印象会完全不同。刑事辩护人与办理入管手续的人处在同一个窗口,其意义在这一刻体现得最为明显。

日本語版:罰金や不起訴で終わっても、次の在留期間の更新でつまずくことがある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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