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额在20万日元上下时能否争取不起诉,比较两起取款人案件
2026/08/31
因担任取款角色被逮捕后,家属最先关心的往往是金额:“20万日元左右能不起诉吗?”“70万日元是不是就没希望了?”本文把两起已见诸报道的案件放在一起比较,说明金额差异究竟如何影响处分,以及比金额更先起作用的因素是什么,并按优先顺序排列。希望能帮助中国籍当事人与家属在起诉前有限的时间里判断先做什么。
不起诉到底有多少
据法务省令和7年版犯罪白书,令和6年(2024年)来日外国人嫌疑案件终局处理1万8696人,其中起诉犹予7478人,起诉犹予率48・35%,约半数没有走上公开法庭。另一方面,来日外国人的起诉率为44・28%,比含日本人在内的总体40・38%高出3・9个百分点;盗窃罪的起诉率,来日外国人为52・53%,也高于总体的44・84%。换句话说,不起诉的可能性真实存在,但外国人案件若放任不管,天平更容易向起诉一侧倾斜。以上均为全国汇总数字,不能用来预测个案结果。此外需要说明,“来日外国人”是警察厅与白书的统计概念,不包括永住者、永住者的配偶等与特别永住者,与在留外国人总数不是同一母数。
不足20万日元的案件
据KSB濑户内海放送2026年6月10日报道,一名中国籍30岁男性因使用他人名下银行卡,从便利店自动取款机取出19万9000日元而被逮捕。该报道处于涉嫌盗窃被逮捕的阶段,起诉与有罪均未确定,嫌疑人享有无罪推定。金额不足20万日元、且从报道看属于单次取款,这意味着全额恢复被害是现实可行的。这一点最为关键:能否把钱全部退回去,会从根本上改变起诉前辩护方案的设计。
70万日元多的案件
据YBC山形放送报道,一名中国籍男性因担任利用社交软件培养恋爱感情实施诈骗的提现角色,涉及70万日元多而被逮捕(该报道的具体日期我方未能确认,故不予记载)。同样处于逮捕阶段,起诉与有罪均未确定,嫌疑人享有无罪推定。在警察厅统计中,此类案件与传统的“特殊诈骗”分属不同类别。据警察厅《令和6年组织犯罪情势》,令和6年社交软件型投资诈骗与恋爱感情型诈骗的立案数为1万0164件,被害金额约1268亿日元,检举232件、113人,其中外国人26人。70万日元多要一次性全额赔偿并不轻松,但也并非不可能。
比金额更先起作用的四件事,按顺序
从实务经验看,影响检察官处分的因素是有先后次序的,请从上往下依次着手。
- 第一,被害恢复。钱是否已经全额退回,或者已有明确的退赔安排。金额越小越容易满足这个条件,这才是20万日元级案件相对有利的真正原因。起作用的不是金额本身,而是能否恢复。
- 第二,参与程度。到手报酬的多少、取款次数、是单纯照指示行事还是有自己的判断。报酬只有几千到几万日元,是证明本人在组织中位置低的具体材料。
- 第三,有无前科前歴。初犯本身就是考虑起诉犹予的前提;反之,如果有同类前歴,即使金额不大也容易被提起公诉。
- 第四,身份担保与监督环境。日本国内有没有可以监督的亲属或雇主,有没有住所与收入。这一栏空白时,即使其他条件齐备,也不容易解除羁押。
罚金结案与被提起公诉,差别在哪里
金额较小的单次案件,除起诉犹予外,也可能通过略式程序以罚金结案。罚金不属于入管法24条第4号中“被判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者”这一退去强制事由。但罚金同样是前科。在留期间更新、在留资格变更的审查中,素行会被单独评价,因此不能认为“罚金了事就万事大吉”。若被提起公诉并判处超过1年的实刑,则该退去强制事由成立;若附全部缓刑,则由该项但书排除。处分只差一档,之后的人生轨迹就完全不同。
起诉前的20天,家属能做什么
逮捕后72小时内决定是否羁押,羁押原则10天,可再延长10天。要在这段时间内备齐赔偿资金、确定退赔对象、实际完成退赔,并把这一事实呈交检察官。建议家属完成四项工作。第一,确认可动用资金的规模与汇款渠道。从中国汇款务必走合法渠道,并能说明资金来源;若使用地下钱庄,本身又会构成另一起刑事案件。第二,落实日本国内的住所以及愿意担任身份担保人的人选。第三,确认公司或学校是否仍愿意继续接收本人。第四,保全能够证明本人实际所得报酬数额与次数的记录。这些几乎是辩护人向检察官说明参与程度时唯一的客观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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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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